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一群棒槌 二合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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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越野车加油。
    “嗷~”
    胖虎从车里跳出,变大身体,冲唐慕白叫唤一声。
    闹闹,我去活动一下手脚,顺便方便一下,很快回来!
    “去吧,去吧。”
    唐慕白牙痒痒的撇了它一眼,没好气道。
    这个家伙一直叫他“闹闹”,纠正好几次,楞是改不过来。
    “嗷嗷!”
    胖虎甩动尾巴,得瑟的仰起下巴,然后,逃也似的飞掠出去,跑向右侧面的一座半荒山,消失在拐弯处。
    唐慕白加好油,油桶放回后备箱。
    眺望了一会儿前方的“烈土荒原”,准备回车里。
    不料,就在这时,一道惊怒的咆哮声,从右侧面传来。
    唐慕白刚转身,便看见胖虎狼狈奔逃,自半荒山的山脚,往这边飞快跑回。
    在它身后,一群四肢粗壮满是肌肉疙瘩、肩高超过三米五、浓密灰色毛发覆盖全身、头顶一对锋利弯曲尖角的巨羊,灵活无比的蹦跳着,追赶在后面。
    巨羊没什么,真正让唐慕白惊异的是巨羊背上有人!
    那是一个个头发凌乱、浑身肌肉虬扎、裹着兽皮裙、气势凶猛狂野,比凶兽还凶兽的超级魁梧壮汉,挥舞着石斧、骨棒,怪叫着不停攻击胖虎。
    “嗷~”
    胖虎左突右闪,羞愤的狼狈逃跑。
    远远看见唐慕白,委屈叫唤。
    闹闹救命啊!
    “……”
    唐慕白没理睬它,以胖虎的灵敏和速度,受伤几乎不可能。
    反倒是骑着巨羊追在后面的这群人,让唐慕白颇为感兴趣。
    如果他没猜错,这些人应该就是“荒人”!
    荒人不是半兽人。
    后者从一开始就和人类区分开,属于两个种族。
    但荒人不同,荒人的始祖也是人类!
    根据史记记载,在几千年前的古代,荒人的始祖,是一群最低级的农奴。
    新世界现代人还好,可以生活在域墙内,只要不是发生兽潮、虫患,几乎不会遇到危险。
    然而在古代,阶级森严,所有人被明确分成了三六九等。
    最低等的农奴,白天在城池外面干活,晚上睡在窝棚里。
    荒人的始祖,就是其中之一。
    有一天他们在城池外面干活,突然听到兽潮来临。
    惊恐中的他们,拼命往城池跑,但守城的将领怕耽误时间,楞是提前关闭城门,将所有人拒之门外,任凭跑回来的农奴怎么叫喊、哭求,就是不开门。
    无助绝望的农奴,其中一部分撞死在城墙下,一部分跑向了附近的山林,争取一线生机。
    等兽潮抵达城池时,却发现不过是一支小规模的兽群。
    守城将领恼羞成怒下,射杀了兽群。
    逃跑的农奴却不知道,他们躲进山里,误打误撞进入一个隐秘的山洞,又因为饥渴,喝了山洞里的一汪泉水。
    第二天醒来后,所有人发现自己居然都变高了。
    一个个都是小巨人,最矮的也有三米高。
    而且拥有可怕的力量,简单挥拳就能打爆一棵五人合抱粗的大树,一脚踢出,房屋大小的巨石,破碎分散。
    磨盘大的石头,拿在手里丢出去,就是一发发炮弹,轻易便能轰塌一座城墙。
    突然的变强,让这些世代农奴,全都又激动又害怕。
    他们怕城里的上等人、贵族老爷,知道他们拥有的力量后,强行夺走。
    所以,一群五百来个农奴,聚集在一起商量了一下,决定远远逃离,避走深山。
    反正他们得到的力量,足以在山林中存活。
    凶兽巨虫也好、恐龙妖植也罢,只要数量不是超过一千,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等他们在深山里躲避了好几年,彻底掌控身上的力量后。
    凶兽恐龙的数量,哪怕多达上万,也无法再对他们造成伤害。
    这些从农奴翻身来的小巨人,实力低的都是精锐巅峰。
    强的统领级、领主级、甚至王级!
    他们吃兽肉、喝兽血,却又保留了古老的生活方式,就这么一代一代传承下来,发展成了有别于人类的独立群体。
    因为生活在山林荒野之上,所以被称为荒人!
    由于始祖的遭遇,荒人对人类充满不信任,只有偶尔才会和人类交易一些生活物品,大多数时候,荒人在看见人类时,都是远远避开。
    几千年来,人类当中的某些人,试过想要收服荒人,做为打手。
    但无一例外,全都失败了。
    荒人当中的最强者,实力并不比人类这边低。
    而这些人的做为,更让荒人对人类忌惮万分,有些缺根筋的荒人,甚至会出手击杀人类。
    好比此刻!
    看见胖虎逃跑的方向,站着唐慕白这个人类,追赶在后面的荒人,并没有停止下来,反而怪叫着拿起一块块绑在腰间兽皮袋里的石头,扔向唐慕白。
    菜盘大小的石块,破空掷出,产生呼啸之音,在唐慕白感应中,比他的气血箭,还要强几分。
    呼~呼~呼!
    《卷云手》运转开,一个个大手印隔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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