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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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孰料女儿竟抽回手,捂住鼻腔咳嗽起来,咳了半日都没有停歇的样子。
    “要不要吃茶?”姆妈去绞了一条毛巾,并一杯热茶,端上桌来,她却怎么也顾不上接。
    姆妈有些急了,去拍女儿的背,这一拍女儿便顺势倒地,两只手还是捂住口鼻,血水不断从指缝里渗出来。
    “乖女儿,怎么啦?怎么啦?要紧哇?”姆妈已手足无措,手里抓着毛巾,只想尽快将女儿鼻腔里流出的红色液体再压回去,仿佛这样便能挽回她疾速流逝的生命。
    “姆妈,救我!救我——”
    上官珏儿终于放开双手,露出被血水浸淫成一片狼藉的容颜,她不断抓挠空气,一头精心梳理过的碎卷发已干枯,与血汗凝结成块,贴在额角上。
    【7】
    “婊子!所有婊子都该死!”
    秦亚哲眼角已凝结出一个冰点,令毕小青无所适从,她知晓这个劫难是怎么样也躲不过去的,只得反复强调:“我……真的不知道……”
    在郊外恢复呼吸的能力时,她开口头一句便也是:“我真的不知道啊!”轻薄的身体遂在一个男人背上扭动,但很快便被一块带香粉味的帕子捂住了嘴。
    “别动!”
    她已闻出那是自己随身带的帕子,那声音亦是熟悉的,却无从想起。这才惊觉脖颈酸痛,略动一动浑身骨头便咯咯作响,只得这样趴着,像是又死了一次。
    夜里的风带着一股饱含上坟香灰的腐臭味儿,她身下窸窣作响,能辨别出背她的人正穿过一片麦田抑或草丛。她紧张得皮肤疼痛,却还是不敢再出一声,双手不由抓紧了他的胸膛,这一抓,竟回过神来,对其身份猜到了几分,随即又松懈了,眼眶发热,不消一刻便涌出眼泪。
    他依旧只顾低头往前,她怔怔盯住他头顶迎风而立的短发在眼前一起一伏,吐息粗重又极克制,仿佛生怕一旦呼吸重了,会惊动周遭的恶鬼冤魂。但她没有惶惶,反而愈发安静,与其被秦亚哲压在阴霾之下,勿如一世就趴在这男人背上,起码会无端觉得从未有过的安全,即便她不晓得他要背负她去向何方。
    不晓得走了多久,她的胸骨压在他突起的肩胛上太久,已微微有些不舒服,刚想稍稍动弹一下,他却主动停了下来。她瞬间感觉自己正从他身上滑落,两只脚还未站稳,已被他的手臂托住。
    “上车。”
    她顺从地抱住他的胳膊走向一辆形状看似汽车的庞然大物,金属气味被露水染成铁锈味。她没有问要去哪里,只在努力压抑刚刚在鬼门关走过一遭时的惊恐与绝望。他似乎全盘了解她的情绪,于是将她搂得更紧。
    车子里较露天要暖和一些,她十指冰凉,动起来异常迟钝,只得放在嘴边呵了几下。他回过头来,一双清澈的眼仿佛要看穿她的脑髓,她避过这样的目光,一言不发。但只肯定一件事,无论车子驶到哪里,她都没有害怕的理由。
    “这是什么?”
    她踩到座位底下的一件东西,那是用布袋套住的。
    他没有回答,只给出一个冷漠的后脑壳。
    ※※※
    杜春晓这次是真的棋逢对手,她就站在毕小青对面,却迟迟不敢上前。因她每每要跨出一步,耳边便响起施常云的忠告:“一个扮过鬼魂的女人,就是当自己死过一回了,死人总是最强大的。”
    可她看到的毕小青,却没有一点强大的意思,厚重的内双眼皮微微向上吊起,鼻翼细薄,与上官珏儿之雍容华贵,小胡蝶之清秀甜美不同,她系被后天调教出来的绝色。单凭照片抓住瞬间是无法品其优点的,唯有看清她完整的顾盼、微笑、起坐,抑或行路的姿态,才能体会其百年难遇的风流婉转。她是时时活在灵动里的上海佳丽,无论以何种形式将之定格,魅力都会失掉一半。
    所以杜春晓自认至今还没有令她无胆接近的人,但现在她却在一名弱质女流跟前停住脚步,无端地犹疑起来。因为眼前的女子,只是穿一袭青布棉褂站在阳台上,便成了流动的风景。她一时间被这样慑人的美迷住,原先自以为在青云镇见识到的那几位薄命女子已是独一无二,来到上海,才知什么叫天外有天。在大城市历练出的气质品位,果然和乡野的区别甚多,都是美,却分出千百种来。毕小青的婉约与大气,让杜春晓不由得揣测,当年“上海小姐”的状元与探花,又该是何等风华绝代。
    毕小青见到杜春晓,却只当她是个路人,连笑意都没有,看一眼便要过去,直到她叫住她,笑道:“五太太果然比传说中更漂亮。”
    她果真愣住,却还是回头了,眼里没有惊恐,反倒有些认命的意思:“哪里,人人都讲我不上照的。”
    这坦荡,反而令习惯出其不意将别人一军的杜春晓有些尴尬,随后又生出些敬佩来。尤其是她的藏身之处,更教她惊讶,原来并不是什么荒郊野岭,却是靠近浦西的平民住宅处,租的还是朝阳的房间,像是完全不怕被秦亚哲捉拿回去。
    依毕小青的话讲,那叫“死过一次,已不在乎死第二次”。可她住的房子里,却是齐齐整整,一张床铺,一个矮柜,衣橱畏缩在角落里,柜门缝中飘出樟脑丸的气味。门口的煤炉与煤饼都散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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