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凤凰男变首富宠妻无度 第67节(1/3)
“你在机场别动,我过来接你。”
顾淮瑾鞋都没脱,转身就准备出门开车去机场。
“子恒哥来了?我跟你一起去。”
舒乐总觉得一起去接才显得礼貌,而且以往刘子恒对他们确实很不错,她也应该显示出对顾淮瑾那边亲戚的重视。
“嗯,好。”
两个人都没有歇脚,立马开车去了机场。
刘子恒坐在机场外面的一家咖啡厅里喝咖啡,顾淮瑾和舒乐到的时候,刘子恒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他们吐槽咖啡有多难喝。
“哥,怎么突然来江市了?”
顾淮瑾自然是明知故问,他眼明心亮的,刘子恒的心思比起冯紫荞要好猜得多,看他的样子,就是有备而来。
“我来看看你和弟妹,上次小乐不是说喜欢吃老家散养的鸡吗?我给你们带了几只过来。”
“就为了这几只鸡专程跑这一趟,哥,你猜我信不信?”顾淮瑾摆明了想挑明刘子恒心里的那点小心思。
“当然也不是。”刘子恒说道,“我在江市找了份工作,做科研的,我不是农业大学毕业的嘛,想来想去,还是专心做科研比较合适,再也不想着什么养殖创业了。”
刘子恒的鸡被冯紫荞用一袋玉米种子一锅端了之后,终于断了开养殖场的想法。反正钱也搭进去了,他再也没有本钱折腾了,只能本本分分出来找工作,努力做个打工人,天天努力搬砖才是王道。
况且江市这个城市可是个好地方,别的不说,他的好弟弟顾淮瑾在这儿啊!不考虑其他因素,也应该和自己的弟弟在同一个城市打拼,这样多好啊!
“科研的工作?那也不错,哥,你当初就应该选择这个。”
顾淮瑾估量着自家老大哥的性格,或许真的更适合搞科研,每天一堆创业的想法反而更折磨人。
刘子恒这个人,虽然看着憨厚,但是做事细心认真,耐心谨慎,关键任劳任怨,毫无怨言,其实是很适合做科研人员的。
他大学毕业的时候,学校就有意让他保研,但是他自己放弃了,心里只想着回家养鸡养鸭。
就是现在,他大学的老师还时不时给他发信息,让他回来读研,和他一起做科研。
刘子恒只是憨,又不是傻,那位教授这么想让他回来读研,无非就是想找个免费劳动力。虽然现在那位教授招的研究生也是免费劳动力,但是没有一个像刘子恒这样只知道埋头苦干,毫无怨言,甚至没有一点儿功利之心,苦全吃了,功劳全给别人了。
然而最关键的是,刘子恒的学术能力真的很强,在大学的时候,他就已经发表过了两篇sci的论文,只是谁也没想到,这样一个科研能力极强的学生,毕业没多久,不仅没读研,反而一转头就回老家和鸡鸭为伍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我大学的时候就和我专业课的教授一起做过很多课题,其中一个老师评上副教授用到的课题其实都是我做的,不过他也请我吃了顿饭,也算是很不错了。”
顾淮瑾看着自己面前这个傻大哥只能无声地叹息。
被别人这样明明白白地占便宜,他还觉得别人挺不错的,明明一顿饭就几百来块钱的事情,一个成功的课题耗费的可是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心血,他竟然能够忍得下这口气。
“哥,以后你能不能多长个心眼,还有,不要再做什么老好人了,我不说别的,就上次冯紫荞那个事,其实她有几百种方法可以解决掉那几个小混混,根本不需要你亲自出手,但是你还是来了个英雄救美,最后的结果是什么?被小混混打,被她爸打,被她内涵,现在又被她缠住了,你说你到底是为了什么?”
顾淮瑾有时候也是心疼自己这个不是亲哥,却胜似亲哥的大哥,好多话他又不能挑明了说,他总感觉冯紫荞有阴谋,毕竟,据他所知,冯紫荞这样身份地位的千金大小姐,集团唯一继承人,身边不可能没有保镖随时跟着。
就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可能还会需要刘子恒出手。
顾淮瑾一提到冯紫荞,刘子恒的神色瞬间就变了。
有些想法他只能深深埋在心底,他今天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就是因为冯紫荞。
那个时候,他终于察觉出自己对冯紫荞不还有的心思后,只想着让她赶紧回江市。他以为,只要两个人分开了,分开的时间足够久,这点感情也就渐渐地淡了,忘了。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两个人分开的时间越来越久,他不仅没有将这份感情变淡,反而对冯紫荞的思念与日俱增,最后犹豫再三,终于决定来江市工作。
这是这么多年,刘子恒为了自己的爱情踏出的第一步,内心里虽然无比忐忑,但是又时常觉得莫名的心安。
这种矛盾的心理一直纠缠着他,来来回回,反反复复。
“荞荞她……其实是个很好的姑娘。”刘子恒低声说道,“你觉得呢?”他接着问顾淮瑾。
“你这都荞荞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顾淮瑾这下子是完全看明白了,冯紫荞这个女人,果然已经快要得手了,或者说,她其实早就已经得手了。
哎!以后的感情路,就要靠刘子恒自己一个人去走了!
顾淮瑾鞋都没脱,转身就准备出门开车去机场。
“子恒哥来了?我跟你一起去。”
舒乐总觉得一起去接才显得礼貌,而且以往刘子恒对他们确实很不错,她也应该显示出对顾淮瑾那边亲戚的重视。
“嗯,好。”
两个人都没有歇脚,立马开车去了机场。
刘子恒坐在机场外面的一家咖啡厅里喝咖啡,顾淮瑾和舒乐到的时候,刘子恒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他们吐槽咖啡有多难喝。
“哥,怎么突然来江市了?”
顾淮瑾自然是明知故问,他眼明心亮的,刘子恒的心思比起冯紫荞要好猜得多,看他的样子,就是有备而来。
“我来看看你和弟妹,上次小乐不是说喜欢吃老家散养的鸡吗?我给你们带了几只过来。”
“就为了这几只鸡专程跑这一趟,哥,你猜我信不信?”顾淮瑾摆明了想挑明刘子恒心里的那点小心思。
“当然也不是。”刘子恒说道,“我在江市找了份工作,做科研的,我不是农业大学毕业的嘛,想来想去,还是专心做科研比较合适,再也不想着什么养殖创业了。”
刘子恒的鸡被冯紫荞用一袋玉米种子一锅端了之后,终于断了开养殖场的想法。反正钱也搭进去了,他再也没有本钱折腾了,只能本本分分出来找工作,努力做个打工人,天天努力搬砖才是王道。
况且江市这个城市可是个好地方,别的不说,他的好弟弟顾淮瑾在这儿啊!不考虑其他因素,也应该和自己的弟弟在同一个城市打拼,这样多好啊!
“科研的工作?那也不错,哥,你当初就应该选择这个。”
顾淮瑾估量着自家老大哥的性格,或许真的更适合搞科研,每天一堆创业的想法反而更折磨人。
刘子恒这个人,虽然看着憨厚,但是做事细心认真,耐心谨慎,关键任劳任怨,毫无怨言,其实是很适合做科研人员的。
他大学毕业的时候,学校就有意让他保研,但是他自己放弃了,心里只想着回家养鸡养鸭。
就是现在,他大学的老师还时不时给他发信息,让他回来读研,和他一起做科研。
刘子恒只是憨,又不是傻,那位教授这么想让他回来读研,无非就是想找个免费劳动力。虽然现在那位教授招的研究生也是免费劳动力,但是没有一个像刘子恒这样只知道埋头苦干,毫无怨言,甚至没有一点儿功利之心,苦全吃了,功劳全给别人了。
然而最关键的是,刘子恒的学术能力真的很强,在大学的时候,他就已经发表过了两篇sci的论文,只是谁也没想到,这样一个科研能力极强的学生,毕业没多久,不仅没读研,反而一转头就回老家和鸡鸭为伍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我大学的时候就和我专业课的教授一起做过很多课题,其中一个老师评上副教授用到的课题其实都是我做的,不过他也请我吃了顿饭,也算是很不错了。”
顾淮瑾看着自己面前这个傻大哥只能无声地叹息。
被别人这样明明白白地占便宜,他还觉得别人挺不错的,明明一顿饭就几百来块钱的事情,一个成功的课题耗费的可是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心血,他竟然能够忍得下这口气。
“哥,以后你能不能多长个心眼,还有,不要再做什么老好人了,我不说别的,就上次冯紫荞那个事,其实她有几百种方法可以解决掉那几个小混混,根本不需要你亲自出手,但是你还是来了个英雄救美,最后的结果是什么?被小混混打,被她爸打,被她内涵,现在又被她缠住了,你说你到底是为了什么?”
顾淮瑾有时候也是心疼自己这个不是亲哥,却胜似亲哥的大哥,好多话他又不能挑明了说,他总感觉冯紫荞有阴谋,毕竟,据他所知,冯紫荞这样身份地位的千金大小姐,集团唯一继承人,身边不可能没有保镖随时跟着。
就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可能还会需要刘子恒出手。
顾淮瑾一提到冯紫荞,刘子恒的神色瞬间就变了。
有些想法他只能深深埋在心底,他今天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就是因为冯紫荞。
那个时候,他终于察觉出自己对冯紫荞不还有的心思后,只想着让她赶紧回江市。他以为,只要两个人分开了,分开的时间足够久,这点感情也就渐渐地淡了,忘了。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两个人分开的时间越来越久,他不仅没有将这份感情变淡,反而对冯紫荞的思念与日俱增,最后犹豫再三,终于决定来江市工作。
这是这么多年,刘子恒为了自己的爱情踏出的第一步,内心里虽然无比忐忑,但是又时常觉得莫名的心安。
这种矛盾的心理一直纠缠着他,来来回回,反反复复。
“荞荞她……其实是个很好的姑娘。”刘子恒低声说道,“你觉得呢?”他接着问顾淮瑾。
“你这都荞荞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顾淮瑾这下子是完全看明白了,冯紫荞这个女人,果然已经快要得手了,或者说,她其实早就已经得手了。
哎!以后的感情路,就要靠刘子恒自己一个人去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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