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节(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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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二日,陕西省接密报,抓捕陕南原哥老会大佬周泽毅,击毙意图于洛南起义之势力数十人,抓捕七百余人,收缴枪支四十杆。第二日与河南临近数省份加紧省界巡逻戒备,唯恐白朗军逃窜至省内作乱。
    五月五日,豫督唐牺支亲率本部一师南征讨伐白朗匪军。
    七日与李汉碰面没能获得任何收获的黄兴略有些失望的带着李汉不干涉国民党责难中央的承诺离开了武昌。十三日,革命党人也在上海召开第一次秘密军事会议。安徽都督柏文蔚、江西都督李烈钧及广东、湖南省代表都参加了会议。会上因黄兴未能从武昌带来李汉的肯定答复,江西、湖南过半兵力皆不敢动,结果只有两月来跟倪嗣冲就‘安徽民政大权’争斗的十分激烈的柏文蔚主动请战,其本人在会议上庄重承诺:“愿首在皖发难。”
    孙中山、黄兴仍争论不决,结果采纳黄兴建议:分电广东、湖南两省,征求胡汉民、谭延闿的意见,再行决定。电报发出后,广东胡汉民因陈炯明主张法律解决,最终只能回电提议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湖南谭延闿同样不赞同仓促起兵,亲自书信一封交与孙黄,劝说二人以民意为准、希望能够用法律解决。江西李烈钧由于紧挨湖北,担心一旦起兵将造湖北侵犯,尤其其派出代表欧阳武往武昌几日请见李汉均遭各种借口拒绝,其认为李汉有吞赣之心,不可不防,结果反而陷入‘战与不战’的犹豫之中。最终,在四方意见相左的情况下会议的结果仅议定进行四省独立布置的准备工作,并没有制定出兵讨袁的计划。值得一提的是,在会议上孙中山再一次提出联日计划,拟再东渡,争取日本的支持,甚至不惜以满蒙利益换取日本支持。不过,此提议再一次被黄兴以中国内务不使乞援相劝阻!
    由此,孙、黄二人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相持不下。在国民党内,也就形成了主张武力解决和主张法律解决的两种不同意见。大体说来,原来的激进派都主张武力解决,原来的稳健派多主张法律解决。新当选的国会议员也多主张法律解决。在国民党掌握的各省中,安徽倾向于尽快出兵、江西李烈钧在下属欧阳武等将领的要求之下最终同安徽一同倾向尽快用兵。湖南谭延闿因为省内局势复杂,广东由于胡汉民和陈炯明内部争权,矛盾重重,都主张争取法律解决,福建都督孙道仁则思得思失、举旗不定。在国民党所能影响到的南方各军中,中下层军官比较积极,上层则多取观望态度。
    国民党内部尽管存在分歧意见,一时做不出全党统一的决策,但在揭露和谴责袁世凯罪行方面,态度是一致的。宋教仁被刺后,国民党人掌握的报纸,都以大量篇幅报道宋被刺的经过和各地的强烈反应。对袁世凯、赵秉钧表示强烈声讨。军事解决一时难以达成统一意见,法律解决只能依旧推行下去,但纵使这样,袁世凯也不肯答应。袁世凯既然已经先于党人打定了开战的注意,自然对南方革命党人采取拖延的手法,他以司法总长许世英拒绝副署为理由,反对成立特别法庭审理宋案。
    为此,黄兴以个人名义,致电袁世凯。指出中国司法不独立。稍有常识者皆知,况宋案牵连政府。国务总理赵秉钧且为暗杀主谋之犯,法院既在政府藩篱之下,宋案呈诉至该院,能否望其加罪,政府无所阻挠,此更为一大疑问。并说:“司法总长侧身国务院中,其总理为案中要犯,于此抗颜,似可不必。”但黄兴恰恰忘了,正是国民党天天将《临时约法》挂在口中,给了袁世凯可乘之机,袁世凯的逻辑很明确,我这是按照《临时约法》办事,你不是让我尊重约法吗?怎么事到临头,反而又要我破坏约法?无聊的笔战、口水战打了五六日,始终不见下文。
    由于特别法庭在袁的阻挠下不能成立,宋案只得按常规地法律程序,由上海地方审判厅审理。由于上海审判级别较低,袁世凯方面就可以在法律程序上设置种种障碍。上海地方检查厅发出传票,票传赵秉钧到庭受审。但赵秉钧在袁世凯地支持下,声称上海方面违反程序,拒不到案。上海地方检察厅无奈,只能命令郑继成二审应桂馨,并向京师检察厅发出传票,要求拘捕嫌疑犯洪述祖,但洪本人早就在袁世凯的授意之下,逃到了青岛德租界。上海方面鉴于洪述祖迟迟不能引渡,不得不推迟将宋案移交审判厅开审,并要求外交部向青岛德国当局交涉,从速将洪引渡归案。
    结果可想而知,外交部也操纵在袁世凯地手中,对于引渡一事,自然不甚热心。而且洪述祖在德国当局的庇护下,5月27日还从青岛发出通电,为自己和北京政府开脱罪责。声称:“述祖宗旨,不过欲暴宋劣迹,毁宋名誉,使国民能少受其党派专制之苦而已。故不得不假托中央名义,以期达此目的。”
    与此同时,京师检察厅在上海方面的再三催促下,才在期限的最后一天向赵秉钧发出传票,但赵秉钧根本无视司法独立地尊严,他在给京师检察厅的复文中,除继续一口抵赖自己的罪责外,断然拒绝到案。为此,他还拍电声明:“如今秉钧旧疾复发,曾在北京法国医院调治,当有诊断书可证,已于5月21日呈明总统,重新资假十日在家,自未便赴沪。”京师检察厅也不是真的要传呼赵秉钧,一接到赵秉钧的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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