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节(2/3)
快点动起来,开船了!”众船员如负重释地一哄而散,船只随即缓缓启动。
雍博文等人在堀田浩二毕恭毕敬地带领下,走向船舱。
堪堪走了两步,雍博文忽有所感,扭头往海上瞧去,就见一条小汽艇正急速破浪而来,船头站着一人,背负双手,挺直而立,虽然汽艇在海浪中上下颠波颤动,可他却好像钉子钉入船体般纹丝不动。
雍博文一回头,便与那人的目光撞了个正着,那人忽地一笑,抱拳扬声道:“大联盟丁昭奇前来拜访太平道雍教首!”那声宛如炸雷般在海面上响起,隆隆传来,激得海波涌荡,云气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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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仍是五月二号。
第七十六章 扬帆远去
人生在世,总要做一些违背自己本来意愿的事情。
小时候的夜叉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长大后有一天会加入黑社会,整日干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他很喜欢看漫画,闲暇的时候也曾试着画一些心中的故事,想像着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漫画家,用编织的故事网住千万人的眼与心。
不过,夜叉没有机会成为漫画家。十四岁那年,家中的超市着火,不仅把父母两人辛辛苦苦积攒了一辈子家财全都烧光,还把他那对舍不得家财的父母一并烧死了。
火灾并不是意外,而是当地一帮小混混做的。没什么纠纷,没什么争端,只不过是因为那帮磕了药了小混混想看到点华丽的焰火,就拿着汽油把街上最好的那家超市给点着了。
大火烧了整整一个小时,才被扑灭,只披着条毯子的夜叉亲眼看到父母被从废墟中抬出来,他甚至分不清他们谁是谁,那只是两团焦炭。
愤怒的夜叉从废墟中找出两把菜刀,插在腰带里去找那帮小混混报仇。可惜他不是少年热血漫画里的主角,虽然找到了那帮小混混,可只挥刀胡乱砍了两下,就被人从后面拍倒在地,然后就是残酷的殴打,若不是恰好有一辆巡逻的警车路过,他或许在那里就会被活活打死了。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后,勉强能爬起来的夜叉找到了以前很少来往的远房表哥,表哥那时十九岁,是当地最大的黑帮金花会的小头目,请求他帮自己报仇。表哥很豪气地答应了,并且引荐夜叉加入了金花会。用表哥的话来说,他只是个外人,金花会的势力虽然大,但不会用来帮助不相干的外人,可他要是入会,那就是自己人,帮自己人报仇,天经地义的事情。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在金花会的帮助下,夜叉把那帮小混混揪到自家超市的火灾废墟前,亲手把他们的脑袋一个个砍了下来。看到那帮原本嚣张不可一世的小混混跪在自己面前,痛哭流涕的求饶,夜叉突然间有种自己是漫画主角的感觉,便觉得成为黑帮成员,实在是个不错的选择。那夜在一堆头颅中间,夜叉用仇人与自己的鲜血发誓,从此以后绝不让自己的家人再受到任何一点伤害,虽然那时候他已经没有了任何家人。加入黑帮,打架,泡妞,看场子,贩毒,抢地盘,生活一如流水般逝去,从最初的惶恐到残忍的麻木,让他渐渐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人,仿佛只是一部冰冷的机器。这种冰冷与残忍让他在行动中凶狠残暴,往往给敌人带来无限的恐惧,也让他受到了高层的赏识,一度成为仅次于五十铃嘉兵卫的金花会二号打手。
“五十铃嘉兵卫算什么,总有一天我会把他踩在脚下,成为金花会里的no.1。”夜叉对这个连外号都没有的家伙很不感冒。不过,他这个伟大理想并没有来得及实现。不久之后,他遇上了现在的妻子千叶真衣。那天他刚完成一单大生意,跟几个伙计去夜总会消遣,进门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在台中央跳舞的脱衣舞女,或许是那无与伦比的性感,或许是那白生生的大腿和胸脯,或许只因为灯光晃的,或许没有任何理由,总之他一下就被迷住了,觉得那就是天神选给自己的天使。夜叉花了足足一年半的时间来追求千叶真衣,包括送花、请吃饭、接送上下班、把所有对她有点意思的竞争对手统统打到残废、给她下迷药春药拐上床等等,一切手段都用尽了,终于抱得美人归。那之后,夜叉就变了,他不再是那个残忍无情的杀人机器,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如果自己发生了什么事情老婆要怎么办?如果自己得罪太多人他们把怨恨报复在老婆身上怎么办?人有一牵挂,就不可能再一往无前,夜叉最终做出了一个选择,退出第一线打手的行当,在会里的安排下来到了这个隐秘的偷渡口岸接引偷渡者。这是个清闲隐秘的职位,偶尔接受一些会里惹了大事非的成员,平时便像个真正的酒馆老板一样经营店铺,过得倒也逍遥自在。
原以为这一辈子也就这么算了,哪曾想祸从天降,数日之前得传来消息,先是岩里老宅遇袭,会长岩里正男遇难,岩里麻央被掳,紧跟着就是五十铃嘉兵卫携岩里麻央回归总部重整旗鼓,再下来却又是个恶讯,金花会总部遭日莲宗袭击,被杀了个精光。夜叉便觉不妙,当机立断,收拾东西,打算带着老婆跑路,可没等他走人,横生组就杀上门来,将他堵在家里。若他只是
雍博文等人在堀田浩二毕恭毕敬地带领下,走向船舱。
堪堪走了两步,雍博文忽有所感,扭头往海上瞧去,就见一条小汽艇正急速破浪而来,船头站着一人,背负双手,挺直而立,虽然汽艇在海浪中上下颠波颤动,可他却好像钉子钉入船体般纹丝不动。
雍博文一回头,便与那人的目光撞了个正着,那人忽地一笑,抱拳扬声道:“大联盟丁昭奇前来拜访太平道雍教首!”那声宛如炸雷般在海面上响起,隆隆传来,激得海波涌荡,云气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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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仍是五月二号。
第七十六章 扬帆远去
人生在世,总要做一些违背自己本来意愿的事情。
小时候的夜叉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长大后有一天会加入黑社会,整日干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他很喜欢看漫画,闲暇的时候也曾试着画一些心中的故事,想像着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漫画家,用编织的故事网住千万人的眼与心。
不过,夜叉没有机会成为漫画家。十四岁那年,家中的超市着火,不仅把父母两人辛辛苦苦积攒了一辈子家财全都烧光,还把他那对舍不得家财的父母一并烧死了。
火灾并不是意外,而是当地一帮小混混做的。没什么纠纷,没什么争端,只不过是因为那帮磕了药了小混混想看到点华丽的焰火,就拿着汽油把街上最好的那家超市给点着了。
大火烧了整整一个小时,才被扑灭,只披着条毯子的夜叉亲眼看到父母被从废墟中抬出来,他甚至分不清他们谁是谁,那只是两团焦炭。
愤怒的夜叉从废墟中找出两把菜刀,插在腰带里去找那帮小混混报仇。可惜他不是少年热血漫画里的主角,虽然找到了那帮小混混,可只挥刀胡乱砍了两下,就被人从后面拍倒在地,然后就是残酷的殴打,若不是恰好有一辆巡逻的警车路过,他或许在那里就会被活活打死了。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后,勉强能爬起来的夜叉找到了以前很少来往的远房表哥,表哥那时十九岁,是当地最大的黑帮金花会的小头目,请求他帮自己报仇。表哥很豪气地答应了,并且引荐夜叉加入了金花会。用表哥的话来说,他只是个外人,金花会的势力虽然大,但不会用来帮助不相干的外人,可他要是入会,那就是自己人,帮自己人报仇,天经地义的事情。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在金花会的帮助下,夜叉把那帮小混混揪到自家超市的火灾废墟前,亲手把他们的脑袋一个个砍了下来。看到那帮原本嚣张不可一世的小混混跪在自己面前,痛哭流涕的求饶,夜叉突然间有种自己是漫画主角的感觉,便觉得成为黑帮成员,实在是个不错的选择。那夜在一堆头颅中间,夜叉用仇人与自己的鲜血发誓,从此以后绝不让自己的家人再受到任何一点伤害,虽然那时候他已经没有了任何家人。加入黑帮,打架,泡妞,看场子,贩毒,抢地盘,生活一如流水般逝去,从最初的惶恐到残忍的麻木,让他渐渐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人,仿佛只是一部冰冷的机器。这种冰冷与残忍让他在行动中凶狠残暴,往往给敌人带来无限的恐惧,也让他受到了高层的赏识,一度成为仅次于五十铃嘉兵卫的金花会二号打手。
“五十铃嘉兵卫算什么,总有一天我会把他踩在脚下,成为金花会里的no.1。”夜叉对这个连外号都没有的家伙很不感冒。不过,他这个伟大理想并没有来得及实现。不久之后,他遇上了现在的妻子千叶真衣。那天他刚完成一单大生意,跟几个伙计去夜总会消遣,进门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在台中央跳舞的脱衣舞女,或许是那无与伦比的性感,或许是那白生生的大腿和胸脯,或许只因为灯光晃的,或许没有任何理由,总之他一下就被迷住了,觉得那就是天神选给自己的天使。夜叉花了足足一年半的时间来追求千叶真衣,包括送花、请吃饭、接送上下班、把所有对她有点意思的竞争对手统统打到残废、给她下迷药春药拐上床等等,一切手段都用尽了,终于抱得美人归。那之后,夜叉就变了,他不再是那个残忍无情的杀人机器,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如果自己发生了什么事情老婆要怎么办?如果自己得罪太多人他们把怨恨报复在老婆身上怎么办?人有一牵挂,就不可能再一往无前,夜叉最终做出了一个选择,退出第一线打手的行当,在会里的安排下来到了这个隐秘的偷渡口岸接引偷渡者。这是个清闲隐秘的职位,偶尔接受一些会里惹了大事非的成员,平时便像个真正的酒馆老板一样经营店铺,过得倒也逍遥自在。
原以为这一辈子也就这么算了,哪曾想祸从天降,数日之前得传来消息,先是岩里老宅遇袭,会长岩里正男遇难,岩里麻央被掳,紧跟着就是五十铃嘉兵卫携岩里麻央回归总部重整旗鼓,再下来却又是个恶讯,金花会总部遭日莲宗袭击,被杀了个精光。夜叉便觉不妙,当机立断,收拾东西,打算带着老婆跑路,可没等他走人,横生组就杀上门来,将他堵在家里。若他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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