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武皇第一女官 第244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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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吐蕃背地里却是小动作不断,寇吐谷浑边犯大唐界,挑动其余属国谋反——都是吐蕃干过的事儿。
    *
    彼时朝上便有朝臣提出——
    不是不愿意‘统治’。
    而是真没那个条件。
    广地劳民。如今大唐本土的子民都不够,是绝不可能迁人去外地的(除非流放)。不但不能迁人出去,每每征战后,还会内迁一部分子民。
    那就导致了,哪怕灭国后,也只能是依旧靠当地人治理当地人。难免得其民,却不足以使令其民,以至于叛乱频发。
    越偏远的羁縻州,朝廷掌控力就越弱。
    若是属国叛乱太频,也不能每回都大兵征伐,有时候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总不能为了真的‘治’这些偏远之地,就伤及国家根基吧。
    *
    “那就给属国分类如何?”
    姜沃心中也清楚,以现在的大唐,要想真的又‘统’又‘治’其下所有属国,根本不现实。
    比如西域有些还不如一州之地大的属国,专门去‘治’他们也没啥用。本来人家就绝无叛唐的实力和野心(当然,大唐若是没了他们很快就会去抱新的大腿)。
    再比如此时的吐蕃,也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再被大唐‘治’住的。
    这种就先统统分到二类属国里,走原来的‘朝贡’和‘册封’宗属关系——对方给大唐面子称一声宗主国朝贡,大唐也给对方面子,回以册封。
    重点是一类属国。
    是有一定实力的,与大唐更近的,‘治’后才能长久安定的附属国。
    这种属国,就不能放任它们只走个名义上的朝贡,平素对其国内政事不闻不问,消极管理。
    若是如此,就会像高句丽一样,哪怕被打下来,这些年也一直叛乱不断。
    而之前的宗属关系,甚至还允许属国来大唐学习先进文化技术,以丰本国。
    这相当于给予了他们属国的优待,但他们又不履行属国的义务——如此这般赔本买卖,姜沃觉得实在是不划算啊!
    治理的经验是要不断通过实践积累的。
    因此,姜沃提出,以‘新罗’和‘倭国’这两个属国,作为‘一类(应统且治之)属国’的试点地,推行下新的,以大唐根本利益为核心的‘宗属关系’。
    **
    皇帝再次布置作业——五品以上朝臣都要写策论,群策群力。
    而姜沃很多时候都在感慨:比起朝上这些腹黑老狐狸,她这个人,真是善良、正直、温和的五好官员!
    比如姜沃想的法子,是在当地设置‘都尉’‘译令’等官职,能够了解属国内部的政治经济,以及王权更迭等大的国家变化。
    再比如编当地民数,统计户籍,又或是让属国行大唐律法等‘正经统治’法。
    而朝上那些老狐狸,一出手就是类似于‘送子弟入质’的卡脖子政策。且还不只要求王族子弟入质。他们听说新罗和倭国,都有历代为官的大家族后,就决定:来,把这些人家的子弟也送进大唐来,族均一个进修学习的机会。
    有子孙在唐朝做人质,想叛唐的时候,是不是得掂量一下?
    还有提出‘君王亲朝’的——不要每次都派个使团来就完了,为表属国的忠心,君王每三年亲自朝贺一次不过分吧?
    令属国君王亲朝,也是为了震慑和敲打:若是私下谋划着什么的君王,如何敢应诏亲自入唐朝贺?
    姜沃听着这些老狐狸在朝上,
    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如何更好地掐住属国的七寸,好令其心身服心服。
    心道:啊,你们政治家真可怕,心真黑!
    完全忘记了,自己才是提出‘新宗属关系’,以及一类属国二类属国的人。
    *
    此番朝论,最终形成了‘一类属国’的十二条例。
    公文是九月里送到原百济,现大唐熊津都督府的。
    其中关于建立属国‘都尉府’,安排朝臣等吏部工作的条例,共有五条。
    于是原本打算十一月份跟着师父一起回国的裴行俭,因身为吏部侍郎,被迫留在异国他乡加班。
    日常坐船辗转于新罗与倭国。
    连大唐新岁那日,都是在新罗过的。
    最要紧的是,吃的还不好。
    饶是裴行俭武将出身,平素不怎么讲究衣食住行。但过年都没吃上顿好的,还是不免有点委屈。
    颇觉月是故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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