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才不是歌伎 第13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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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淋不感兴趣,那就让它烂在冰箱里吧。”庄泽野语气带笑地阴阳怪气。
    温辞述:“……”
    夜深人静时分,他戴着耳机在房间里听歌。
    听着听着,想到白天林南之的描述,这家冰淇淋的新品有多好多好吃。他从来没吃过冰淇淋,现代人真是奇怪的很,不就是刨冰吗,有什么好吃的,不过那个奶油味,闻起来似乎还挺香甜的。
    他在桌边坐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起身,轻手轻脚地摸到一楼。
    反正庄泽野买了不少,吃一盒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他悄悄溜到厨房,打开冰箱翻找起来,黑漆漆的客厅里,传来一抹亮光。
    庄泽野躺在床上看着手机监控,只见那人穿着钟可欣买的粉色小猪印花睡衣,正抱着一桶冰淇淋,蹲在冰箱旁边一口一口地吃,时不时还机灵得东张张西望望。
    他乐得晕头转向,想过看监控很好玩,没想到会这么好玩。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采用赫尔姆霍茨音调记号法,音名后面的数字都是上标/下标,比如c3(小写)的3是上标,c3(大写)的3是下标,因为格式原因打不出来(具体含义解释起来比较麻烦,只要知道是符号就行了)(作者非音乐专业请多包涵)
    花团冰淇淋全家福在画了,还没画好,等出图发在微博,临走前捏一把温小猪的脸
    第9章 蜜三刀
    早上小陈来接他们上班,庄泽野晚了一会儿,出门时脸上戴着墨镜。
    他昨晚笑得一头撞在床柱子上,冰敷到半夜才睡下,今早起来眼睛浮肿双目失神。
    上车后并没有见到温辞述,他随手把墨镜推上去卡住头发,问小陈:“怎么就你一个?”
    小陈说:“辞述上厕所去了。”
    过了十分钟,温辞述捂着肚子回来了。
    庄泽野把墨镜拉下来,看了他一眼:“你没事吧?”
    温辞述抿着唇摇头,心想冰淇淋果然是个害人之物,西洋人都不安好心。
    他想起正事,说:“你电脑里的歌我听了三分之一,后天晚上应该能还你。”
    庄泽野正在喝咖啡,闻言险些呛着:“几千首歌,你听了这么多,通宵了?”
    小陈也很惊讶,从后视镜里偷看他。
    温辞述说:“没有,我早上睡了半个时辰。那些歌我是按类别听的,有相似的就点了加速,不喜欢的直接跳过,目前听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摇滚乐,我觉得挺好听的。”
    庄泽野:“……你够牛逼。”
    “虽然还没听完,但我对现代音乐稍微有了点了解。”温辞述若有所思,“比起宗教音乐、歌剧这些古典音乐来讲,流行音乐更为通俗易懂。我一直坚信优秀的艺术是不需要门槛的,那样才能让更多受众听到,所以现在可以回答你昨天的问题,我能接受做流行音乐。”
    庄泽野微微动容,没想到他对待这件事不是得过且过,而是真的在认真探索。
    小陈忍不住说:“辞述,你这话讲得太好了,简直不像是你说的。”
    他说完自己一愣,嘿嘿笑了:“我胡说八道的,你别在意,继续继续。”
    温辞述说:“我在网上看了些相关言论,了解到……古典乐地位是比较高的,只是并非每个人都欣赏得来。流行乐发展到现在自然有它的优点,如果能够把古典融入流行当中,可以很大程度让现在的年轻人接触到更深刻的音乐。”
    “礼乐在古代因歌颂天地阴阳万物而生,《礼记》有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这和现代音乐其实是一个道理,若是用另一种方式去传承,相信他们一定会接纳古人的智慧。”
    小陈竖起大拇指:“太有文化了,我简直一个字都听不懂。”
    庄泽野把眼镜摘下来,仔细端详他。“凡音之起,由人心生?”
    他勾起嘴角:“说的很好,其实你含蓄了,直接说学音乐有鄙视链比较贴切,古典派总是很难接受通俗派。所以你认为,通俗音乐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温辞述说:“我觉得在于引起共鸣,它能够通过最简单的方式、在最快的时间内让听众产生情绪共振,而古典乐则需要更多的知识储备和个人理解,这大概是流行乐受众如此之广的原因之一吧。”
    他随手点开手机歌单,找到一首歌举例。
    “比如你这首《海弗里克极限》,我昨晚听了好几遍,第一次听就被带动了情绪,心里产生一种热烈又缅怀的感情。”
    庄泽野似乎没想到他连自己的歌也听了,表情微微一怔。
    这首歌的风格是典型的旋律说唱,主歌部分节奏感较强,副歌则加入了童谣的元素,歌词主旨是回忆小时候的生活,不过是写词手法抽象跳脱,并不类似普通的浪漫歌曲。
    单曲介绍上写着:海弗里克极限指脊椎动物正常体细胞的分裂次数极限,人类细胞分裂次数大约是40-60次,每一次在2年左右。人体的极限在120年以内,在此期间dna复制一次,端粒dna就缩短一段,当端粒缩短到海弗里克点时,dna就会停止复制,细胞走向衰老,而你离开我身边。
    温辞述想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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