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 第22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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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不是清净庄严的大悲咒真起了效果,白锦寅没有躲闪,反而轻轻闭上眼似在思考什么。
    秦松没再说话,尽管他很想知道事情真相,想接过白锦寅心中的秘密一起承担,想把他拥在怀里,说一声——三年了,三年了啊。
    然后,他忽然感觉手掌被白锦寅用指甲轻轻挠了几下。
    酥酥麻麻的感觉被神经末梢放大,电的秦松手一抖,车子在马路上走了个妖娆的s形,易晖生前就喜欢这个动作,这代表想圈圈叉叉的信号。
    秦松情不自禁淹了下口水,正想说话只见白锦寅反手握住他的手轻轻抚摸着,一脸欣赏之色:“你的手,真好看。”
    秦松:“……”
    白锦寅是发自肺腑赞美,秦松骨架太符合他的审美观了,如果真能拥有这样一名骷髅属下,肯定每日搂着睡觉,舍不得送上战场,还要请二姐僵尸歌莉娅好好雕刻几朵骨头花好好打扮。
    刚才在演播厅发生一幕,他嘴上不说但心里却有数。
    善意和帮助在亡灵界就像只滋生邪恶阴暗角落的阳光,秦松出手相助,虽然原因是因为怀疑他是前世恋人易晖,但对于白锦寅仍是弥足珍贵。
    是不是易晖,白锦寅现在仍然不知道。
    若真是易晖?
    白锦寅刚才沉思是想到了这个可能性,那么他该怎么对待秦松。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仔细想了想,他对秦松是有好感的,当初在酒吧,第一眼可以称得上——一见倾骨。
    秦松握着他的手说的那些话,白锦寅明白是什么意思。
    和白汝莲一样,秦松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感觉唯一没有任何威胁感,可以值得信任的人。
    秦松的善意,还有——爱意。
    白锦寅他无意未报,忽然,他脑中灵光一闪,握着秦松的手一用力,激动建议道:“我们拜把子吧。”
    秦松:“……”
    即使投胎转世,也没能改掉这个见人就喜欢拜把子的嗜好。
    秦松忍不住一乐,知道再说下去又是只能拉手和亲额头的答复,干脆直接表明立场:“我可以和你一样,只拉手和亲额头,怎么样?”
    白锦寅还没答复,一直密切关注事情发展,跟着汽车疾驰飞行的嘿嘿通过意识大喊一句:“主人,你恋爱经验为零,不要拒绝也不要答应,就说先考虑考虑,等到家后我再跟你解释。”
    嘿嘿此前模仿女人两次让白锦寅化险为夷,头号军师位置稳固不少,更何况白锦寅此刻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当下应允。
    秦松得到这句答复,油门一踩,干脆就这么一直握着白锦寅的手,来到巷子口时忽然眼神一暗:“明天我来接你去警察局,还有,回到家多陪陪你妈。”
    巷子口狭窄,车子开不进去,白锦寅点点头,下车礼貌说了声拜拜,身影轻快转身消失在浓郁夜色之中。
    秦松痴痴望着,点燃一支烟静静坐了一会,直到确认白锦寅安全进了家门,方才拿出手机,那上面有条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回家一趟,聊聊。
    这个世界,黑暗永远与光明并存,善良与罪恶并立,在这样一个矛盾并存的城市里,有白锦寅这样拥有强大能力却只想安静生活的人,有重情如秦松,善良如白汝莲,也有——别的存在!
    一幢高楼大厦之上,迎风站着个身披白纱的女子,她身影婀娜,如瀑黑发上扎着五颜六色,大大小小数十朵鲜花,手中,还拿个棵开着粉嘟嘟小花的——仙人球。
    活像个商家开业大吉后遗弃的花篮。
    她看着白锦寅和秦松离去的背影所有所思,如果白锦寅还是骷髅领主,定会觉得这造型无比熟悉,像极了她那位生前曾经是位艳名远播公主,死后变成丑陋僵尸,只能每日雕刻骨头花装扮自己的拜把子僵尸王——二姐歌莉娅。
    片刻后,她一脚踏出,没见怎么用力却疾如闪电,出现在了街道对面另一座高楼之上,夜风猎猎,吹起她白蚊帐般的长裙,露出半截——血肉溃烂的肌肤。
    白锦寅轻轻推开房门,迎面扑来一股熟悉的甜香味,餐桌上放着一碗冰糖雪梨汤,旁边有张字迹歪歪扭扭的纸条:妈先睡了,比赛唱的歌好听极了,加油。
    一碗雪梨汤下肚,因白汝莲没去比赛现场而空荡荡的失落感似乎回来不少,拿着空碗轻手轻脚走到厨房洗干净,回到自己房间关上房门。
    窗外,夜色静溢,弯月如钩,白锦寅没有开灯,不被灯光打扰的黑夜给予他安全感,可以让心静下来,发发呆,或者思考点什么。
    亡灵界三年生涯生生死死,给白锦寅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活下去,不被强大生物吞噬是每日最大的奢望。
    得知有新鲜尸体后,他没多考虑便赶了过去,而后选择了报警,看似是嘿嘿提议,实则白锦寅经过医科大学事件对无处不在的监控暗自提高了警惕,警察极可能会查到他来女卫生间的痕迹。
    报警后,嘿嘿打探来的消息验证了之前的猜测,市医科大学僵尸事件警方已经把他当做了重点嫌疑人。
    警惕,隐忍是白锦寅生存的不二法宝,危险来临,警方怀疑他拥有超越这个世界了解范畴的能力,白锦寅不知道会不会像嘿嘿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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