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下厨(1/2)
大夏帝国境内,某一处山林之中,有一处被遗弃的山神庙,庙宇塌陷了半边,门前枯草成丛,也许被遗弃已经有段时间了。
平时这里会成为林子里动物的栖息地,而今晚破旧的山神庙却灯火通明。
庙外塌陷的墙壁下,停靠着几辆马车,门前枯草被收割一空,升起了篝火。
篝火上架着烤肉,肉香飘出很远,引得山中的猛兽流口水,但是它们不敢打烤肉的主意。
孟德带领孟家精卫连续赶路三四日不曾停歇,今日到此,天黑昏暗,人困马乏,是不能再走了,所以孟德吩咐手下把山神庙收拾一下,今晚就在这里下榻。
预计往前再行个三五日,就到了齐白山地界。
孟德派人在庙中大扫除一块干净的地方,正心情烦躁的坐着,守卫们,谁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去打扰他,于是老老实实的守在外围。
孟德打开水壶了喝了一大口水,然后招呼身边的一名亲信,说道:“我交代给你的那件事情,你办的如何了?”
“回大人,消息已经放出去了,只是对方还未回信,想必是有什么事情给耽搁了,或者正在准备,我们与他做了这么久的生意,都是熟人了,他不会不给咱们来信的。”这位亲信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身穿军装,军阶不低,至少也是个卫队长级别。
“这样就好,你再去送达消息,就说钱不是问题,只要可以抓住林妖月那个小子,交给我们来处置,我和我大哥定会重重有赏。”孟德继续说道。
“是,大人,只是我们如此大费周章,为了一个林妖月,这值得吗?”
“宪儿可是我大哥的心头肉,也是整个孟家的希望,如今一死,堪比断了孟家的根,大哥的脾气我最是知道,他这几日茶不思饭不想,神情憔悴了许多,为的就是为宪儿报仇,那魔女捉不到,可总得要先杀几个,来告慰宪儿的在天之灵,还有那魔域的人,让我们在魔域那边的人,也多加留意,听说对方是水云天的魔女,先查查她的底细,若能杀了她,千金万金,孟家也舍得。”孟德说罢,刚好有侍卫端来一盘烤肉。
那名亲信,转身走出山神庙,来到林子里,手中提有一个铁笼。
笼子里传来几声类似乌鸦的叫声,但不是乌鸦。
打开笼子,出现一种浑身黑白相间的鸟,它有着坚而有力的喙,展翅飞去,像是某种山鹰。
在帝国中,很多世家与魔域之人有联系,且屡见不鲜,而这个山鹰,就是通讯工具。
而在魔域之中,部落跟帝国的世家勾结的事情,也不是什么秘密。
这个世界需要合作。
孟德既然要在齐白山上杀人,就不能用自己的势力,若是事情败露,只会得罪齐白山。
齐白山怪罪下来,整个孟家都要遭殃。
故而,还是让魔域的人出手,最为稳妥。
孟德所要找的那个人,就是魔域中的一个魔头,专干一些杀人越货的勾当,认钱不认人,从无失手,当然要价不菲。
孟德与其合作多次,在乎的自然不是钱的问题。
孟家势力在皇城也是上流,有自家生意,家财万贯,绝不差钱。
山中又过去了一日,太阳透过轩窗,斜斜的照射进来,林妖月打了一个呵欠,爬起来闻到了一股饭菜的香味。
似乎是肉香。
林妖月想起,昨日他带着慕容可可去树林中转悠,碰巧遇到了一只笨鸡,于是捉了回来,想必是慕容可可已经把它做成了一道可口的美味,如若不然,林妖月的院子里,见不到半点荤腥,老头子在的时候,就是这么模样,可把林妖月的肚皮害苦了。
林妖月馋虫泛滥,寻着气味闯到厨房里。
慕容可可刚脱下围裙,提着一个篮子,把几盘小菜,分层放在篮子里,最后一道菜就是油滋滋的烧鸡。
“可可, 你这是做什么,要把饭菜带到何处去?”林妖月问道。
“你个馋猫,闻着味就找来了,是不是很想吃?”慕容可可把烧鸡拿出来,在林妖月的眼前晃了晃。
“当然想吃,难道这不是给我吃的?”林妖月诧异道。
“当然不是,我说了,我有一个计划,今日你就在家中,我得出去一趟。”慕容可可神秘的说道,然后提着菜篮子出了门,林妖月追到门口处,只见慕容可可登山远去了。
林妖月很奇怪,慕容可可到底拿着饭菜去孝敬谁?
“难道是他?”林妖月下意识的想到了在瀑布顶上见到的那个男人。
林妖月返回到屋中,只见厨房的桌子上,慕容可可特别预留了饭菜,林妖月道了声:“还算你有良心。”便张开大嘴,将留下来的饭菜一扫而光。
吃过东西,林妖月拍了拍肚皮,就跑到院门前砍柴修行。
时间一晃就到了上午,从林妖月的小院,到三重山门,这段路程,不可谓不远。
慕容可可提着菜篮子,来到三重山的一处大院门前。
三重山的弟子们正聚集在广场上修行,子弟们往来不息,三两为伴,这些年轻的弟子,各个鼻子都灵得很,慕容可可一走一过,就闻见了饭菜的香气,尤其这道烧鸡香气弥漫,引得众人侧目关注慕容可
平时这里会成为林子里动物的栖息地,而今晚破旧的山神庙却灯火通明。
庙外塌陷的墙壁下,停靠着几辆马车,门前枯草被收割一空,升起了篝火。
篝火上架着烤肉,肉香飘出很远,引得山中的猛兽流口水,但是它们不敢打烤肉的主意。
孟德带领孟家精卫连续赶路三四日不曾停歇,今日到此,天黑昏暗,人困马乏,是不能再走了,所以孟德吩咐手下把山神庙收拾一下,今晚就在这里下榻。
预计往前再行个三五日,就到了齐白山地界。
孟德派人在庙中大扫除一块干净的地方,正心情烦躁的坐着,守卫们,谁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去打扰他,于是老老实实的守在外围。
孟德打开水壶了喝了一大口水,然后招呼身边的一名亲信,说道:“我交代给你的那件事情,你办的如何了?”
“回大人,消息已经放出去了,只是对方还未回信,想必是有什么事情给耽搁了,或者正在准备,我们与他做了这么久的生意,都是熟人了,他不会不给咱们来信的。”这位亲信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身穿军装,军阶不低,至少也是个卫队长级别。
“这样就好,你再去送达消息,就说钱不是问题,只要可以抓住林妖月那个小子,交给我们来处置,我和我大哥定会重重有赏。”孟德继续说道。
“是,大人,只是我们如此大费周章,为了一个林妖月,这值得吗?”
“宪儿可是我大哥的心头肉,也是整个孟家的希望,如今一死,堪比断了孟家的根,大哥的脾气我最是知道,他这几日茶不思饭不想,神情憔悴了许多,为的就是为宪儿报仇,那魔女捉不到,可总得要先杀几个,来告慰宪儿的在天之灵,还有那魔域的人,让我们在魔域那边的人,也多加留意,听说对方是水云天的魔女,先查查她的底细,若能杀了她,千金万金,孟家也舍得。”孟德说罢,刚好有侍卫端来一盘烤肉。
那名亲信,转身走出山神庙,来到林子里,手中提有一个铁笼。
笼子里传来几声类似乌鸦的叫声,但不是乌鸦。
打开笼子,出现一种浑身黑白相间的鸟,它有着坚而有力的喙,展翅飞去,像是某种山鹰。
在帝国中,很多世家与魔域之人有联系,且屡见不鲜,而这个山鹰,就是通讯工具。
而在魔域之中,部落跟帝国的世家勾结的事情,也不是什么秘密。
这个世界需要合作。
孟德既然要在齐白山上杀人,就不能用自己的势力,若是事情败露,只会得罪齐白山。
齐白山怪罪下来,整个孟家都要遭殃。
故而,还是让魔域的人出手,最为稳妥。
孟德所要找的那个人,就是魔域中的一个魔头,专干一些杀人越货的勾当,认钱不认人,从无失手,当然要价不菲。
孟德与其合作多次,在乎的自然不是钱的问题。
孟家势力在皇城也是上流,有自家生意,家财万贯,绝不差钱。
山中又过去了一日,太阳透过轩窗,斜斜的照射进来,林妖月打了一个呵欠,爬起来闻到了一股饭菜的香味。
似乎是肉香。
林妖月想起,昨日他带着慕容可可去树林中转悠,碰巧遇到了一只笨鸡,于是捉了回来,想必是慕容可可已经把它做成了一道可口的美味,如若不然,林妖月的院子里,见不到半点荤腥,老头子在的时候,就是这么模样,可把林妖月的肚皮害苦了。
林妖月馋虫泛滥,寻着气味闯到厨房里。
慕容可可刚脱下围裙,提着一个篮子,把几盘小菜,分层放在篮子里,最后一道菜就是油滋滋的烧鸡。
“可可, 你这是做什么,要把饭菜带到何处去?”林妖月问道。
“你个馋猫,闻着味就找来了,是不是很想吃?”慕容可可把烧鸡拿出来,在林妖月的眼前晃了晃。
“当然想吃,难道这不是给我吃的?”林妖月诧异道。
“当然不是,我说了,我有一个计划,今日你就在家中,我得出去一趟。”慕容可可神秘的说道,然后提着菜篮子出了门,林妖月追到门口处,只见慕容可可登山远去了。
林妖月很奇怪,慕容可可到底拿着饭菜去孝敬谁?
“难道是他?”林妖月下意识的想到了在瀑布顶上见到的那个男人。
林妖月返回到屋中,只见厨房的桌子上,慕容可可特别预留了饭菜,林妖月道了声:“还算你有良心。”便张开大嘴,将留下来的饭菜一扫而光。
吃过东西,林妖月拍了拍肚皮,就跑到院门前砍柴修行。
时间一晃就到了上午,从林妖月的小院,到三重山门,这段路程,不可谓不远。
慕容可可提着菜篮子,来到三重山的一处大院门前。
三重山的弟子们正聚集在广场上修行,子弟们往来不息,三两为伴,这些年轻的弟子,各个鼻子都灵得很,慕容可可一走一过,就闻见了饭菜的香气,尤其这道烧鸡香气弥漫,引得众人侧目关注慕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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