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6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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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弼道:“这些倒不是很难,关键就是那些敕令的问题。”
    他们不好明说,只能拿“敕令”来做替代。
    “这很简单啊!”
    张斐笑呵呵道。
    冯京、赵抃他们都惊讶地看着张斐。
    这很简单?
    难道他真是天才?
    张斐点点头道:“对啊!官家掌控生杀大权,无可争议,直接就写明官家有赦免权,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
    大家被张斐的这个主意给惊呆了。
    过得半响,司马光怒斥道:“你在胡说八道甚么,要是官家可以随意赦免犯人,那还要律法作甚。”
    富弼也是惊讶地看着张斐。
    他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个主意。
    要知道在这一点上,士大夫与皇帝一直在斗争中,即便皇帝胜,多半也都是惨胜。
    结果你小子直接来个赦免。
    那怎么可以。
    张斐道:“怎么也比现在要好啊!”
    “好在哪里?”
    司马光问道。
    张斐道:“我最近查阅过所有的敕令和判例,中间但凡有争执的,多半都是无罪,但事实上又是有罪的,导致罪不是罪。所以司马学士之前那句话,用在这里是合适的,这么操作,确实是无法可言。
    但赦免可不一样,因为在赦免之前,是经过警署的侦查,检察院的起诉,皇庭的判决,已经判定他是有罪的。
    司法发挥完作用,至于最终的结果,官家可以赦免,也可以不赦免,无论赦免与否,司法都是判定他有罪的。这不比之前好吗?”
    静!
    屋内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每个人都陷入思考中。
    为什么皇帝要用敕令,就是要伸张皇权,将无罪变有罪,将有罪变无罪,简单来说,皇帝就是要操作律法,苏日安士大夫也在想尽办法,限制皇帝的敕令。
    但始终无法做到完全限制,最终就是通过博弈来决出胜负。
    在这这过程中,其实法律就消失了,就成了一个理由,而没有发挥作用。
    这跟赦免权看似一样,但其实完全不一样,因为有罪的人才需要赦免,为什么会有罪,就是司法判定他有罪,发挥完作用。
    皇帝可以动用权威,保住这个人,但不能修改律法。
    基于这一点,立法会就可以整合所有的条例、敕令。不要搞什么敕令,直接免除,大家都是明白人,不要搞伪君子那一套。
    “不对不对!”
    司马光道:“司法是为求公正,公平,惩罚那些有罪之人,要是官家可以随意赦免,怎么可以说司法发挥了作用。”
    张斐双手一摊道:“但这就是制度,天子就是掌握生杀大权,这是事实,我们身为司法官员,不能掩耳盗铃,要实事求是。
    如果不这么做,那这个问题就是无解的,就没有办法去整合条例,那么皇庭、检察院就不能做到依法审判,依法起诉。
    到时就变成,不是官家说了算,就是公检法说了算,那律法有没有都无所谓啊。
    哪怕是权衡利弊,官家也不可能赦免每一个罪人,只是一小部分人而已,大部分人就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
    如今僵在这里,对国家,对君主,对百姓,对你我有何好处吗?”
    众人无言以对。
    有能耐,你倒是让律法凌驾于皇帝头上,要是做不到,为什么不承认,弄得这模模糊糊,法不是法,意义何在。
    对谁都没有好处。
    也就享受一下嘴炮正义。
    富弼突然点点头道:“张检控言之有理,这是唯一的解法,除非不对此修法。”
    第七百五十九章 谁赞成,谁反对
    富弼自然没有张朝先那么霸气外露,来一句-——我话说完,谁赞成,谁反对?
    他似乎只是在表达自己的看法,说完,又是向赵抃他们看去,等待着他们的看法。
    而赵抃、冯京、司马光三人是面面相觑,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并不认同张斐的这个赦免权,因为避免皇帝肆意操纵司法,是他们一直所抗争的,且有胜负。
    可不是说每一次皇帝都能够成功去操纵司法。
    当代的士大夫,对于这事是看得非常非常重的。
    因为这里面其实就涉及到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那就是“君主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自古以来,律法就是皇帝用来限制大臣的,是皇帝手中的武器,法家里面就是充斥着这种思想。
    如果说要共治天下,要么就是都限制,要么就都享有特权。
    不然的话,怎么能说是共享天下。
    而自仁宗开始,其实更多是走向共享特权,士大夫违法,也都是从轻处理。
    很多大臣都是直接跟皇帝说,不能给士大夫判得这么重的刑。
    理由什么?
    理由就是你皇帝享有特权,那我们士大夫也得享有特权。
    故此在很多历史事件上,一些非常平时有气节,有原则的士大夫,包括范仲淹在内,在某些时刻,也会毫不遮掩的去维护某一个士大夫。
    这是权力制衡的问题,而不是说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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