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4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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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已回到了盛景刚才说的话上了,嘴里还念念有词:“跟咱们槐花胡同相近的……”
    大家也皱着眉思索起来。
    在座的众人里,王大妈是土生土长的北城人,解放前她还跟着家人走街窜巷卖过东西,对这座城市最为熟悉。
    她忽然一拍大腿道:“哎呀,我知道了。”
    大家眼睛一亮。
    方毅催道:“是哪儿?大妈您快说。”
    “是不是环化胡同?”王大妈满脸兴奋,“就在北边,一个小胡同,我有个表姐以前住在那儿,不过她过世十来年了,我差点就没想起来。”
    众人都看向盛河川。
    盛河川露出笑容:“那我一会儿就去打听打听。”
    “我请个假陪您去。”方毅道。
    盛河川摆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去就成。”
    “还是我陪您去吧,反正我单位也没什么事。”方毅道。
    “那也行。”
    盛河川又向王大妈打听了一下那个胡同具体怎么走,吃过早饭就骑着自行车跟方毅走了。
    “唉,希望盛大爷能找到亲人吧。”有人道。
    王大妈叹了口气:“是啊,否则孤零零的一个人,现在身体硬朗还好。以后动不了了,没个亲人照应,那可怎么是好。”
    这边盛景离开槐花胡同后,就又走了半天的路找到汽车站,坐着车回了李家庄。
    至于她走后盛河川会怎么做,那就不是她能操心的事了。
    如果他们能想到环化胡同,今天肯定会先在城里找;如果想不到,最迟明天就会找到乡下来。
    盛河川是小说作者送给盛琳的金手指。
    原著中,盛河川在原主下乡,盛琳接了李玉芬的班不久后就与盛仲川一家相认,很快他就利用自己的人脉给盛琳找了一份工作。
    盛河川年轻时打仗受过伤没办法生孩子,解放后他娶过一个妻子,但那女人拿着他的积蓄跟人跑了,后来盛河川就再没娶过妻。
    他倒是在别人的劝说下收养了一个儿子。那人却是个白眼狼,运动初期盛河川被人举报,养子就干脆利索地跟他划清了界限。
    后来盛河川自证清白被战友保下,养子倒又厚着脸皮带着妻儿找上门来,不过盛河川再也没理会他。
    盛琳最是唯利是图,知道这位伯祖父是个能耐人,有些家底,每月的工资还不低,她对他百般讨好他。
    盛河川在短短他五十几年人生中经历过太多风雨,看透了世态炎凉。就算他知道盛琳这个侄孙女有些不妥,却也懒得说破,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更不会管。
    盛琳和盛智是盛家唯二的后代,两年后盛河川胃癌去世,就把现在住的这间屋子留给了盛智,把北城郊外--以后位于三环的一处民宅留给了盛琳,还给姐弟俩分了几件首饰。
    盛琳凭着这些财产,以及那罐金子,在改革开放后混得风声水起,一直蹦跶到小说后期,给男女主制造了许多麻烦。
    因为是女二的金手指,小说里给了盛河川不少笔墨,说他如何正直。
    当然,作者之所以写他和这样的情节,就是为了衬托盛琳这个恶毒女配是如何心机深沉、会装样儿,骗过了当过侦察兵的盛河川。
    盛景觉得,就算没有自己,这个金手指在不久后也会到盛家甚至盛琳手上,所以她想着不如自己先一步找到盛河川,在中间插上一脚。
    她倒不是贪图老人的遗产。
    她觉得吧,盛河川是在她的牵线下才找到亲弟弟的,又得知她处境不好,如果能拉她一把,改变一下她现在艰难处境,就不枉她走这一遭。
    实在不行,他也能借此看清楚盛琳的真面目,最后不把遗产留给她,这也是好事。
    盛琳在原书中为了一己之利让原主丧命异乡,间接地害死了原主。如果让她没能从盛河川这里得到好处,自己也算是替原主报仇了。
    作者有话说:
    文中具体地名都是虚构,大家不要太过较真哦,爱你们么么哒~
    第6章
    盛景又一路颠簸折腾,终于在天黑前回到了李家庄。
    因为盛景许诺要把一半彩礼给朱春花,在亲娘和舅妈之间明显偏向朱春花,现在朱春花看这个外甥女明显比以前顺眼多了。
    一看到盛景回来,她就把锅里温着的饭菜端到了盛景手上。
    这在以前可是没有过的。
    “怎么样?找到你妈她们了吗?打听到什么了?”
    盛景饿坏了,先往嘴里扒了一口饭,这才鼓着腮帮子摇头:“没找着。”
    她抬眼问道:“我妈她们到底住的什么胡同?我去找槐花胡同,可人家说根本没这户人家。”
    朱春花愣了愣:“这……我还真不知道。你也知道我不识字,每次都是跟着你舅舅去的,也不用我认路,我就没打听那么多。”
    主要是李家兄妹都不愿意她多打听。她多问两句,李先进就吼她,她也就懒得问了。要不是她闹过两回,李先进根本不会带她进城。
    盛景也知道朱春花是个糊涂蛋。她这人不光懒做事,也懒得动脑子。李先进是个官迷,现在任小队长,一直想趁大队长退下来后接任他的位置,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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