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女重生,我才是真千金 第56节(2/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的院子、丫鬟婆子,还有那间店铺的伙计,店铺的账目都能证明我说的话,这么多年,你也是一直拿夫人的嫁妆来补贴我。你这个翻脸无情的小人!白眼狼!大人,他还曾经买凶灭口,都是夫人救了我,因此我才愿意上堂作证!”
    来这里之前,月娘已经被沈倾云治的服服帖帖,该怎么说,那都是教好的,此刻倒也是吐词清晰不慌张的。
    她也是真的恨,蹉跎一生,一片真心付诸流水、众叛亲离。
    府尹斜眼瞥了一眼沈之峰,见他面上已经没有刚才的镇定了:“沈之峰,证据和证人都有,你可还有什么要争辩的?”
    沈之峰猛地一甩衣袖:“她这是诬告,我也有证人!”
    “带上来。”
    来人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子,走路有些不稳,似乎是腿脚有什么问题,到了公堂上,跪倒在地,匍匐着磕了一个头。
    韩氏惊呼,猛地上前一步,眼中浮现出不可置信:“你,你是谁?”
    那女子抬起头来,竟然与当年的奶娘有七八分像。
    “大人,小女名叫王小红,我的母亲当年正是国公府夫人找的奶娘。母亲是为了给我治病,才会答应月娘做下如此错事。换孩子的事情,都是月娘一人指使的,国公爷并不知情。”
    “小贱蹄子你乱说什么呢!我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到换了国公府的千金!”月娘赶忙大喊。
    小红也不甘示弱:“我娘知道月娘你心狠手辣,事后想必会杀人灭口,因此带着我躲藏了出去,还是没有逃过你的追杀。可是我娘在死的时候留下血书一封交给了我,上面写明了你的罪行,你也没想到我还活着吧!”
    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包,双手颤抖着打开,一面是一块旧布,上面血迹斑斑,因为时间久远已经一片乌黑,歪歪扭扭写着月娘指使自己换千金的事情。
    府尹派人将血书拿去查验,的确是十几年前的物件。
    月娘没想到沈之峰这么多年,还一直处心积虑的藏着奶娘的女儿,想必是早有防备,一旦事发都推到她的身上,一时间又哭又笑。
    什么恩爱情浓,什么海誓山盟,都是假的。
    她眼中爆发出不甘的痛恨,猛地起身朝着沈之峰冲过去,掐住了他的脖子。
    猝不及防的沈之峰吓了一跳:“贱人!”
    旁边的官差立马将月娘拉开了,尖利的指甲还是在沈之峰的脖子上划了两道血痕。
    府尹皱了皱眉:“竟然敢当堂行凶,扰乱秩序,蔑视公堂,拖出去先打二十大板!”
    立马有人将月娘拖去打板子,她痛苦的叫声响了起来,却还是破口大骂:“沈之峰,你不得好死!”当即被人堵了嘴。
    场外的沈倾云冷眼看着这一切,没想到这十几年沈之峰竟然还留着这一手。
    当年的事情实在是太久远了,如今沈之峰有了人证,自然是略胜一筹,换孩子、杀奶娘的事情被全部推到了月娘的身上,当堂判了三日后午时处斩的死罪。
    但无论如何,沈思思为外室所出却是不争的事实,假千金的身份一下子被传得人尽皆知。
    这样一来,韩柔不愿意为沈思思出嫁妆是情理之中,没有人再说什么了。
    外室的女儿占了自己亲生女的位置,做了国公府十几年的嫡长女,韩柔没有直接揭开这个丑闻,已经是仁至义尽。
    根据韩柔呈上的账目,国公府反倒是挪用了韩柔的嫁妆,倒欠一大笔银子。
    律法明确规定了嫁妆是女子的私有财产,对于这件事,沈之峰再无力反驳。
    围观的众人都不禁感叹,难怪要与沈之峰和离啊。
    “若我的女儿被换了,我非得杀了那小贱人,还有那小贱人的女儿!”
    “就是,还以为国公爷真的像他说的那样钟情不二呢,不仅养外室,没想到还是个吃女人嫁妆的软货。”
    “哎,话不能这么说,哪个有地位的男人不是三妻四妾,外室不过一个玩物,我觉得倒也情有可原。”
    “那你光明正大纳妾呀,还不是瞧上了人家的嫁妆,你们男人就是满嘴谎话!”
    ......
    消息一路传回沈国公府,沈思思跌坐在床上,一脸惨白。
    完了,都完了。
    第104章 落井下石,降妻为妾
    老夫人听闻韩柔竟然胜诉了,一脸不可置信:“那个恶妇,是不是她花钱收买了京兆府,那些嫁妆是她自愿拿出来的,凭什么全部收回去。”
    沈之峰目光空洞的看着某处,不知道在想什么,良久才回答:“我们国公府没落了,将军府却依旧鼎盛。京兆府尹,呵,想想必然也是会偏向将军府那边的。”
    “那怎么办,这么多钱,我们国公府哪里能拿的出来。”老夫人转着手里的佛珠,心中将韩氏骂了千百遍:“早知道韩氏如此计较小气,当年就不应该让你娶她。”
    沈之峰冷笑起来:“钱,没钱!别忘了她女儿沈倾云还在国公府呢。”
    老夫人点点头:“那丫头就可就快要及笄了,如今她的婚嫁全捏在我们的手上,好好筹谋一番,是个翻身的机会。韩氏若是敢来要钱,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
    到了第二日,沈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