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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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着舅舅外公的面,杀掉嫂嫂,然后是当着外公的面,杀掉舅舅,最后是当着亲妈的面,杀掉外公。
    这就是卫妤心目中的爽文结局,被外家吸血叁十多年,卫妤对自己的外家,可谓是积怨久矣,如果不是外公,她会被渣爹抛弃,扔在乡下地方,长成乡下小土妞吗?
    自己爹妈感情最好的时候,是谁从中作梗,让他们夫妻离心,让卫妤宝宝没有一个父母疼爱的幸福童年?
    等方蓉结束了伤情模式,从自己的家人,根本不爱自己这件事里解脱出来的时候,卫妤已经成功把吸血鬼们给解决掉了,可她面对亲妈的时候,还是不免心虚:“渣娘,我不是故意要杀掉他们的,我只是憋屈了叁十多年,难得爽快一回,就不小心,把他们杀掉了。”
    方蓉:“你把他们杀掉以后,你有想过后果吗?杀人偿命。”
    卫妤:“杀人偿命,可我是卫昊天的女儿,王子犯法,又岂能与庶民同罪?顶多罚酒叁杯。”
    卫昊天顶多骂她几句,这件事就会过去了,除此以外,什么惩罚都不会有,甚至于,如果卫昊天不知道这件事,连口头上的责备,都不会有。
    想到这里,卫妤转过脸,面对这群官兵,就是一个恶狠狠的表情,“今天的事情,你们谁都不许透露,谁敢透露,就别怪我心狠手辣!”
    方蓉:“我们搬家吧!如果桃花镇没有我的家人,那么这个地方根本不值得留恋。”她之所以留在桃花镇,也不过是因为家人的存在,她从小就失去母亲,父亲常年在外面打工,带着哥哥,在外面讨生活,所以从小缺乏家人疼爱的方蓉,对自己的家人,是很痴心的。
    而经此一事,方蓉最大的隐忧,就是卫妤的名声,在本地已经坏干净了,她们走到哪里,都要面临他人的异样眼光,所以,还是搬家吧!搬去一个谁也不认识她们的地方。
    卫妤选择了泰和城,作为她们母女的宜居城市,理由是:泰和城,卫昊天已经给她买好了房子,要是搬去别的城市,就要重新买房子,或者,租房子住。
    方蓉却知,是因为卫妤想生活在有卫昊天的地方,所以,卫昊天在哪个地方,她就会跑去哪个地方。
    方蓉当时很后悔,她不知道卫妤那么爱爹,她要是知道卫妤那么爱爹的话,那么当年就会更加小心地处理她和卫昊天之间的关系。
    卫妤跑去泰和城之前,先搜刮了外公舅舅舅妈,还有舅妈全家的财产,才跑去泰和城,因为泰和城物价高,卫妤作为一个巨婴,要想享受躺平人生,那就少不了财产傍身。
    方蓉跑去泰和城之前,先把房子用阵法禁制给封了起来,这不是乡下老房子,方家祖辈传下来的祖屋,祖屋早就因为无人居住,又没有阵法维持,而破败不堪,而是卫昊天给她买的大房子,用来养娃用的,如今娃都那么大了,房子还是那么坚牢。
    卫妤找出来房契,果不其然,看见了亲妈的名字,她愤恨不已:“外公总说,这个房子,是他买的,说他辛苦了十多年,才还完了房贷。”
    “可如果是他买的,那房主为什么会是你,而不是舅舅?”
    卫妤用脚趾头都知道,外公的那点微薄收入,是买不了这样宽敞宜居的大房子的,哪怕桃花镇本土房价不高,房地产不兴旺,也买不到这么好的房子。
    卫妤更清楚,如果外公有能耐买这么大的房子,会不写舅舅的名字,却写渣娘的名字?怎么可能?除非外公惨遭夺舍!被卫昊天那个渣男夺舍!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方蓉:“这个房子,是卫昊天买的,爹爹一直想要来,给你舅舅娶媳妇,我一直不敢答应,就怕你将来一事无成,好歹有个地方住。”方蓉也清楚,真要把房子给了爹爹或者哥哥,那么自己孩子将来就没地儿住了。
    “你要是个有出息的,来日把房子卖了,再买个更大更好的,我才开心呢!”
    卫妤:“这个房子,为什么会写你的名?而不是渣爹的名字?”
    她记得,有很长一段时间,女性是不能持有房产的,或者说,房契上只能写男名,不能写女名。
    问就是规矩,自古以来,女人就不能拥有房产。
    有房产,也只能写男人的名,挂在男人或者男性亲属名下。
    而这种规矩,被打破,是最近十来年才有的稀罕事。
    方蓉:“你这孩子,话怎么这样多?”
    “这套房产,是卫昊天奖励我怀上你,才赏给我的,当时本来想写你的名字,但你那时候还在肚子里,不知道是男是女,也没有名字,卫昊天就让我作为孩子的生母,代为持有这套房产。”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我一个小姑娘,给他生孩子,总不能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吧?”
    卫妤:“我们在桃花镇,住大房子,到了泰和城,就只能住小房子,渣爹给我买的房子,不仅面积小,而且位置也不好,在泰和城最外围,唯一的好处就是,房子后面有一片桃花林,和桃花镇一模一样,一到春天,就是十里桃花,等到了夏天,就有桃子吃了,可甜可甜了。”
    方蓉:“不许你贪吃,桃子再甜,吃多了也不好。”
    卫妤:“不管不管,我爱吃就要多吃。”
    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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