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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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三月前你说爱我,三天前你说分手。
    异国即分手,情侣们将之视其为天底下最恶毒的诅咒。
    我曾经坚信我们绝没有分开的理由,到现在也只能对此话题三缄其口。
    或许真的没有人能够绕过这个恶毒的诅咒,也或许布里斯托与香港岛跨越半个地球的距离真的让人望而却步。
    你在你的香港岛里经天迷醉,我在我的布里斯托重新开始。
    缘分浅薄,爱意更浅薄。
    (二)
    15年,我是独自来到香港岛的。
    父母前些年深觉北京不再宜居,于托人处理了财产,准备举家搬去英国。
    我对北京城感情颇深,从回延街还是烂泥路的时候就天天坐在卖豆腐脑的摊子上看车来车往,这一看就是二十年。
    要让我现在离开北京去一个名字读起来都拗口的外国城市,我大感乡土情结重,不愿离开。
    父母意志坚定,还替我申请了布里斯托的硕士预科。
    不过录取信没下来,我就提着行李乘着轮渡躲到香港的舅舅家。
    那时候看港片看坏了脑子,见到舅舅就把原先的电话卡给折了,换了新的手机号,甚至学着《生活大爆炸》里的rachel剪了银行卡,竖起三根手指对着维多利亚港发誓,要在香港出人头地。
    舅舅做两岸商贸生意,思想极为开明,男朋友多得能塞满一艘游艇。
    他很少住在浅水湾的住宅,丢下我和一个只讲英文的阿姨艰难的比划交流。
    后来我下了翻译软件靠着手机沟通,便捷不少。
    香港的开放让我几乎迷失在了这里。
    有人说巴黎是一场“流动的盛宴”,但我只见过香港。
    所以那时候我觉得没有什么地方能比香港还要符合这句话的了。
    刚来的几天,舅舅带我去参加聚会,从山顶别墅开场,到junkboat的泳衣party,我畏缩得像个小鹌鹑。
    这里的人都成熟大方的夸张,不加掩饰的谈论那些让我面红耳赤的话题,但他却不同。
    人是上船的时候来的。
    别人介绍说,这艘junkboat是从他家的艇库拖过来的。
    原来是船主。
    我裹着大白泳巾探头从船舱瞧他,好奇极了。
    他正与人说话,身上穿着休闲衫,黑衣黑裤的,没个笑脸。
    我偏过头跟舅舅小声说:“不太像个好人。”
    谁知道舅舅大笑起来,对着我身后:“edison,我侄女说你不是好人。”
    脸上烧得通红,谁能想到背后说人小话在香港被抓包的速度如此之快,只好低头道歉:“对不起,edison叔叔。”
    他笑了笑,对旁边人:“我年纪轻轻居然都当上叔叔了。”
    他弯腰走进船舱,看了看我,从手腕上摘下一块方表递过来:“行了,认错还挺快的,既然叫了叔叔,也该有见面礼,拿去玩吧。”
    我犹豫着,迟迟不敢伸手。
    心中惊诧不已,香港人的做派如此豪奢,不过一面之缘竟就这般大方,赠了腕表?
    见舅舅点头示意,我才唯唯诺诺地道谢接下。
    就这样……
    也不计较我乱讲话啦?
    心中还是纳罕,分明刚说过他的坏话,却反过来送我礼物,这人实在是怪。
    他是船主跟舅舅说了会儿生意上的事情,就被人拥着坐到里面叙话。
    那天晚上我一直没有下水,就在船舱内听他们闲聊。
    有人讲起今年泊位费又涨了,再这样下去干脆将游艇全部处理掉好了,总归也不常出海。
    另一边就有人轻笑着道怎么就养不起两条船了,打趣对方家大业大不差这点零碎做什么这样节俭,怕不是偷偷跑去永利玩。
    众人顿时哄笑起来,最开始讲话那人也跟着抿唇,倒也未驳……
    一句句话汇在一起,能让我从这些吉光片羽中窥见一个华丽绚烂、纸醉金迷的生活,可这生活吧确是这些男男女女最普通、最平常的日子。
    或许是那时我还年幼,这些东西对当时的我来说真是再新鲜不过。
    其中最特殊的要数一直端坐主位的edison,他偶尔搭搭话,似对这些都不怎么感兴趣,但话题却都围绕着他。
    我近乎贪婪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捏着那只方表的手微微汗湿。
    或许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三)
    数年后,当我终于如愿以偿念了梦寐以求的商科后才明白,这世上人大体分很多种,有些人上学就是为了念mba,回家管公司,而有些人为了求职去读stem专业,学着使用他们最不擅长的逻辑分析和数理公式为资本打工做准备。
    前者是他,后者是我。
    不过让我遗憾的是自那天的派对之后,我就再没见过他。
    他送我的那枚手表怪好看,细细方方的,我很喜欢,就一直戴在了手上。
    说起来,剪掉了银行卡真是件冲动的事情。
    身无分文的我只好疯狂投递简历,好在最终在浅水湾找了日常实习工作勉强糊口。
    s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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