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节(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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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巴不得停战休息的时候,表现出与众不同的一面,正是应对了他们独特的信仰和价值观。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他没有言辞命令,只是拿出国家大义来诉说情理,二次革命的意义已经不再重要,真正摆在国家面前的是外蒙古与西藏事件,绝不能因为一时之怒而放弃更为实际的主权利益。他强调之所以宁可接受这样屈辱的条件,亦要尽快达成停战,并不是因为自己畏惧北洋,一是体惜粤军将士大半年奋战,二是希望借此表示广东军政府对中央政府出兵蒙古和西藏的支持。
    “在这个时刻,中国人应该一致对外,为了内战而不顾国家领土完整,这是十分愚蠢的事。我吴绍霆不是什么圣人伟人,远在南疆也无力率部北上平叛,能做的就是尽快结束这场残酷的战争,让中央政府能够全心全意应对分裂事件。希望诸君能够理解,绍霆愧而谢之。”
    在这样的理由之下,这些热血激动的青年军官们只能选择接受,毕竟他们信仰即源自救国振兴的梦想,国家有难,身在南疆无法尽责,也只好用间接的方式完成心愿。
    ——————————
    经过几天时间的商讨,吴绍霆与韦汝聰以及躺在病床上的莫擎宇一起拟定了广东方面的条件。在这个问题上,吴绍霆原本应该与军政府以及都督府高层官员一同协商,而不是仅仅是两个师长就决定下来,毕竟这是关乎广东整体利益的谈判条件。
    只是吴绍霆觉得停战的事情不能拖得太久,越快解决对广东才越有利,要是自己回广州跟那些官僚们论证商榷,只怕没个十天半个月是出不了头绪的。他身为广东都督,自己一人就能代表全广东的利益,无所谓向军政府和都督府做出交代。
    吴绍霆所提出的回应条件如下:
    一,首要确保吴绍霆仍旧出任广东都督之职,对广东所辖区域拥有领导权;广东军政府及都督各级人事皆保留不变。
    二,北洋政府不许在既有条件之外,附加其他限制条件;广东军政府不对驻粤北洋军负责,驻粤北洋军只限于军事权益,而粤北五县民政权益仍归广东军政府所辖。
    三,驻粤北洋军若有任何行动,包括带不限于军事、勘察等动态,皆要提前告知广东军政府,否则广东军政府有权干涉。
    四,韶关升为直辖市之后,警政工作仍有广东军政府负责,并北洋政府必须任命原韶关县长陈光壁为市长。韶关除北江漕运税之外,其余税政交付中央政府处置。
    五,北洋政府承认刘谷香、刘震寰以及杨希闵再桂北的合法地位。经吴绍霆保举,北洋政府应委任刘谷香为桂林镇守使,刘震寰为漓江警备司令,杨希闵为桂林镇守府大将军。
    六,福建漳州地区战事应归纳于广东停战协议之内,在协约签署前后,李厚基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协约生效伊始,经吴绍霆保举,北洋政府应委任许崇智为漳州镇守使。
    七,此次停战合约不以战胜或战败论处,应以中央政府处理外蒙古事件与西藏事件为基准。因此,在协约停战之后,中央政府需公开承诺平息蒙古与西藏问题。
    这些条件在拟出之后,吴绍霆即刻让人分别发往广州和北京。
    广州留守的官僚们在看完约条,一个个都疑惑不解,革命粤军在广东火火热热打了这么久,非但没有给自己人讨要官职,反而却为不相干的桂林、福建两地的外人保举,这算是哪门子的道理?
    吴绍霆并没有向广州方面做出解释,这些是他与韦汝聰、莫擎宇一起合计出来的计策,如今粤北五县让北洋军控制了,自己绝不可能就这么困堵在南粤一隅之地。趁机拉拢广西和福建的势力,引以外援,就算这几个人不会死心塌地为广东卖命,可照样可以互援声势,让外人认为他们是同一阵线,不敢轻易来犯。
    岑春渲在北京接到电报是三天之后,当天晚上他便带着文件来到总统府进行最后的谈判。这天已经是正月二十四日,公历三月十二日,这个日子已经大大超过了袁世凯预期的底线。袁世凯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低估了粤军的实力,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当年就不应该想着去除掉吴绍霆,而是利用吴绍霆与南方军阀互相残杀。只可惜事已至此,虽然为时过晚,可好在结果不是太惨烈,而且自己也还有机会挑拨广东与南方诸省的敌对。
    谈判进行了半个小时,袁世凯请岑春渲退避一会儿,他拿着岑春渲的文件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一时就像是吃了苍蝇似的难受。
    陪同一起参与这次谈判的还有段祺瑞、徐树铮、杨士琦和张一鏖。
    段祺瑞下意识看了一眼袁世凯的脸色,趁机说道:“大总统,这吴绍霆还真把自己当一回事,让他继续做都督已经很不错了,这小子竟然还厚颜无耻要保举其他人,真是狂妄至极。”
    徐树铮曾在广州蒙羞,心中还惦记着这个仇,于是也附和恩师段祺瑞的话,连忙说道:“是呀,大总统,您看看这最后一条,‘不以战胜或战败论处’,‘应以中央政府处理外蒙古事件与西藏事件为基准’,他这摆明就是蹬鼻子上脸。”
    杨士琦打算说些什么,可是现在看到段祺瑞和徐树铮两人已经把话都说了,自己再说下去只会有趋炎附势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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