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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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弄得朝廷也没钱,百姓也没钱。
    他还是完全偏向王安石富国强兵理念。
    财富就应该控制在国家手中。
    张斐解释道:“我的意思并非是要推行司马学士的这个理念,而是借用这个理念,来给他们提供一个合法避税的渠道。”
    赵顼疑惑道:“此话怎讲?”
    张斐不答反问道:“陛下可知许多富商、士大夫都借相国寺来避税。”
    赵顼点点头:“朕当然知道。”
    张斐又问道:“陛下是否又知道,许多百姓为逃避劳役税赋,选择在相国寺剃度出家。”
    赵顼叹道:“相国寺的菜园子都有上千人耕种,朕能不知晓吗。”
    张斐又问道:“而这些百姓多半都是无法承担起朝廷的税赋劳役,导致破产,无家可归,若无相国寺收留,恐怕也只会饿死街头。”
    赵顼稍稍点了下头。
    张斐道:“如果相国寺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将所得之利,又造福于民,而这些利又是来自于那些大地主、富商,这不就是司马学士他们的藏富于民吗?”
    赵顼笑道:“你这想得太天真了,相国寺所得之利,又有多少是拿去造福于民。”
    相国寺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但赵顼也没有办法,如曹太后就非常信佛,还有许多许多皇亲国戚,士大夫,都是佛教的忠实信徒,动相国寺的政治成本,绝对是高于向地主征税。
    “陛下所言极是。”
    张斐道:“我也从不觉得,依靠儒家的仁义,佛家慈悲,就能够令那些人甘愿拿出钱来造福百姓,这是异想天开。故此这就需要法制,用律法去强迫他们这么做。
    但如果朝廷直接立法征缴他们的税,只怕他们是不会轻易答应的,故此朝廷必须要找一个适当的理由,让他们无话可说。”
    “什么理由?”
    “慈善。”
    “慈善?”
    “是的。”
    张斐道:“陛下可以让慈善与法律合为一体,用律法去迫使他们做慈善,如此一来,相信没有人敢反对陛下。”
    赵顼似乎听得不是很明白,“用律法去迫使他们做慈善?这如何能成,慈善本应始于善念,若用律法去强迫,那还能叫慈善吗?他们能不反对吗?”
    张斐道:“朝廷当然不能这么明说,但可以引导他们这么做。”
    赵顼忙问道:“怎么引导?”
    张斐道:“敢问陛下,做慈善需要交税吗?”
    赵顼道:“当然不需要。”
    张斐又问道:“如果说,那些大地主将他们的田地捐出来,用于做慈善,需要缴税吗?”
    赵顼道:“那当然不需要,可他们不会愿意捐出来的!”
    张斐道:“如果允许他们左手捐给右手,他们还会不愿意吗?”
    赵顼越听越湖涂了,“那又有何意义?”
    张斐道:“只要加入律法,就能够将这一切变得有意义。比如说,财物田地一旦捐出来做慈善,那就肯定不是属于自己的了,那到底属于谁的?”
    赵顼愣了愣,“是啊!捐给谁了呢?”
    张斐道:“故此在此之前,他们必须还要成立一个慈善机构,用来储存他们所捐之物,如此才能够左手捐入右手。”
    赵顼纳闷道:“你这么做,岂不还是纵容他们偷税漏税?”
    张斐笑道:“陛下,谁允许这个慈善机构可以免税?这就需要朝廷立法给予肯定,朝廷就可以借机以律法介入其中。比如规定,这捐出来的钱,就是属于公共财物,不属于私人的了,是不能擅自挪用。”
    赵顼摇头道:“这他们如何会答应。”
    张斐道:“但是这么多财物,需要人管理,需要雇人耕种,一般情况下,这捐助者自然就是这个慈善机构的掌舵者,他可以将自己的后人全部安排进这慈善机构,每月发工酬给他们这些人。”
    赵顼又懵了,“这等于还是纵容他们逃税啊!”
    张斐道:“朝廷无法强迫任何人去做慈善,这纯属个人意愿,律法也是无法介入的。但是慈善机构不同,慈善机构成立的意义,就是去做慈善,它是用这个义务去换取免税特权的,如果不这么做,就是属于欺骗,是属于违法。
    朝廷可以规定,这慈善机构每年必须得拿出所得利润多少去做慈善,哪怕这个利润与他们所要承担的税赋相当,他们也会愿意的。”
    赵顼摇头道:“若是如此的话,那他们为何不直接交税?”
    张斐委婉地解释道:“做慈善更多是可以遵从自己的意愿,怎么捐助,捐助什么人,这都是可以自由选择得,交税那是被强迫的,哪怕拿出相同的钱,他们肯定也更倾向于做慈善。
    其次,他们心里最为害怕的,不是说缴这么一点税,关于这一点,陛下应该比我更清楚吧。”
    赵顼瞧了眼张斐,“朕是很清楚,但没有想到,你也很清楚啊!”
    张斐讪讪道:“此乃人性。”
    那些人对此案如此反对,是真的就舍不得那点钱吗?
    也不尽然。
    若只是花这点钱消灾,他们肯定是愿意的。
    他们真正在乎的是朝廷的征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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