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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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兄,你这是在挖苦我呀。”吴绍霆苦笑不已。
    这时,倪端压低了声音,补充了一句:“吴兄,不瞒你说你上个月教训了李铭山,大伙都觉得过瘾。你不知道李铭山这兵痞子,仗着舅舅黄士龙的撑腰,在大校场这边耀武扬威干了多少坏事呀!这混蛋不单单欺压手下,连别的营的人也欺负,大伙心里恨透他了。你这次可真是为大伙出了一口恶气呢。”
    吴绍霆微微有些诧异,他倒没料到李铭山竟然如此不得人心。不过也罢,这对他来说总算是好消息。当即,他虚心的笑着回了一句:“倪兄,你净开玩笑。”
    倪端笑罢了,将手里的棕色信封递到了吴绍霆面前,说道:“好了好了,就不说闲话了。这是今天衙门收到的信笺,我正好来这边有事,就顺道帮你带过来了。你看看吧。”
    吴绍霆有些好奇,从倪端手里接过信笺看了看,正封上写着自己的名字,落款却是两个字“内详”。他不由更奇怪了,民国还有这样的落款方式?
    “这写信的人还真有意思呢。有劳倪兄了!”他呵呵笑了笑,没有急着拆开信封。
    “行了,吴兄,兄弟我把信带到了,也就不再叨扰吴兄你练兵了。”倪端哈哈笑了笑,再次向吴绍霆拱了拱之后,就告辞离去了。
    吴绍霆将信收了起来,继续组织手下训练。到正午休息吃饭的时候,他才掏出信来看了一遍。他是先从信纸最下面看起的,因为信封没有落款,自然得先搞清楚这信是谁写的。当他看到信纸上的落款时,立刻恍然了过来,原来写这封信的人正是胡汉民。
    说来他与胡汉民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往来了,虽然刚上任的那段时间还曾往来过书信,可后来渐渐就失去了联络。对于这个未来的大佬级人物,他自然是不能怠慢的,当即就仔细的读了一遍信文内容。
    信文大部分只是一些客套话,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近况,原来胡汉民这段时间去了一趟了香港,昨天才返回广州。在信文的最后,胡汉民则说要请吴绍霆周末正午十二点,到城内“八仙楼”饭馆吃饭,以叙旧情。请客吃饭这一节虽然只是寥寥数笔,但吴绍霆却发现语气很认真,甚至都用了“不见不散”这个词。
    吴绍霆暗暗寻思了一番,香港这些年一直都是革命党人的温床,但凡在内陆犯了什么事的革命党人,都会先躲进香港,然后再转向其他国家去。胡汉民前段时间去香港,十之八九是参加同盟会的一次聚会了,至于这次聚会是什么目的,自己就暂时不清楚了。不过细想一下在1910年之前似乎广州这边并没什么其他的起义行动了。
    但是他始终觉得,这次胡汉民请自己吃饭是别有原因的,绝不仅仅是叙旧这么简单。
    他沉了沉气,心中打定主意还是去一趟的好,不管胡汉民是什么原因,自己理应与胡汉民走得近一点才是。
    ——————————
    这周的周末是六月初六。
    吴绍霆给后哨士兵放了一天假。后哨士兵感天谢地,他们以前从来不觉得假日是什么好日子,可是经过这足足两个月的训练之后,他们这才发现一天的假期是多么的难得。不过吴绍霆并没有让士兵们完全轻松,他要求士兵们早操和负重训练必须照旧,这个任务交给李文启监督,谁如果偷懒不参加那就扣两钱银子的军饷。
    士兵们自然不得不从,他们辛辛苦苦参加了两个月的军训,目的就是为了多赚这么一点银子,要是因为今天一天的偷懒而扣了两钱银子,那岂不是前功尽弃了嘛。
    早上吴绍霆带着士兵们跑完了早操之后,回到宿舍洗了一个冷水澡,换上一身便服就离开了军营。他沿着西郊区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找到黄包车,并非是他不愿意多走路,而是因为自己不知道所谓的“八仙楼”在哪里。
    他乘上了黄包车,告诉了车夫去八仙楼,然后就这么上路去了。
    八仙楼一直都是广州城西一家小有名气的酒楼,一栋三层木质结构的小楼,四平八稳的座落在城关大道的一个三岔口处,正是一个交通枢纽的位置。来来往往的行人熙熙攘攘,让这家酒楼的生意十分兴隆。
    下了黄包车,吴绍霆整了整衣衫,大步流星的走了进了酒楼。
    酒楼大厅的客座都满了,各色各样的人都有,觥筹交错、热闹非凡。酒楼的伙计见吴绍霆衣衫还不错,赶紧迎上前来问了道:“客官一个人吗?大厅没座儿了,三楼还有雅间,您要吗?”
    吴绍霆说道:“我是来见朋友的,想必他已经来了。”
    伙计连忙问了道:“敢问客官的朋友贵姓?小的这边确实受到过几个桌子的客人嘱咐的,他们都在等朋友呢。”
    吴绍霆道:“姓胡。”
    伙计点了点头,笑吟吟的说道:“原来是胡先生的朋友,胡先生正在三楼雅间呢,小的给您带路去。”
    跟着伙计来到了三楼,在最角落的一间雅间前停了下来。吴绍霆让伙计下楼忙自己的事情,他自己进去就行了。不过伙计却是笑呵呵的站了一会儿,并没有打算立刻转身下楼去。
    吴绍霆看出了这小子的意思,于是从兜里摸出一枚铜毫子丢给了伙计。
    伙计这才感谢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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