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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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受到了最终的审判。
    湄公河大案各主要罪犯在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审判。
    糯卡、拿突、翁煞、桑吉、依达等,以故意杀人罪、贩粉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等罪名,被判处死刑。
    这次境外抓捕,不仅替十三名船员沉冤昭雪,更彰显了我国对捍卫国土与国民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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