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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有色。
    「对不起。」
    「什么对不起?」
    「我是不应该在信上写那些糟糕的东西。」
    「哦,你是指你给我的那封信……」他怎么说起这个?
    秦招也自斜揹袋掏出手机,手背拂过袋中的暗格,想起那天他如何将信收入暗格,想起这两星期以来每天那信都隔着斜揹袋碰触自己的身体,他脸上一阵热气,薰得头晕。他用手机查看email,没有新的;用手机登入网上购物网,今天有新货,两百元一件t恤,真便宜;用手机……
    「那封信你看了吗?」
    「当然是看了。」用手机看这个看那个上这网上那网,天文台说今明两天有狂风暴雨,其实没关係,这晚他和吴先生就要在酒店幽会。
    「多奇怪。在生日前的那天,偏偏让我看到那种事,然后我就不时梦见她。」
    「噢,这多浪漫,还梦见他……」用手机登上周公解梦的网站,不知从何入手。
    「梦里她总是穿着一身红色长裙,很薄、很轻。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那天跳轨前,我只看了她一眼,对上她的眼睛,从她眼里我看见红色。夕阳将红色的残暉投射到她全身上下,我已讲不出那天她穿着什么顏色的衣服。」
    「你还有梦见她吗?别人说日有所思,才会……」用手机登出那解梦网站。吴先生传来短讯,打了许多不堪入目的下流字句,完全无法想像平日的吴先生是一个衣冠楚楚、事业有成、有儿有女的四十岁男人。
    楚暮看着秦招。
    秦招避开楚暮,意识到自己的心虚。
    楚暮继续看着秦招。
    秦招硬着头皮迎上楚暮的目光,却发现,楚暮敛下眼,托了托眼镜,唇边有一抹极浅的笑。
    「没关係。」楚暮说了句看似没意义的话。他心里轻松,因他知道秦招既说出这答案,就意味他没有看那封信。于是,楚暮原来对于秦招的愧疚就消失,又可以做个无事人,对秦招笑了一下。也许秦招看也没看那封信,就将之丢掉或塞入抽屉深处,使楚暮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他终于坚信,秦招已不再是那一个秦招。现在的秦招只是一个会买贵价电子產品、随意送给任何一个人的那种人。他只是那种收到一封手写的信,不屑地看一眼信封,也不会浪费生命里的五分鐘去看信里文字的人。然而,楚暮想,他之后还是会写信给秦招的。因为这个行为让楚暮放下许多负担:无法言说的东西写在信纸,将信交给人,将秘密交给一个最忠诚的人——一个没心思探究你秘密的人,就是最好的守秘密之人。如此,那些只有说出来才可安心、而又不能教任何人知道的事,就可以交付给秦招。
    楚暮对于秦招生起一种莫名的信任,这一种信任正建基于疏离。如果秦招是那种什么事都要管一顿或关怀备至的人,楚暮反而不会对他说任何事。因此,正由于秦招是一个不关心他的人,他才愿意与秦招维持一段不热不冷不重要的关係。不重要才好。人生重要的事已经太多,「重要」,在楚暮眼里,就是等同于「责任」,而他想做一团棉絮,没有意愿,没有主见,随风飘荡,就算被风送到泥沼而死去,也只是风的责任,而不是自己的责任。
    换言之,楚暮根本不想为了「活着」而背负责任、而去挣扎、而去开创。他只是一只汲汲营营,为裹腹而工作、为工作而工作的工蜂,也不认为这样有何可悲。
    何来可悲?没有可悲,这是他的选择。一个有能力去选择不快乐的人,其实就是一个快乐的人。
    校巴驶到大学体育中心时,秦招忽然说:「楚暮,你还记不记得小学六年级那年,我们交换了什么礼物?」
    「我好像忘了。」
    「我也忘了。可是想了几天,都想不起来。」这两星期里,秦招陪过三个客人,每次做爱后,他在回家路上坐在客人的私家车里,自袋中的暗格拿出信,不敢用太多力去握着那封信,怕手汗软化硬挺的信封。有时,他会用信封尖挺的四个角逐一扎自己的胳臂;有时用锋利的边缘划在较细嫩的胳臂内侧皮肤,破了皮。有时将信封放在灯下,学卖杂货的老婆子,把鸭蛋照在红光灯下检验品质,秦招幻想灯光能否透出信纸上的文字,让他过一下癮。
    就好像人想看裙底的心态。若一个女人脱得赤裸裸,没有幻想空间,反而飘逸的裙底下,春光半洩,两条雪白的大腿间隐约透出一小块或有蕾丝或红或蓝或粉的顏色,招人遐思。
    如果那信是其他不重要的人写给秦招,则秦招会爽快地拆开来看。但这信却是楚暮写的。楚暮会写儿时的事吗?两星期前女子跳轨的事,整间大学的人也知道,照这样一说,楚暮应该是目睹那件事。然而,女子入梦的事又是怎么回事?秦招好奇,什么样的女子能让楚暮这个老实呆板的人日思夜想?穿红裙的艳女?那跳轨女子的照片,秦招是看过的,在报纸的头条上有张学生相,女子束起长发,露出一张不美不丑、没有笑容的脸,还有中学生的气质,纯得像白纸,无论如何也无法让秦招将之联想成什么艳女。
    秦招不是没有女朋友,他爱美人,有风度。有时与美丽的女子出去食饭逛街,自客人身上转出来的钱,他用来娇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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