第35节(3/4)
男子围着篝火而坐。
“金兄啊,过了饮马河你我二人就要分道扬镳了,不知何时才能再相逢啊!”一脸精明样的男子名叫钱钧,做的是茶叶生意,行事做派皆带有一股江南之风。他和书生样貌的男子金永年乃是在旅途中结识的,不知为何二人一见如故、极为投缘,刚巧赶路的又是同一个方向,便结伴而行了。
等二人慢慢熟识起来,金永年的身份才让钱钧暗自吃惊,“原来金兄是做玉器生意的,真是没想到啊!”这眼前安静腼腆好似读书人一般的男人竟然做着这样利润丰厚的生意,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钱钧是个生意人,算盘打得最是精明,因见金永年的夫人秦氏肚大如斗,显然是孕期将满、即将临盘,而自己又和这位金年兄言辞投契,便暗暗做了一个决定,“金兄啊,犬子今年刚满一岁,生得也算可爱伶俐,如果金兄不弃,钱某倒想和金兄攀这一门亲事。”
金永年是因为妻子即将生产,所以才放下生意,一路往家赶的。他总是怕时间不对,累得妻子只能在野外生产,可如今夜宿树林间,便有些心神不宁,也幸得钱钧和他说话,才舒缓了一些情绪。
“怎么会呢,钱兄愿意和我做亲家,金某自然求之不得,只是拙荆尚未生产,不知最后是得男还是得女啊。”其实金永年心里是想要一个女儿的,自己常年顾着生意,妻子一人持家总是孤寂,如果有个女儿陪伴她,他心里对她的歉意也会少一些。
钱钧闻言哈哈一笑道:“无妨无妨,如果是男孩,就让他们结为兄弟,以后也好相互扶持,互相照顾;如果是女孩就更好了,就让他们结为夫妻,一生陪伴左右,不离不弃。”
金永年感染了钱钧的快意,也笑起来,“如此真是再好不过。”
就这样两人交换了双方子女的定亲信物,钱钧给金永年的是枚玉佩,碧色,玉佩背面下方标了一个钱字。
“小弟这玉佩在金兄这样的行家面前真是拿不出手,班门弄斧啦。这玉算不得上品,却是小弟自幼戴在身边的,还望金兄不要嫌弃。”
“怎么会?”金永年一边说一边从随身带的包裹中拿出一个精致的小匣子。这小匣子一打开,钱钧只觉得一阵刺眼的光芒突现,再定睛观瞧,微微惊讶。匣子中有两件东西:一件是鸽蛋大小的碧珠一枚,于暗夜中张狂地闪耀着,那夺目的光辉似乎瞬间就照亮了这阴森的树林,直冲天际;另一件是一尊血红色的玉石观音像,大约有人巴掌大小,却异常华美精致,凑近了去看似乎有血色的雾气在其间缭绕,令人称奇不已。
“出门匆忙,未带什么稀罕的东西,这枚南海碧夜珠便给钱兄做定亲信物吧。”
金永年淡淡地说着,钱钧却惊讶地连连摆手道:“这东西太贵重了,小弟不敢收下啊。”
“按说这南海碧夜珠算是珍贵之物了,但是和这血玉观音放在一起便是小巫见大巫了。”二人订了这门亲事,金永年也不把钱钧当外人了,索性一指这血玉观音,“这血玉本就是稀罕之物,而这么成色、玉质、手感都俱佳的整块血玉更是凤毛麟角了,再加上玉器巧匠玉厘子大师的精美雕琢,这尊血玉观音像说是价值连城也不过分。”
价值连城?!
钱钧虽然极力镇定,可是看着那血玉观音的神情还是极为惊愕,“金兄带着这么贵重的东西上路,难道不怕这路上遇到打家劫舍的强盗吗?”
“不瞒钱兄,我是少小离家啊,这些年奔波在外,我娘子嫁予我时,我还没有什么钱,那时候日子苦,可是她这些年来却从没有埋怨过我,一直本本分分地跟着我。所以她这次有孕,我就想带着她返回故里,以后就在附近开几家铺子,再不想她陪我受那奔波之苦了。这些年我经商也算有些积累,可是长途跋涉带着许多财物容易引起歹人觊觎,于是我便化零为整……”
钱钧是聪明人,金永年话中之意他自然明白,“所以说这血玉观音是金兄全部身家了?”
金永年点点头,“也可以这么说。”
等到天明赶路时,金永年将与钱钧结亲之事一说,妻子秦氏看被钱钧夫人抱在怀中的孩子伶俐可爱,便也微笑点头了。
按说事情发展至此该算圆满,只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当钱钧和金永年饮马河分手之时,他们遇到了马贼。
原来马贼已经一路尾随他们许久了,他们是被钱钧那长长的茶队引来的,可是促使他们动手的,却还是昨夜林中发出奇异光芒的南海碧夜珠。
古语有云,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所以浩劫难避,是在情理之中。
“马贼从来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不知道钱老爷当年是如何脱身的呢?”陆元青忽然开口问。
“千古艰难唯一死,可是比死更艰难的就是放下身为男人的尊严,忍辱偷生。”钱老爷停顿了片刻才继续说下去,“运茶的伙计几乎全被杀死了,没有断气的也躺在血泊中哀号。我当时只觉得昏天黑地,我看到其中一个马贼奔着我的妻子去了,她手中还有我们不足一岁的儿子……我不想他们有事,所以我跪地哀求那个带着面罩的马贼首领放过我的妻子和孩子,我将我所有的财物双手奉上,也包括那枚南海碧夜珠。”
“或许是因
“金兄啊,过了饮马河你我二人就要分道扬镳了,不知何时才能再相逢啊!”一脸精明样的男子名叫钱钧,做的是茶叶生意,行事做派皆带有一股江南之风。他和书生样貌的男子金永年乃是在旅途中结识的,不知为何二人一见如故、极为投缘,刚巧赶路的又是同一个方向,便结伴而行了。
等二人慢慢熟识起来,金永年的身份才让钱钧暗自吃惊,“原来金兄是做玉器生意的,真是没想到啊!”这眼前安静腼腆好似读书人一般的男人竟然做着这样利润丰厚的生意,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钱钧是个生意人,算盘打得最是精明,因见金永年的夫人秦氏肚大如斗,显然是孕期将满、即将临盘,而自己又和这位金年兄言辞投契,便暗暗做了一个决定,“金兄啊,犬子今年刚满一岁,生得也算可爱伶俐,如果金兄不弃,钱某倒想和金兄攀这一门亲事。”
金永年是因为妻子即将生产,所以才放下生意,一路往家赶的。他总是怕时间不对,累得妻子只能在野外生产,可如今夜宿树林间,便有些心神不宁,也幸得钱钧和他说话,才舒缓了一些情绪。
“怎么会呢,钱兄愿意和我做亲家,金某自然求之不得,只是拙荆尚未生产,不知最后是得男还是得女啊。”其实金永年心里是想要一个女儿的,自己常年顾着生意,妻子一人持家总是孤寂,如果有个女儿陪伴她,他心里对她的歉意也会少一些。
钱钧闻言哈哈一笑道:“无妨无妨,如果是男孩,就让他们结为兄弟,以后也好相互扶持,互相照顾;如果是女孩就更好了,就让他们结为夫妻,一生陪伴左右,不离不弃。”
金永年感染了钱钧的快意,也笑起来,“如此真是再好不过。”
就这样两人交换了双方子女的定亲信物,钱钧给金永年的是枚玉佩,碧色,玉佩背面下方标了一个钱字。
“小弟这玉佩在金兄这样的行家面前真是拿不出手,班门弄斧啦。这玉算不得上品,却是小弟自幼戴在身边的,还望金兄不要嫌弃。”
“怎么会?”金永年一边说一边从随身带的包裹中拿出一个精致的小匣子。这小匣子一打开,钱钧只觉得一阵刺眼的光芒突现,再定睛观瞧,微微惊讶。匣子中有两件东西:一件是鸽蛋大小的碧珠一枚,于暗夜中张狂地闪耀着,那夺目的光辉似乎瞬间就照亮了这阴森的树林,直冲天际;另一件是一尊血红色的玉石观音像,大约有人巴掌大小,却异常华美精致,凑近了去看似乎有血色的雾气在其间缭绕,令人称奇不已。
“出门匆忙,未带什么稀罕的东西,这枚南海碧夜珠便给钱兄做定亲信物吧。”
金永年淡淡地说着,钱钧却惊讶地连连摆手道:“这东西太贵重了,小弟不敢收下啊。”
“按说这南海碧夜珠算是珍贵之物了,但是和这血玉观音放在一起便是小巫见大巫了。”二人订了这门亲事,金永年也不把钱钧当外人了,索性一指这血玉观音,“这血玉本就是稀罕之物,而这么成色、玉质、手感都俱佳的整块血玉更是凤毛麟角了,再加上玉器巧匠玉厘子大师的精美雕琢,这尊血玉观音像说是价值连城也不过分。”
价值连城?!
钱钧虽然极力镇定,可是看着那血玉观音的神情还是极为惊愕,“金兄带着这么贵重的东西上路,难道不怕这路上遇到打家劫舍的强盗吗?”
“不瞒钱兄,我是少小离家啊,这些年奔波在外,我娘子嫁予我时,我还没有什么钱,那时候日子苦,可是她这些年来却从没有埋怨过我,一直本本分分地跟着我。所以她这次有孕,我就想带着她返回故里,以后就在附近开几家铺子,再不想她陪我受那奔波之苦了。这些年我经商也算有些积累,可是长途跋涉带着许多财物容易引起歹人觊觎,于是我便化零为整……”
钱钧是聪明人,金永年话中之意他自然明白,“所以说这血玉观音是金兄全部身家了?”
金永年点点头,“也可以这么说。”
等到天明赶路时,金永年将与钱钧结亲之事一说,妻子秦氏看被钱钧夫人抱在怀中的孩子伶俐可爱,便也微笑点头了。
按说事情发展至此该算圆满,只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当钱钧和金永年饮马河分手之时,他们遇到了马贼。
原来马贼已经一路尾随他们许久了,他们是被钱钧那长长的茶队引来的,可是促使他们动手的,却还是昨夜林中发出奇异光芒的南海碧夜珠。
古语有云,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所以浩劫难避,是在情理之中。
“马贼从来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不知道钱老爷当年是如何脱身的呢?”陆元青忽然开口问。
“千古艰难唯一死,可是比死更艰难的就是放下身为男人的尊严,忍辱偷生。”钱老爷停顿了片刻才继续说下去,“运茶的伙计几乎全被杀死了,没有断气的也躺在血泊中哀号。我当时只觉得昏天黑地,我看到其中一个马贼奔着我的妻子去了,她手中还有我们不足一岁的儿子……我不想他们有事,所以我跪地哀求那个带着面罩的马贼首领放过我的妻子和孩子,我将我所有的财物双手奉上,也包括那枚南海碧夜珠。”
“或许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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