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叙旧与离去(1/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
    …
    这是一个没有短视频、没有自拍的古老时代。
    很难露脸。
    你的多才多艺如果不是惊天地、泣鬼神级别的,那生在这样的时代,想要出名,想要做到让这个世界都知道你,那可真是太难了。
    你手上的刷子必须要非常给力才行。
    不管怎么刷也不掉毛,还必须更加柔顺,这样才可以经住各种考验。
    成为名士。
    …
    旷修呢,出身赵国。
    赵国呢。
    这个国家文艺气息比较的浓厚。比较突出的就是赵人走路的样子特别好看,跳舞更是如此。
    (ps:邯郸学步…)
    雪女的赵舞就是独步天下的。
    可以说是倾国倾城了。
    也不知道倾倒了多少达官贵人。
    但即便是雪女,她的名字也一般只是局限在燕国这个地方而已。
    她的妃雪阁吸引的都是燕国贵人。外国人知道的当然也有,却远远不及旷修这般传奇了。
    旷修就是这个时代的音律之王,
    引领者。
    他身为一个琴师,却可以让七个王朝都知晓,这要是放在现代的话,妥妥的天王巨星有么有?!
    要知道,这个时候,就算是卫庄,为了要把流沙给搞起来,他也是亲自去接单了不少活的。
    结果去杀了一个已经要死的巨子,还被墨家惦记了许多年。
    坑不坑?
    …
    身为这个时代顶尖的艺术家。
    旷修这地位嘛,没得说了。
    弄玉看见了旷修以后,听到了旷修和高渐离合奏的琴声以后,就跟看见了梦寐以求的偶像似的…以往成熟的小姐姐就要变成迷妹了。
    没办法。
    再成熟的人见到偶像也不会淡定。
    偶像也是人。
    偶像也可以有偶像。
    …
    身为艺术家嘛,通常这个脑回路跟正常人不太一样。尤其是这种出名的,那就更是如此了。
    不然的话,怎么会显得与众不同呢?
    大浪淘沙,在普通人之中脱颖而出的人都是这般。
    就是真的特立独行。
    脑子正常啦,还真不行。
    身为赵国人,旷修脑子抽筋了,帮助了一个来自秦国的将领逃离秦国,荆轲就是负责掩护的人。(也不知道这逃走的是不是…)
    总之。
    旷修却在那之后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他选择留在了秦国。
    或许是不想给自己的国家招来天大祸端?总之…他拒绝了荆轲的帮助。一直在法场上弹呀弹,弹呀弹的,曲风悲伤,让秦兵们冷死了。
    这家伙。
    音乐方面达到巅峰了可以说,可以让听曲的人身临其境。即便听曲的人根本不懂音乐,他也可以让那些人被自己的喜怒哀乐左右。
    秦兵们听的牙都疼了。
    早就想弄死这货了。
    “一个弹琴的,装逼啥么?以为就你有情操?有信仰?”乱世之中,怎可能有真正的对错。
    …
    高渐离终于来了。
    这是一个明目张胆的埋伏,高渐离还真的来了。来见一个素未谋面却可以终身托付的人。
    艺高人胆大?
    也是一个逼格满满的家伙。
    俩人弹琴合奏,荆轲充当打手。
    …
    这是一场经典的画面。
    但见证者极少。
    弄玉很幸运,可以见到两位传奇。
    她庆幸自己活到了这个时候,庆幸自己没有犹豫的跟随那个人。
    她听的很是认真,不愿意错过这其中的任何一个音节。因为这恐怕将是最后的绝响了。
    这是高山流水。
    由旷修和高渐离两个人合同合奏的高山流水…此曲将会是空前未有的巅峰之作。
    用生命弹出来的琴声总是如此惊艳。
    以至于弄玉浑然没有注意到江闲语已经消失不见了。
    …
    大音希声。
    杀人无形。
    打手荆轲忽然惊讶发现…这些凶猛攻来的秦兵们正一个个口鼻流血的倒在冲锋的路上。
    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群…
    死的莫名其妙。
    他发现…都是被震碎了体内的五脏六腑而死的。
    这需要非常深厚的功力才可以做到。
    荆轲自己就可以做到。
    但是干嘛要那么的费事儿呢?
    一剑杀了不就行啦,何必还要浪费珍贵的体力呢?
    杀人从来都不是一剑容易事儿。
    要学会找对方法才行。
    …
    但荆轲找不到这些秦兵无故死去的原因是什么。
    他看向正在弹琴的旷修和高渐离,俩人的手指不仅可以弹琴,还可以握剑。打架其实也是高手,尤其是那个一直冷冰冰的高渐离。
    功夫很高的。
    “但没我厉害。”荆轲自言自语起来。他喃喃道:“声音?”可如果是声音,为什么他没事儿?
    “见鬼啦?”
    …
    一些人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