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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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想就知道这又是艾利克斯在酒馆交杯换盏渡来的消息。
    “那又如何?我们难道直接冲到他们面前?”英格尔瘫在沙发上无趣地道。
    “……嗯,可等狩猎会结束再去正式登门拜访,但是这样不是会引起很大注意吗?用寻常身份也进不去啊。”
    蒙德公爵府外面盯梢的势力鼠崽不说三两成对,也该泛滥成灾了。
    然而人家通通不带瞅一眼。实力摆在那,无论多提防,他们想做什么别人也阻止不了。
    蒙德的骑士团实力就是如此之强。
    丘涅皇室也曾想过削弱,可人家鸟都不鸟裁军御令,直接打哪来滚回哪去了。
    作为直面敌国的边境之地,对于皇室来说,是坚不可摧的盾也是令人畏惧的矛。
    对敌可乘万夫之勇,就怕哪天在自己身上捅个窟窿。
    面对这样一群壮士,走正门会被发现,走猎场会被爆头。
    于是艾利克斯毅然决然敲定了后者。
    对此他的狡辩是,“蒙德我认识,他是个明白事理的人。”
    起码不会不问清楚就爆头。
    英格尔无语,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
    他小声嘀咕,“这个时候要是走上街能碰到一个蒙德家族的人就好了……”
    如同许多经典小说漫画的桥段一样,主角将要开启下一个副本的时候,先碰到一个关键人物,埋下伏笔之后再不出所料地揭晓答案。
    如果他是在看小说的时候看到,会评一声老套俗套,但身在其中才发现此举能省了不少麻烦。
    然而,因为原作漫画里艾利克斯本来此刻还在首都挣扎求生,根本没开启这个副本,所以他也无法预判。
    “那你有没有打听到蒙德夫人的事情,”英格尔问。
    这个人是他们此行的关键。
    书上看到的终归是一些官方谨言,还不如切实生活在此地的民话。
    艾利克斯坐在了英格尔靠着的沙发扶手上,“当然。在这个城市,她的名字,几乎无人不晓,真的很了不起。”
    蒙德领地,民众茶余饭后最津津乐道的便是领主蒙德家族的风云往事。
    在一群民间业余说书人的不同版本拼凑之下,这个故事也就有了个雏形。
    丹姝·蒙德,现任蒙德公爵夫人,继室,曾经被称为铁血的红丹姝,现在是红狮的驯养人。
    可信度最高的一个版本是说,丹姝夫人是一个农村出身的乡下女孩。一个祖上曾经是奴隶没有姓氏的家族。
    有其幼年乡野玩伴为证,现在这位玩伴在城堡里当杂务女仆。
    先从名字讲起,丹姝这个名字发音很好听,但很少见人用,因为它的意思是红眼睛的大魔蛛。
    毒性很强,个头很大,下卵很卖力,且喜欢□□成功就吞了雄性的雌性魔蛛就被称为红丹姝。
    从各方面来说,这个称呼都很符合这位女孩。
    据传,上代拉洪公爵从战场回来病痛缠身,后不久,公爵夫人很快也去世了,双重悲痛之下,他走到郊外那条河,想把自己淹死,恰好遇见了在草地上与同伴奔跑嬉戏的少女丹姝,少女回眸一笑百媚生,惊鸿一瞥,公爵仿佛获得了新生。
    听到这里,英格尔忍不住喊停:“你确定这不是他们编的?”
    “所以才这么受欢迎啊,别打岔,这已经是我精挑细选下最不离谱的故事了。我可没有你那样好的记忆力,要是背串了怎么办?”
    拉洪公爵见到丹姝的时候,那女孩才14岁,贵族女孩结婚年龄要大一点,农村的孩子更小的就结婚了的比比皆是。
    所以当三十几快四十的老公爵提出要娶女孩的时候,女孩的父母欣喜若狂。
    但很快就是冷水浇头。公爵的条件是让女孩与家人断绝一切干系。
    在一大笔彩礼的安抚下,女孩父母勉为其难和女孩断绝了关系,没有人问过女孩的意思,她就这样被卖给了公爵。
    丹姝的玩伴信誓旦旦地说丹姝小时候的梦想是开一家花店。结果她成了能买下几百个花店的公爵夫人,把所有人艳羡坏了。
    过门是在两年后,在那之前她被公爵养在别居接受教育,公爵放下家里年幼的三个孩子,陪在这个只比他孩子大几岁的女孩身边。
    英格尔下意识想到“十年起步”。
    两年过去,16岁的丹姝夫人迈入了公爵府,正式成为了偌大府邸和领地的女主人。
    在灰姑娘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网络小说时代,或许这种题材会非常受欢迎,但,这是一个当时丘涅社交圈非常鄙夷的题材。
    当时流行的浪漫小说是被继母欺负的贵族私生女与被冷落的王子或者大公相遇,并携手打败反派登上王座,然后发现真实身份其实是某国公主云云的故事,本质还是玛丽苏,但玛丽苏里面也分三六九等。
    比如女主真实身份必然不会是低于贵族的,没人想看真女仆和王子谈恋爱,因为有闲工夫看小说的都是贵族女子。她们偏爱为小姐牺牲的忠烈女仆和爱慕公主的骑士,却会讨厌霸占“自己位置”的平民。
    以及这些小说明面上都是打上“低俗”标签,私底下却泛滥成灾,受到不少贵族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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