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误会一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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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等的人还没到。
    花想容坐在窗边上,红酒独酌,目光却透出窗外,俯览边上的日晷纪念馆全景。
    多年前这里兴建新社,曾经在地下挖出不少奇形怪状的石雕,其中一个,雕纹尤其似日晷变幻,日晷纪念馆因此得名。
    会否是幻觉呢。
    冬日落阳炎辉溶金,澄亮金黄的色彩覆盖日晷纪念馆身上,遽尔暗影突兀微动,似乎大烈日将坠时分,真有日影游弋其上。
    但她的锦心与绣口,都要留着应付一会过来的那个人,无暇多想。
    不过一天时间,洪久义恢复了往日的风采。
    不悲不喜不伤哀。
    当确定洪泽闰完全没了气息的时候,他还会惊惶失措嘶吼,“我恨你,可我不是真要杀你的……我只是希望告诉你,儿子已经长大了,不是你以为的无一是处……可你为什么总带着有色眼镜看我,见不惯我做的一切?”
    如果可以。
    他觉得自己最渴盼就是回到快乐无忧少年时,缠绕父母膝下,不知道悲伤惆怅坏滋味。
    直到事情抵达不可换回之地,他才知道,他仍是他童年的神,他做这么多,都是渴盼得到严父的哪怕半声认可。
    “滚!洪家,我甄清晶,没你这样的儿子!”
    甄清晶老泪纵横,嘶吼着,将儿子丧家犬一般,从家里逐走!
    她当然很爱丈夫,当初一眼就看中的他,所以他凑过来,她也就将计就计,佯装醉酒。
    大半世人了,吵过闹过,大小姐脾气耍了个够。
    他受不了她的秉性,可她甚至,自己唯有耍脾气他才会留意到她的存在。
    儿子这么大了,恶意循环又如何,夫妻就这样,吵吵闹闹大半辈子,再吵吵闹闹,又是大半辈子。
    从前她想过,这个泽润,真可恨,到处拈花惹草,死性不改,若是自己先走了,后面眼不见为净,自然最好,若他先走,到了那一天,自己可不要为他掉一滴半滴泪。
    不是不悲伤。
    不过这个理由可以让自己硬心肠一些,不那么难过,这样日子会显得比较轻省。
    一世人,两夫妻,再是相互嫌弃,可到底是相互痴缠的两棵绞杀榕,你企图征服我,我企图驯化你,彼此盘根错节,并且相互渗透,早已密不可分,蜕变为没血缘关系的特殊亲人。
    丈夫没了气息的时候,她老泪纵横,止都止不住,才发现自己有多么在意他。
    “畜生,他可是你天伦父啊,你怎么下得了手?久义久义,娘是多么希望自己儿子有情有义啊……可你,弑父逆子,我没你这样的儿子,滚,我再也不要见到你……怎么,你猩红着眼这样看我,是想连我一起放倒么?”
    洪久义只得落荒而逃。
    离开的时候,他心存侥幸,瞥了一眼那个健硕若男子的女人。
    但她当然没有替他说话,目光凉凉的盯看他,朱唇微启,发无声言语。
    四个字:“滚,杀人犯!”
    到头来,家人亲人“爱人”,都不外如是。
    他去买醉时候。
    那间酒馆的伙计看到他满身是血,见了凶神恶煞似的,吓得浑身哆嗦,看场子的三个保安见他个头硕大,即便手执电棍,也只敢远远戒备。
    有人要报警,可见他一身华服,显然非富即贵,都不敢惹是生非,离席匆匆走人。
    当他再一次企图醉生梦死的时候,才发现,酒水穿肠过,早已没法重入上次佳境。
    电棍不过摆设。
    他怒从心头起,将店里的酒水坛子瓶子全部杂碎的时候,那些废物杂碎,声都不敢出,他大摇大摆离开,拦都没人敢拦。
    他在畅快淋漓的欺凌敲砸之中,感觉到了某种强烈的存在要义。
    你们都放弃我,抛弃我,那又如何,有一天我要这天,这地,全部踩于脚下,战战兢兢,全部臣服于我!
    但他还是没有想得到,第一次撞上门来的,居然是这个女人。
    自己一切的污点起源,都是这个女人。
    老天有眼啊!
    那么,雪耻之旅,便从这个女人开始吧!
    洪久义忽然斗志昂扬。
    赶紧的找一家小旅馆,拾掇自己,回复自己身光颈靓的帅气形象,打起十二分精神,去日晷纪念馆边上的东林阁。
    进去之前,他居然莫名紧张起来,手心忽然捏了一把汗。
    “深呼吸,冷静,她什么都不是了,就是一个报复目标!”他搓了搓手,镇定心神,“践踏在她的尊严之上,重建自己的荣光!”
    满怀恨意怒涛,推门而入。
    但他还是失了神。
    位置上的女人,并没坐着,而是临窗远眺,怔然出神,背影还是那么优雅好看,曲线浮凸,听闻身后动静,女子转过身子来,喜笑盈盈,手中高脚杯对着他一扬,“久义,你来了,嗨,好久不见。”
    杯中,半盏琥珀色,映上她的俏脸,和她打扮得体的妆容相映成趣,光彩照人。
    好你个无情的女人,卷走我这么多钱,茫茫人海之中我们再相见,你怎么还能这么淡定?
    洪久义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这么优雅得体的妆容,也才不想见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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