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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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给结局了。
    好吧!不说这写文的速度!就算是他再喜欢写文,秦天觉得,自己未来几个月都不想再动笔了。
    靠!三个月手工写一百多万字啊!虽然截稿时人家已经按照字数给了他预定的一万五千块钱。可以他只有五岁半的稚龄,这么短的时间,写那么多字,他这是在自虐有没有?
    一时间甚至感觉自己的大脑都被搬空了!
    幸好这是城市,幸好这个时候已经有复制这种机器,要不然秦天觉得自己绝对会短命!
    那位据说是负责他这文的某位主编同志都夸奖他神速了,在他看来,深深的是挑衅有木有?
    不过,有了这一百多万字的文,未来半年的时间,杂志社都不缺他这份稿了。
    而这本书中新奇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庞大宏伟的故事背景设计,也让六七月份之后的今古杂志有了再次销售增高的趋势。据说,光是六月份的后半个月,杂志的销售就生生比前一个月多了一倍多。
    七月初,等新的杂志出来的时候,销售直接是前面一个月的三倍。那销售数据出来的时候,差点没把杂志社的总编吓的从凳子上摔下来。
    当然,这也不一定光是小说的功劳,最主要的还是杂志社后来变更的销售和宣传手段吧。
    秦天和他的母亲是七月下旬的时候回农村的,回去之前他就跟杂志社的打过招唿,小说销售的稿费,可以年底的时候再一次性寄过来。
    在八十年代,人小又没有其他特长的秦天,写小说将是他唯一的出路。而未来怎么样,这会儿的他其实还很迷茫。
    谁说重生之后就一定能改天换地?秒变金身,至少他是做不到的。
    1986年的七月底,秦天带着他已经有两万多元存款的存折和大着肚子的母亲回到了村子。
    半年的时间完成差不多两百万的稿子,秦天计划着在未来半年之内,他就不动笔,或者少动笔了。
    既然不动笔或少动笔,那么接下来的时间,他琢磨着可以好好的学习瞎子爷爷教的那些知识。那些东西或许未来自己根本用不到,但是怎么也是**千百年来留下来的精髓。学了总不是坏事。
    只是有时候世间发生的事情,真的非常应古人的那句话世间不如意,十常有八九。很多事情,你想象的非常好,可事实却并不会如你想的那般去走。
    瞎子爷爷不在了
    当秦天抱着一袋子他从城市里特意买回来的糕点果子,去找瞎子的时候,看到的只是一座被雷噼的四分五裂的破旧的土屋。
    瞎子住的地方,本来也算是空旷的,房子前后左右都有空地。平常的时候,孩子们喜欢在瞎子爷爷家前面的稻场玩耍。
    可是现在,秦天看到是瞎子之前住的整个土屋好像被什么东西直接从上给炸开了似地,四分五裂的散落在周围。如果他真是小孩子的话,他或许看不懂这些是怎么回事,可他不是,所以,他知道房子中间黑色的痕迹,是被闪电噼开的。
    秦天是前一天晚上回到村子的,今天为了能早早的来看瞎子,他还起了个大早。
    不过,夏天早上的五六点钟天已经很亮了!
    只是没想到,等待他的会是这样的场景。
    秦天站在瞎子爷爷屋前的稻场上,本来走的热乎的身体,此刻只感觉到的是阵阵的寒意。看着眼前的土坯房已经看不到整体,心里原本寄予的希望,却在看清楚到那闪电留下的黑色的痕迹的位置后更加沉重。
    哎呀!那边是谁家的娃子?一声试探的询问,打断了秦天孕育了半天即将要暴风骤雨的情绪。
    秦天迟疑了一下循声望去,见是住在瞎子爷爷家西北边的邻居。虽然这人和记忆里的老头子不怎么像,但是气质还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在秦天前世的记忆里,这人是老头,而现在他看到的是一位正值中年强壮有力的男人。
    前世的时候,秦天听母亲说这个人当过兵,可在他眼里他怎么也没在这人已经微微有些弯下去的嵴背上找到任何军人的气质。
    老太爷。秦天在村子里的辈分比较小,所以村子里的成年人,多数时候,他不是叫太爷,就是叫爷爷的(很苦逼啊)。
    是谁啊?那男人听到是小孩子的声音,才丢了手里刚刚捡起来的粗棍子走了过来。
    第四十四章
    我是天天。小平家的。
    哦!是书群家的娃子啊!那人已经走近了。不过从神色上看,对方估计不怎么认识秦天。所以嘴里这么说,眼睛却是盯着秦天看。天天,你怎么跑到这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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