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公里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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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他社是个很奇怪的地方,但奇怪的不是社团,而是人。
    就在我跟峰哥第一天到社团报到时,我们才知道,这根本不一样。
    和我们所想的,完全不一样。
    我们所以为的吉他社,就是一间感觉很普通的社办,桌上放着几把吉他和乐谱,然后一堆人怡然自乐的在弹吉他。
    但是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不能用感觉来形容的,应该说光是用感觉形容是不够的。
    跟其他社团比起来,吉他社的面积明显大了许多,甚至大了两倍,桌上没有放任何一把吉他,因为所有吉他都「吊」在天花板,在角落四周的是四颗超大的yamaha的黑色音箱,一看就知道花了很多钱,音箱旁边放了一个柜子,柜上放满吉他的教学用书,还有一本……
    「playboy。」
    「为什么这里会有playboy?」我说。
    「当然是买的阿。」一个留着长发活像流浪汉的男生走了过来。
    「这里不是吉他社吗?」
    「是吉他社没错。」
    「那playboy?」
    「我要看的。」
    「没有看过playboy,怎能算是男人。」峰哥突然插了一句话。
    「谁说的?」
    「当然是我老爸,而且我知道他床底下堆很多喔。」
    「……」
    留着长发的男生并不是流浪汉,而是社长,仔细看了一下社团内除了他之外,还有另外三个人,一个趴在桌上睡觉,一个在旁边玩手机,只有另一个比较正常,在旁边弹吉他。
    「你们是新来的吗?」
    「恩。」我跟峰哥同时点头。
    「如你所见,我是这社团的社长。」
    「嗯嗯。」我们又点了一次头。
    然后我看见那个流浪汉社长从天花板取下一把吉他,靠在一张桌子上,之后从口袋取出一片,他说叫做「pick」的东西,再来的情形我就不会形容了,只见一把本来死寂的吉他在他手里宛如有生命一样,开始刷起了一段从没听过的节奏。
    「对你们来说,是为了什么而学吉他的?」他突然丢了一个问题出来。
    「?」
    「很多事情都需要理由,但有时候做事情却用不着理由。」
    「只要觉得是,就是了。」
    「认为对,那么就是对了。」
    「你们认为呢?」
    我并不知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来学吉他的,虽然说是因为峰哥的关係,不过他的话却让我很认同,而且在我心中久久无法散去。
    流浪汉社长之后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要我们随便看看,听他说目前整个社团只有四个人,加上我跟峰哥,就有六个人,跟其他社团比起来,人也许是最少的,但是社办面积却是所有社团当中最大的。
    「请问一下,为什么社办会这么大间﹖」我终于耐不住心中的疑惑。
    「看到那个了吗?」在旁边玩手机的另个人站了起来,指着墙角的接缝要我看,仔细一看才发觉居然有施工过的痕跡,正确来说是,有本来墙壁的痕跡。
    「本来我们社团就跟其他一样,后来因为隔壁有间空教室,为了方便以后作业,我们便叫人把两间教室中间的隔墙打掉。」
    「……」
    后来我才知道玩手机的那个人叫做车神,据说是因为很喜欢玩赛车游戏,而且其技术已练至炉火纯青到达神人的地步,另一个趴在桌上睡觉的是阿杰,社长的同班同学,在旁边弹吉他的则是阿伟,当初的创社元老。
    就在我们入社之后隔天,峰哥就退社了,速度之快让我望尘莫及,到最后坚守堡垒的只剩下我1个,其实我也很想离开,因为对于一个全部加起来不到十人的社团,说真的,真的会让人匱乏无力,不过之所以会让我留下的原因是,因为一个人。
    峰哥说他理想的是一个舞台,类似乐团或者有爆发力的那种,对他来说,那不是他该嚮往,也不是应该追寻的,虽然他不知道他自己要的是什么,但他很清楚那地方并不属于他。
    他真正属于的是,竞技啦啦队社。
    一直到我看见他穿着运动服在啦啦队社练习时,我才惶然大悟,他之所以加入啦啦队社的原因是……
    「这个社团需要我,我不去不行。」他给了我这样一句话。
    「……」
    跟一般啦啦队不一样的是,竞技啦啦队多了好几个高难度动作,像是拋人,空翻之类的,当然被拋的不会是他,以他遗传到他老爸魁武的体格看来,要拋他的人如果没有抱持着手断掉的打算,那么就是要有相当的觉悟。
    和吉他社比起来,他的啦啦队社就真的很有规模,人数不说,光是男女比例就彻底赢了。
    全社加起来共三十人,其中女生就佔了十一个,所有女生一字排开,都算的上是正妹,而且重点是都还没死会。
    就在他入社之后没多久,他就跟所有女生都混熟了,而其中一个不用混就很熟的是,他的老朋友。
    「小郁。」
    我不知道他是从哪得知小郁在啦啦队的事情,唯一可以确定的,他这次似乎是玩真的,因为他连衣服都买好了,只要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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