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5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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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根据基本法原则,如果朝廷控制上层,那么下层就会拧成一股绳,西夏旧贵族就有可能占据主导,毕竟此次伐夏,两国都还没有宣战,冲在前面是西夏的贵族和地主,宋军在当地缺乏一些威望,更别说这强龙不压地头蛇。
    如果扶植商人,就是分裂下层,采取平衡之术。
    显然第二种方法,更适合当前的局势。
    有一点是非常关键的,就是商人非常信仰公检法,他们是公检法的拥护者,而不是破坏者。
    最终,赵顼还是采纳张斐的建议。
    就是围绕着建设公检法为核心,去稳定西夏地区。
    随后,朝廷便对外宣布,将支出五百万贯,采购西夏的牲畜、药材,等一切货物。
    同时,又拨出两百万贯,去犒劳三军将士,这都不包括云州那边的西军将士,就只是西夏境内的宋军。
    这钱朝廷花得非常痛快,要真是一寸土地去打,所花的钱可就不止这么一点,当然,这些税币实际上都是真金白银,这全都是从内藏库的存款支出。
    以往将军立功,都是在当地划土地给他们,但这回不是,因为朝廷已经货币化,而且你划土地给将军们,你将来收税也会面临问题,以及这些都可能成为不稳定因素,就直接给钱。
    这也能够刺激西夏的工商业发展,士兵们拿到钱币,也会消费啊!
    这是什么?
    这他妈就是商机啊!
    得此消息,商人们是一窝蜂地赶去西夏淘金。
    而那边王韶在得到朝廷最终方案时,马天豪他们其实也收到张斐的来信。
    他们是欣喜若狂,因为朝廷的整个方案,就是确定以商人为主。
    将资源卖给商人,商人就能够干预当地立法,立出来的法,肯定是非常有利于商人的。
    在西夏的商人们不惜高价,到处购买粮食,因为他们知道,要想买下那些资源,就必须用粮食去够交易。
    这顺带了还刺激了一下西北经济,因为整个西北、熙河等地区粮价,都被他们炒高二十文钱。
    不仅如此,许多西北地主,开始在土地上实行轮耕,种一季粮食,种一季马料。
    因为他们知道,这战马是要送去河北的,肯定要往这边过,马料是肯定赚钱的。
    蔡京、蔡卞、曹评等人也是火速赶往西夏,蔡京主要是负责粮食交易,而蔡卞、曹评则是负责建设公检法。
    王韶先是将西夏王室,以及梁氏等大贵族的财产统统全部卖给商人,不到一个月,西夏就多出三十个制盐作坊,以及一百多个牧场主,还有许多个制药商人。
    而朝廷则是从商人手中获取大量的粮食,而这些粮食又直接卖给粮食署。
    粮食署再将这些粮食就地出售,并且规定可以用税币购买。
    税币从哪里来?
    朝廷花钱购买当地的马匹、药材、盐。
    虽然商人才刚刚接手,还没有生产出货物,但没有关系,朝廷直接先打钱,你们赶紧雇人生产。
    商人们事先就知道,他们才敢这么干,只要我们拿下这些资源,这钱马上到位,产多少可以卖多少,价钱还不低。
    死赚。
    同时,蔡卞抵达兴庆府后,立刻颁布几条临时法。
    其一,保护牧场法。打着保护当地风俗的名义,确定不能将牧场变为耕地,违者要罚以重金。其中还涉及到,牧场赈济法,也就是当牧场受灾,官府会给予赈济。
    毕竟牧民的抗风险能力是不如农夫的。
    其二,盐税法。盐池是卖给了商人,但是在售盐这个环节,朝廷必须要控制,以免冲击到解盐。
    怎么去控制,就是通过盐税,你要卖去解州,我征你百分之两百的税,但你要卖去许州等地,那我只征你百分之五的税,甚至于有些地方只征百分之一。
    其三,就是最低日薪法,规定雇员最低日薪不能低于三十文钱,汴京是一百文,但这里肯定不能跟汴京比。
    为什么是日薪,而不是月薪,就是确保只要干一天活,都必须算钱,免得以后扯皮。
    当然,这是有代价的。
    回报就是通过商人建议的契约法、赎铜法、免役法、作坊法。
    商人也怕西夏旧贵族找他们麻烦,必须要有契约法,保障契约两端是平等关系。
    而赎铜法则是保障商人在许多罪行上面,都可以花钱恕罪,而不用接受体罚。这些主要都是针对苔刑,以及部分的徒刑。
    免役法,这跟王安石的免役法是两回事,不但商人免徭役,还免兵役,确保官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征召商人入伍。
    作坊法,就是允许商人自由建设作坊,但这只是针对贵族特权,商人还是不能将作坊建在牧场和耕地上面,其实这土地属性是写入基本法的,本来就不能轻易更改,而牧场保护法,更是确保牧场就不能改,但也就仅此而已,没有其他限制,商人可以就商铺建在贵族府邸门前,建在街边,而这些以前可都是不准的。
    这些法案,也一一被通过。
    并且,朝廷还宣布免除当地三年税收,但是酒税和盐税除外,名义是说为了合理分配粮食和盐,这些百姓所需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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