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话 你说是不是呢,阿羽?(1/2)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除开了最开始那一段重获自由之后的喜悦之外,我是终于体会到了度日如年的感受。我先前以为,离开了神界,离开了将我当做上神的那些人之后,我便没有那么重的枷锁和负担,不用做梧桐宫的三殿下,东华帝君的徒弟,脾气暴能力高还举身跳诛仙台的凰羽上神。
可是,我忘记了一点,拜托了这些东西之后,便又有一样东西缠上了我,那就是寂寞。
在凡间的第一年,我还是过得比较欢喜自在的。我依旧叫凰羽,只不过为自己冠上了前一世的姓,街坊四邻熟悉亲切一些的叫我凰羽,其他人都叫我洛家姑娘。
因着有九韶给我的那个怎么掏都掏不完的钱袋,我在这乌叶城里也算是过上了锦衣玉食大富大贵的生活。这钱一多啊,就容易腐败,所以一年下来,我交到的全是一群酒肉朋友。
这朋友里面,走得比较近的,不是那些没事干便约着一起出去玩的富家公子小姐们,而是一个叫清素的琴师。
我与这白面小琴师也算是颇有几分缘分,一日与众酒肉朋友去天香楼喝酒玩耍,正好这白面小琴师在天香楼演奏被醉酒的男子调戏。当时一袭男装的我在众人的怂恿下,挺身而出,英雄救美,将弱不禁风,一副怯怯诺诺的白面小琴师救了下来。自此以后,每次我们来天香楼,清素便都只为我们演奏。
这清素白白净净,一副文弱模样,平日里除了弹琴也不多说话,看着文文静静。于是,在我觉得狐朋狗友们聚会是在烦闷的时候,我会辞了一干好友,独自将清素拉出来,弹弹琴,喝喝茶,聊聊人生理想什么的。
所以,这两年下来,身边的酒肉朋友走的走散的散换的换,也只有清素这个朋友最为长久。
即便是日日笙歌,也终究是有厌倦的时候。两年下来,我才发现,这日复一日的生活,昨日跟今日没有区别,今日跟明日没有区别,过着也是索然无味。而且,我还发现一个十分不应该的情况。
那就是,我开始想神界那些人了,想那个一来就被我拔毛的清霄,想风风火火的白暮雪,想见色忘义的赤瞳,想君崖和滚滚,还有我那个脾气怪的师傅。
我甚至还发现,有时候,我竟然还有些想九韶了。偶尔一群朋友出门玩耍,瞧着紫衣束发的年轻男子,我总是有那么一瞬,将他认作是九韶。
先前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属于神界,不属于那群人中的一个,因为他们记忆里的凰羽与我不是一个人。可是如今我脱离了他们,来到凡间,却发现自己似乎也并不能融入凡人之中。似乎在潜意识里,我就觉得我与他们是不一样的。
也确实是不一样的,即便是这些人再有钱,也要操心生老病死,操心自家的金库进账出账多少。即便是在顽劣不堪的纨绔子弟,也只有烦恼,烦恼家中人的约束,烦恼哪家姑娘不理自己。
可是我呢,我不愁吃,不愁穿,花钱大手大脚,住豪宅,吃酒席,就差开豪车了。在这乌叶城里肆意挥霍那么久,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强盗,小偷之类的坏人。我无亲无故,无人管束,甚至不用在意世俗礼法,换了男装便与那些贵公子们饮酒作诗,称兄道弟。
他们皆道我命好,有钱有自由,想怎样就怎样。可是,我却觉得他们好,因为他们活得有烦恼,活得不孤单。
我曾经与清素讨论过这个话题,那边闲散拨弦的清素只是扬眉淡淡瞧了我一眼,便又继续低头看自己面前那架漆黑的古琴,一副你说什么,我没听见的模样。
于是,我也放弃了和清素讨论这种关于人生和理想的沉重话题。毕竟如清素这样的人,每日只是记挂着如何能不被调戏,如何能多赚点赏银这样如此简单的事情,这般单纯是一种幸福,我就不强迫他与我一起思索人生了。
就在我闲得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该出去走走,或者换个地方生活的时候,终于有麻烦找上门来了,这麻烦起源于一个追求者有些过激的言行。
那日我去清素那里听了一下午的琴,脑袋听得晕乎乎地缓缓往回走,刚走到自家门口,锁还没有打开,便被一只大手按住了我一双开锁的小手。
我颇为不解地转头看向身旁这只大手的主人,只瞧见一个穿着一身红袍的彪型大汉直挺挺地站在我的面前,黝黑的脸上是诚挚的笑意:“洛姑娘,如今在下高重中状元,终于可以来娶你了。”
我花了将近一分钟才想起眼前这个一副武夫样却说自己中状元的人是何许人也。
田大壮,现年二十余三,家住我家对面,父亲是做茶叶生意的,一副精明能干的模样,母亲是个悍妇,嗓门颇大,常常站在自家门口扯着嗓子指使自家丈夫和儿子做这做那。
第一次见到田大壮的时候,我以为这大壮应该人如其名,身强体壮,继承了他娘亲彪悍的性子,所以在我听说他颇爱读书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
据说田大壮是对我一见钟情,我来凡间将近两年,最开始的时候,喜欢我追求我的人也多,不过后来不是变成了我的酒肉朋友,就是发现我如此放荡不羁的性子,觉得他们瞎了眼睛看错了人,从此都不拿正眼看我。
再后来,我认识
除开了最开始那一段重获自由之后的喜悦之外,我是终于体会到了度日如年的感受。我先前以为,离开了神界,离开了将我当做上神的那些人之后,我便没有那么重的枷锁和负担,不用做梧桐宫的三殿下,东华帝君的徒弟,脾气暴能力高还举身跳诛仙台的凰羽上神。
可是,我忘记了一点,拜托了这些东西之后,便又有一样东西缠上了我,那就是寂寞。
在凡间的第一年,我还是过得比较欢喜自在的。我依旧叫凰羽,只不过为自己冠上了前一世的姓,街坊四邻熟悉亲切一些的叫我凰羽,其他人都叫我洛家姑娘。
因着有九韶给我的那个怎么掏都掏不完的钱袋,我在这乌叶城里也算是过上了锦衣玉食大富大贵的生活。这钱一多啊,就容易腐败,所以一年下来,我交到的全是一群酒肉朋友。
这朋友里面,走得比较近的,不是那些没事干便约着一起出去玩的富家公子小姐们,而是一个叫清素的琴师。
我与这白面小琴师也算是颇有几分缘分,一日与众酒肉朋友去天香楼喝酒玩耍,正好这白面小琴师在天香楼演奏被醉酒的男子调戏。当时一袭男装的我在众人的怂恿下,挺身而出,英雄救美,将弱不禁风,一副怯怯诺诺的白面小琴师救了下来。自此以后,每次我们来天香楼,清素便都只为我们演奏。
这清素白白净净,一副文弱模样,平日里除了弹琴也不多说话,看着文文静静。于是,在我觉得狐朋狗友们聚会是在烦闷的时候,我会辞了一干好友,独自将清素拉出来,弹弹琴,喝喝茶,聊聊人生理想什么的。
所以,这两年下来,身边的酒肉朋友走的走散的散换的换,也只有清素这个朋友最为长久。
即便是日日笙歌,也终究是有厌倦的时候。两年下来,我才发现,这日复一日的生活,昨日跟今日没有区别,今日跟明日没有区别,过着也是索然无味。而且,我还发现一个十分不应该的情况。
那就是,我开始想神界那些人了,想那个一来就被我拔毛的清霄,想风风火火的白暮雪,想见色忘义的赤瞳,想君崖和滚滚,还有我那个脾气怪的师傅。
我甚至还发现,有时候,我竟然还有些想九韶了。偶尔一群朋友出门玩耍,瞧着紫衣束发的年轻男子,我总是有那么一瞬,将他认作是九韶。
先前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属于神界,不属于那群人中的一个,因为他们记忆里的凰羽与我不是一个人。可是如今我脱离了他们,来到凡间,却发现自己似乎也并不能融入凡人之中。似乎在潜意识里,我就觉得我与他们是不一样的。
也确实是不一样的,即便是这些人再有钱,也要操心生老病死,操心自家的金库进账出账多少。即便是在顽劣不堪的纨绔子弟,也只有烦恼,烦恼家中人的约束,烦恼哪家姑娘不理自己。
可是我呢,我不愁吃,不愁穿,花钱大手大脚,住豪宅,吃酒席,就差开豪车了。在这乌叶城里肆意挥霍那么久,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强盗,小偷之类的坏人。我无亲无故,无人管束,甚至不用在意世俗礼法,换了男装便与那些贵公子们饮酒作诗,称兄道弟。
他们皆道我命好,有钱有自由,想怎样就怎样。可是,我却觉得他们好,因为他们活得有烦恼,活得不孤单。
我曾经与清素讨论过这个话题,那边闲散拨弦的清素只是扬眉淡淡瞧了我一眼,便又继续低头看自己面前那架漆黑的古琴,一副你说什么,我没听见的模样。
于是,我也放弃了和清素讨论这种关于人生和理想的沉重话题。毕竟如清素这样的人,每日只是记挂着如何能不被调戏,如何能多赚点赏银这样如此简单的事情,这般单纯是一种幸福,我就不强迫他与我一起思索人生了。
就在我闲得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该出去走走,或者换个地方生活的时候,终于有麻烦找上门来了,这麻烦起源于一个追求者有些过激的言行。
那日我去清素那里听了一下午的琴,脑袋听得晕乎乎地缓缓往回走,刚走到自家门口,锁还没有打开,便被一只大手按住了我一双开锁的小手。
我颇为不解地转头看向身旁这只大手的主人,只瞧见一个穿着一身红袍的彪型大汉直挺挺地站在我的面前,黝黑的脸上是诚挚的笑意:“洛姑娘,如今在下高重中状元,终于可以来娶你了。”
我花了将近一分钟才想起眼前这个一副武夫样却说自己中状元的人是何许人也。
田大壮,现年二十余三,家住我家对面,父亲是做茶叶生意的,一副精明能干的模样,母亲是个悍妇,嗓门颇大,常常站在自家门口扯着嗓子指使自家丈夫和儿子做这做那。
第一次见到田大壮的时候,我以为这大壮应该人如其名,身强体壮,继承了他娘亲彪悍的性子,所以在我听说他颇爱读书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
据说田大壮是对我一见钟情,我来凡间将近两年,最开始的时候,喜欢我追求我的人也多,不过后来不是变成了我的酒肉朋友,就是发现我如此放荡不羁的性子,觉得他们瞎了眼睛看错了人,从此都不拿正眼看我。
再后来,我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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