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 一个巴掌拍不响 (1)(1/2)
「那你来教我……谈恋爱吧!」
──原来无论过了多久,我仍然无法将你遗忘。
在漫漫人生旅途之中,一定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笑得最灿烂,哭得最透彻,也记的最深刻……
前任情人。
多次想尝试遗忘,却总是徒劳无功,儘管早已伤痕累累,那颗心依然还为他悬吊着。我想,一定是因为他还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不断的出没,所以,我下定决心──
独自一人北上,前脚踏出捷运站出口时,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才察觉自己的钱包早已流浪于方才拥挤的车上,我并不着急,里头除了证件外只剩下二十元,我冷静地告诉自己,证件再去办理就好,二十块就算是做公益,而那个在夜市路边摊贩卖价值百元的昂贵皮包就当作已经破洞丢弃了吧……
虽然很想这么说服自己,但,一切的藉口都只是在搪塞我自己,我只是希望这样可以偽装住我的恐慌。
「我……被抢劫了!」内心无声的吶喊。
唯一值得庆幸的恐怕就是爸妈给我的生活费被我塞在爆满的行李堆中,让我避免了未来可能要在公园当起街友,拿碗公、铺报纸的日子。
身无分文的我只能在街道上当起流浪女子,仅存的只有手机、钥匙和装满行李的后背包,以及一张写有公寓地址、房东电话的纸张。
远离了居住长达16年多的故乡屏东,我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何会失心疯般的向自家父母提出到外头居住这种独立自主的想法。也许吧,是因为那里已经没有任何让我留恋的人事物了,除了我的家人。
但,事实上,会毅然决然地做出决定,理由绝对离不开那个他。
至今,那赤裸交缠的情色画面好似还在我的脑海中重复播映,那淫荡喘息的声响彷彿重重回盪在我的耳畔,挥之不去的种种背叛。或许,我想离开那个是非之地,就是因为不想再遇见他,不想再和他处于同一块土地上呼吸,更重要的是不想再因为他,而……沉沦。
过去式,前男友。
不想因为他而变得不再相信爱情,但在无形之中,我似乎已经渐渐和爱情隔绝。
游走在人生地不熟的市区中,眼前除了来回穿越、穿梭的人群、车群以外,就再也没有见到其他物体了。应该说是,我的视线已经被这些过多的物体给佔据了。
我紧张的下意识握紧手中的纸张,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拚命寻找着那张被我捏得皱巴巴的纸条上头所书写的地址。看见莫名其妙的路名时,我站在原地,内心纠结、天人交战,只能四处张望、眼观八方,最终还是怯懦的上前询问了那些看似冷漠实际上也还是挺冷漠的路人。
依照对方给我的指示,我越过两条斑马线以及红绿灯,转了几个弯后,进了一条幽暗的小巷子,弯曲的让人无法看见尽头。
踩着沉重着步伐,我边走边叹着气。
「唉,老妈怎么帮我选了这么偏远的公寓。」
顶着炙热的太阳,只套上塑胶拖鞋的双脚像是下一秒就会变成焦炭似的,灼烫感阵阵朝我发出危险警告。这宛如身处撒哈拉沙漠的柏油路上,彷彿都能闻到有人在地上煎鸡蛋的油香味了。
路旁种的树木稀稀疏疏,几片绿叶根本无法成为遮蔽阳光的最佳阳伞,我只能像隻大黄狗,不停地伸出舌头散热,身子越走越弯曲,步伐越走越沉重,此时的我就像行尸走肉般,就像悲哀的……游民?
「公寓到底在哪里!」我朝着天空大喊。
「小姐,你找公寓吗?」
这、这是神蹟显灵吗?还是其实我是踩到狗屎了?脑中闪过这个念头时,不禁低头,微微抬起脚,偷瞄了几眼自己的脚底。
「呵、呵,对啊!」
确认完毕后,我缓慢转过身,尷尬的向对方扯扯嘴角。
「我们公寓刚好还有空一间房,要不要租呢?阿姨可以算你便宜一点哦。」她露出标准的商业人神情,諂媚的笑容,让我反覆嚥了嚥口水。
「啊?可是,我妈妈已经帮我找好了啊!」我怯怯地将手中那张皱巴巴的纸条递到她的面前。
「唉呦,原来苗方瑋就是你啊!我还以为是个可爱的大男孩呢,不过你也太晚才来了吧!我都以为你没有要住了呢,哦呵呵刚刚真是不好意思啊,不知道你就是要住的人还擅自做推销。」她不留馀地的开啟了七嘴八舌开关,而那双手不停的在我的臂膀磨蹭。
「哈、哈哈,对,苗方瑋就是我,没关係啦!」
我只能汗如雨下的站在这位长舌的大婶面前无奈地露出笑容敷衍着她。对于我的名字我也只能双手摊开,宣告投降。
「苗」是我家亲爱父亲的姓氏,想当然尔,「方」就是我伟大母亲的姓氏啦!至于「瑋」这个字,老爸、老妈从小对我耳濡目染,他们总是用很亲切的口吻告诉我,这个字代表着美好、美丽,他们说希望我能长的好看些。
事实证明,名字并不能改变一个人天生註定好的样貌。但,可以改变一辈子的命运,例如现在这种令我进退两难的场面……
时间正一分一秒的过去,而我的汗水也一滴一毫的奉献、滋润着乾涸的柏油路,我知道它会觉得有点咸味,但是我
──原来无论过了多久,我仍然无法将你遗忘。
在漫漫人生旅途之中,一定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笑得最灿烂,哭得最透彻,也记的最深刻……
前任情人。
多次想尝试遗忘,却总是徒劳无功,儘管早已伤痕累累,那颗心依然还为他悬吊着。我想,一定是因为他还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不断的出没,所以,我下定决心──
独自一人北上,前脚踏出捷运站出口时,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才察觉自己的钱包早已流浪于方才拥挤的车上,我并不着急,里头除了证件外只剩下二十元,我冷静地告诉自己,证件再去办理就好,二十块就算是做公益,而那个在夜市路边摊贩卖价值百元的昂贵皮包就当作已经破洞丢弃了吧……
虽然很想这么说服自己,但,一切的藉口都只是在搪塞我自己,我只是希望这样可以偽装住我的恐慌。
「我……被抢劫了!」内心无声的吶喊。
唯一值得庆幸的恐怕就是爸妈给我的生活费被我塞在爆满的行李堆中,让我避免了未来可能要在公园当起街友,拿碗公、铺报纸的日子。
身无分文的我只能在街道上当起流浪女子,仅存的只有手机、钥匙和装满行李的后背包,以及一张写有公寓地址、房东电话的纸张。
远离了居住长达16年多的故乡屏东,我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何会失心疯般的向自家父母提出到外头居住这种独立自主的想法。也许吧,是因为那里已经没有任何让我留恋的人事物了,除了我的家人。
但,事实上,会毅然决然地做出决定,理由绝对离不开那个他。
至今,那赤裸交缠的情色画面好似还在我的脑海中重复播映,那淫荡喘息的声响彷彿重重回盪在我的耳畔,挥之不去的种种背叛。或许,我想离开那个是非之地,就是因为不想再遇见他,不想再和他处于同一块土地上呼吸,更重要的是不想再因为他,而……沉沦。
过去式,前男友。
不想因为他而变得不再相信爱情,但在无形之中,我似乎已经渐渐和爱情隔绝。
游走在人生地不熟的市区中,眼前除了来回穿越、穿梭的人群、车群以外,就再也没有见到其他物体了。应该说是,我的视线已经被这些过多的物体给佔据了。
我紧张的下意识握紧手中的纸张,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拚命寻找着那张被我捏得皱巴巴的纸条上头所书写的地址。看见莫名其妙的路名时,我站在原地,内心纠结、天人交战,只能四处张望、眼观八方,最终还是怯懦的上前询问了那些看似冷漠实际上也还是挺冷漠的路人。
依照对方给我的指示,我越过两条斑马线以及红绿灯,转了几个弯后,进了一条幽暗的小巷子,弯曲的让人无法看见尽头。
踩着沉重着步伐,我边走边叹着气。
「唉,老妈怎么帮我选了这么偏远的公寓。」
顶着炙热的太阳,只套上塑胶拖鞋的双脚像是下一秒就会变成焦炭似的,灼烫感阵阵朝我发出危险警告。这宛如身处撒哈拉沙漠的柏油路上,彷彿都能闻到有人在地上煎鸡蛋的油香味了。
路旁种的树木稀稀疏疏,几片绿叶根本无法成为遮蔽阳光的最佳阳伞,我只能像隻大黄狗,不停地伸出舌头散热,身子越走越弯曲,步伐越走越沉重,此时的我就像行尸走肉般,就像悲哀的……游民?
「公寓到底在哪里!」我朝着天空大喊。
「小姐,你找公寓吗?」
这、这是神蹟显灵吗?还是其实我是踩到狗屎了?脑中闪过这个念头时,不禁低头,微微抬起脚,偷瞄了几眼自己的脚底。
「呵、呵,对啊!」
确认完毕后,我缓慢转过身,尷尬的向对方扯扯嘴角。
「我们公寓刚好还有空一间房,要不要租呢?阿姨可以算你便宜一点哦。」她露出标准的商业人神情,諂媚的笑容,让我反覆嚥了嚥口水。
「啊?可是,我妈妈已经帮我找好了啊!」我怯怯地将手中那张皱巴巴的纸条递到她的面前。
「唉呦,原来苗方瑋就是你啊!我还以为是个可爱的大男孩呢,不过你也太晚才来了吧!我都以为你没有要住了呢,哦呵呵刚刚真是不好意思啊,不知道你就是要住的人还擅自做推销。」她不留馀地的开啟了七嘴八舌开关,而那双手不停的在我的臂膀磨蹭。
「哈、哈哈,对,苗方瑋就是我,没关係啦!」
我只能汗如雨下的站在这位长舌的大婶面前无奈地露出笑容敷衍着她。对于我的名字我也只能双手摊开,宣告投降。
「苗」是我家亲爱父亲的姓氏,想当然尔,「方」就是我伟大母亲的姓氏啦!至于「瑋」这个字,老爸、老妈从小对我耳濡目染,他们总是用很亲切的口吻告诉我,这个字代表着美好、美丽,他们说希望我能长的好看些。
事实证明,名字并不能改变一个人天生註定好的样貌。但,可以改变一辈子的命运,例如现在这种令我进退两难的场面……
时间正一分一秒的过去,而我的汗水也一滴一毫的奉献、滋润着乾涸的柏油路,我知道它会觉得有点咸味,但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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