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乱世搞基建[穿书] 第80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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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那人便将手上捧着的黑色布袋恭恭敬敬地递到了顾念手上。
    那个布袋比顾念想象中的重,有些压手。
    袋子里面是个首饰盒大小的匣子,匣子外面密密麻麻的镶嵌着无数细碎的各色宝石,是何鞍书一如既往喜欢的那种绚丽风格。
    看这个大小和重量,里面装的十有八九应该是珠宝之类的东西。何鞍书这次居然这么大方?顾念不禁有些意外,一匣珠宝可比黄金贵重多了。
    “司直快看看是否喜欢。”何鞍书殷勤地催促他打开。
    顾念打开匣子,只见里面是一套淡黄色的晶莹剔透的……玻璃杯盏。
    顾念:………………
    这玩意还不如匣子外面那些碎宝石值钱吧?
    作者有话说:
    顾念:我是真的会谢!
    备注:1、严谨点来说,欧美人比中国人多两块骨头只是大部分,不是绝对,文中为行文需要。(网上大致有两种说法,第一种是骨头的数目差异来源于脚趾,75%左右的中国人,小脚趾只有两节;而大约有65%的欧美人小脚趾却有三节。第二种说法是差异来自髋关节部分。维基百科中有条补充说明:“由于诸如头骨会随年纪增长而愈合,因此成人骨骼数少一块或多两块都是正常的。”)。
    2、同样铲型门齿按照学术界的数据也是绝大部分,无法做到百分百,文中只是出于行文需要。
    第67章
    一个杯子,一个杯托,乍一眼还算漂亮,仔细看的话,越看越粗糙,不但通透度不够,甚至杂质和气泡还处理得不那么干净。
    这么个东西,喝茶既烫手又易碎,做灯片不够大,做眼镜不够透,可以说对顾念来说基本是毫无用处。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冒出了何鞍书是故意来耍自己的念头。
    不过,下一刻他就反应过来了,在现在这个时代,琉璃,其实还是样极为珍贵的东西。
    之前在西市买首饰的时候,听首饰铺的伙计吹赞过店里一支镶嵌琉璃珠的花钗,那种通透带水晶质感的,只有西域那边才烧得出来。大梁当地的玻璃工匠,只能做出那种色彩鲜艳顶多半透明的玻璃,估计是制造方法还停留在砂芯法的阶段。
    像现在他手上这种个头相对比较大的,不但制作困难,千里迢迢地运过来也不容易。物以稀为贵,它的价值在长安城里恐怕远高于绝大多数宝石。别管之前如何,何鞍书这次还是很有诚意的。
    “何掌柜送的这件东西有点太贵重了吧?”顾念顿时产生了将东西退还给何鞍书的念头。
    何鞍书立刻道,“顾司直可以算是救我一命,区区杯盏,只是聊表心意而已。莫非司直觉得在下一命还不值这么套杯盏么?”
    顾念闻言,不禁有些为难。
    “这批西域来的珍奇异货是今天冒着大雨刚到长安的,绝对新鲜出炉,我拿到之后连家都没回就给您送过来了。” 何鞍书脸上还是那种和气生财式的笑容,只是比往常多了两分真切。
    想到外面那辆马车,顾念心思却是一动,“何掌柜也知道,我有不少胡人朋友,也听他们经常提起很多西域的奇物,可惜一直无缘得见,你若是不介意的话,可否容参观下那些西域来的货品,开开眼界?”
    “当然可以。”何鞍书爽快地挥了挥手,对身后的那个小厮道,“去把马车上那几个箱子搬过来。”
    不一会儿,几个还沾着水汽的大箱子就摆在了秦家的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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