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嫁给门当户对 第2节(1/3)
“看看倒是也无妨,就是当兵的怕不是得去随军,你舍得?”
郑秋道:“只要绾笛过的好,我有什么好不舍得的。”
“你就不怕绾笛吃苦?”
“男方那什么家庭条件啊?还能叫绾笛吃了苦?再说凭绾笛的本事儿,到哪儿也受不了罪。”
沈青山一锤定了音:“那就安排他们见见吧。”
……
第二天,跟郑秋的亲姐郑春商量过后,敲定下了相看的日子,腊月二十八。
季家,陈眉在确定了具体日子后,就催促着季晏礼去百货大楼买两件衣服,捯饬一下自己,“你明儿个,再去澡堂里洗个澡,收拾收拾自己,听见没有?”
季晏礼无奈点点头:“知道啦。”
第二章 相亲
相亲这事儿,沈绾笛虽然也不乐意,但是事已成定局,沈绾笛也就应了。
腊月二十八这天,沈绾笛早早的就被郑秋叫了起来,坐在床上,听她妈指挥着:“一会儿你就穿你那件白色的呢子大衣吧?还有你新买的那双小皮靴。”
沈绾笛还处于迷迷瞪瞪的状态,话都没听清就点头。
郑秋也不管她,把衣服都找出来摆在床上,自己自顾自的欣赏了一番,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出门做早饭去了。
沈绾笛摇摇头,无奈之下还是起来了,既然已经答应相亲了,那这个态度就得摆正,这是对人最起码的尊重。
洗完漱,换好衣服后,沈绾笛坐在梳妆台前,打算化妆打扮一下自己。
拉开抽屉,翻出里面的化妆品,不多,有一瓶霞飞牌的增白香粉,两支口红,一支眉笔,还有一罐紫罗兰香粉。
本就长相明艳,再加上精致而明媚的大五官,只需略施粉黛,就能将世间的美好尽情释放,乌亮的长发披散在背后,被沈绾笛灵巧的双手编了个蝎尾辫儿。
沈绾笛没穿新买的那双小皮靴,而是特意翻出了前两年买的那双五公分高的长皮靴,穿上后,身高只有163的沈绾笛秒变一米七,不说好看不好看,就是气势上就不能输。
在郑秋给沈绾笛介绍男方的时候,沈绾笛就很精准的捕捉到了男方很高这一点,虽说自己不算矮,但是一想到前两天,自己站在那名解放军旁边就跟个小孩子似的,沈绾笛就暗暗的较着劲儿。
只是沈绾笛想象中自己在相亲过程中,霸气侧漏,浑身御姐范儿,可现实却是……
沈绾笛坐在大姨家的沙发上,怀里抱着刚刚一岁半的小胖侄子元宝,仰头看向那个逆光站着的高大身影,心脏有些不受控制的加速。
一旁的郑春,见状,抽出空来给他俩介绍道:“晏礼,快坐快坐,这是我外甥女儿绾笛,绾笛,这就是季晏礼,你们俩好好说说话啊。”
郑春说完就把沈绾笛唯一的能量来源——元宝给抱走了。
“沈绾笛同志你好,我是季晏礼。”他说这话的同时,弯腰伸出了手,眼睛盯着沈绾笛,静静等她回握。
季晏礼长得高,起码一米八五以上,这个姿势压迫感十足,笼罩下来的阴影完全将沈绾笛覆盖。
看着伸向自己的手,什么御姐范儿霸气侧漏通通消失不见,沈绾笛只故作镇定,大大方方的抬头与他对视,缓缓伸出手来浅浅一握,“季晏礼同志你好,我是沈绾笛。”
如此近距离的对视,沈绾笛可以清晰的看清楚季晏礼长而密的睫毛和炯炯有神的眼睛,沈绾笛越看越觉得眼熟。
季晏礼倒是在第一眼就认出来了眼前这个正在与自己相亲的小姑娘,就是那天跟自己一起去医院的小姑娘。
季晏礼坐下后,难得打趣的说:“沈绾笛同志,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自己还真与他见过面?在哪儿啊?
沈绾笛记性很好,要不然也不会在15岁便考上了大学,只略微一细想,就想起来了。
“那个解放军同志是你?”沈绾笛恍然大悟。
季晏礼微微颔首,她还记得自己,嘴角忍不住上扬:“是我。”
“好巧啊。”
“是挺巧的。”
季晏礼看沈绾笛十分拘谨,想来是第一次来相亲不自在,季晏礼虽然不是第一次了,但是之前往往都是出于礼貌坐一会儿,然后来一句我们不合适,就起身走了,哪儿会碰上现在这种情况。
于是季晏礼开口安抚道:“或许你可以忘记这是在相亲这件事儿,只当是认识一个新朋友。”
沈绾笛听了后,渐渐放松下来,“好。”
季晏礼转眼儿又挑起话题:“听说你是老师?教学生会不会很累?”
沈绾笛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说:“不辛苦,小孩子们相处起来后,也是很好玩的。你呢?当兵辛苦吗?”
……
二人相谈甚欢,仿佛忘了这是在相亲这件事一般。只不过时间是有限的,陪着来的家人们都在另一个屋里说话,估摸着时间,就又慢慢来到了客厅里说话。
陈眉只看等着的时间,就知道季晏礼那小子是上了心了,以往让他坐一分钟都坐不住,掩下心中的窃喜,暗骂道:臭小子,之前让你来你还不来!现在倒是积极上了。
郑春忙活着要准备午饭,
郑秋道:“只要绾笛过的好,我有什么好不舍得的。”
“你就不怕绾笛吃苦?”
“男方那什么家庭条件啊?还能叫绾笛吃了苦?再说凭绾笛的本事儿,到哪儿也受不了罪。”
沈青山一锤定了音:“那就安排他们见见吧。”
……
第二天,跟郑秋的亲姐郑春商量过后,敲定下了相看的日子,腊月二十八。
季家,陈眉在确定了具体日子后,就催促着季晏礼去百货大楼买两件衣服,捯饬一下自己,“你明儿个,再去澡堂里洗个澡,收拾收拾自己,听见没有?”
季晏礼无奈点点头:“知道啦。”
第二章 相亲
相亲这事儿,沈绾笛虽然也不乐意,但是事已成定局,沈绾笛也就应了。
腊月二十八这天,沈绾笛早早的就被郑秋叫了起来,坐在床上,听她妈指挥着:“一会儿你就穿你那件白色的呢子大衣吧?还有你新买的那双小皮靴。”
沈绾笛还处于迷迷瞪瞪的状态,话都没听清就点头。
郑秋也不管她,把衣服都找出来摆在床上,自己自顾自的欣赏了一番,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出门做早饭去了。
沈绾笛摇摇头,无奈之下还是起来了,既然已经答应相亲了,那这个态度就得摆正,这是对人最起码的尊重。
洗完漱,换好衣服后,沈绾笛坐在梳妆台前,打算化妆打扮一下自己。
拉开抽屉,翻出里面的化妆品,不多,有一瓶霞飞牌的增白香粉,两支口红,一支眉笔,还有一罐紫罗兰香粉。
本就长相明艳,再加上精致而明媚的大五官,只需略施粉黛,就能将世间的美好尽情释放,乌亮的长发披散在背后,被沈绾笛灵巧的双手编了个蝎尾辫儿。
沈绾笛没穿新买的那双小皮靴,而是特意翻出了前两年买的那双五公分高的长皮靴,穿上后,身高只有163的沈绾笛秒变一米七,不说好看不好看,就是气势上就不能输。
在郑秋给沈绾笛介绍男方的时候,沈绾笛就很精准的捕捉到了男方很高这一点,虽说自己不算矮,但是一想到前两天,自己站在那名解放军旁边就跟个小孩子似的,沈绾笛就暗暗的较着劲儿。
只是沈绾笛想象中自己在相亲过程中,霸气侧漏,浑身御姐范儿,可现实却是……
沈绾笛坐在大姨家的沙发上,怀里抱着刚刚一岁半的小胖侄子元宝,仰头看向那个逆光站着的高大身影,心脏有些不受控制的加速。
一旁的郑春,见状,抽出空来给他俩介绍道:“晏礼,快坐快坐,这是我外甥女儿绾笛,绾笛,这就是季晏礼,你们俩好好说说话啊。”
郑春说完就把沈绾笛唯一的能量来源——元宝给抱走了。
“沈绾笛同志你好,我是季晏礼。”他说这话的同时,弯腰伸出了手,眼睛盯着沈绾笛,静静等她回握。
季晏礼长得高,起码一米八五以上,这个姿势压迫感十足,笼罩下来的阴影完全将沈绾笛覆盖。
看着伸向自己的手,什么御姐范儿霸气侧漏通通消失不见,沈绾笛只故作镇定,大大方方的抬头与他对视,缓缓伸出手来浅浅一握,“季晏礼同志你好,我是沈绾笛。”
如此近距离的对视,沈绾笛可以清晰的看清楚季晏礼长而密的睫毛和炯炯有神的眼睛,沈绾笛越看越觉得眼熟。
季晏礼倒是在第一眼就认出来了眼前这个正在与自己相亲的小姑娘,就是那天跟自己一起去医院的小姑娘。
季晏礼坐下后,难得打趣的说:“沈绾笛同志,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自己还真与他见过面?在哪儿啊?
沈绾笛记性很好,要不然也不会在15岁便考上了大学,只略微一细想,就想起来了。
“那个解放军同志是你?”沈绾笛恍然大悟。
季晏礼微微颔首,她还记得自己,嘴角忍不住上扬:“是我。”
“好巧啊。”
“是挺巧的。”
季晏礼看沈绾笛十分拘谨,想来是第一次来相亲不自在,季晏礼虽然不是第一次了,但是之前往往都是出于礼貌坐一会儿,然后来一句我们不合适,就起身走了,哪儿会碰上现在这种情况。
于是季晏礼开口安抚道:“或许你可以忘记这是在相亲这件事儿,只当是认识一个新朋友。”
沈绾笛听了后,渐渐放松下来,“好。”
季晏礼转眼儿又挑起话题:“听说你是老师?教学生会不会很累?”
沈绾笛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说:“不辛苦,小孩子们相处起来后,也是很好玩的。你呢?当兵辛苦吗?”
……
二人相谈甚欢,仿佛忘了这是在相亲这件事一般。只不过时间是有限的,陪着来的家人们都在另一个屋里说话,估摸着时间,就又慢慢来到了客厅里说话。
陈眉只看等着的时间,就知道季晏礼那小子是上了心了,以往让他坐一分钟都坐不住,掩下心中的窃喜,暗骂道:臭小子,之前让你来你还不来!现在倒是积极上了。
郑春忙活着要准备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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