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 第107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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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砂色泽朱红。
    点缀在清灵灵纯然的一张脸上,莫名生出几分俏俏的靡丽,真像了话本里勾勾手指就叫穷书生神魂颠倒的狐妖了。
    齐朝槿怔怔地盯着他瞧。
    薄薄的眼皮颤一颤,水鹊睁开眼睛醒来看到是他,自然而然地弯弯唇角,一双手就攀到齐朝槿肩颈上,亲昵地贴近他,“齐郎……今早吃什么啊?”
    双手环着,手臂上一点软肉就这么夹着齐朝槿发僵的肩颈,馥郁的香气闷闷地全涌过来。
    又像光靠一身香气就能使人皈依的小菩萨。
    齐朝槿的身形愈发硬巴巴得和铁打铜铸一般。
    “……桐皮面。”他喉咙发涩,淡声回答。
    水鹊松开他,齐朝槿挪远的手还握着那朱砂水的小陶碗。
    他疑惑地问:“这是做什么的?”
    他就是因为点在眉间凉凉的水醒来的。
    齐朝槿向他解释:“露水磨朱砂,六神日点在额腹,祛百病。”
    “原来是这样。”水鹊点点头,他自觉地撩开亵衣,用嘴咬住,好空出手来去拿床边案几上的木梳子,边梳头,边咬着衣角口齿不清地说道:“好了……泥点吧。”
    他说话黏黏糊糊的。
    齐朝槿却眼睛被烫到一般移开视线。
    水鹊半分不在意,撩起亵衣又急又快,咬着那衣角,连自己胸口与腰腹一并凉丝丝的都没发现。
    齐朝槿只是余光一瞥,就见到了随着呼吸起伏,雪白的肌肤上鼓起来的一小抹粉弧。
    分不清是朱砂水的红,还是那圆圆的晕粉,色泽更漂亮。
    他怕点歪了,水鹊还好端端梳着乌发等他作天灸,齐朝槿只能半覆眼皮,尽量让自己不去在意。
    小指僵硬地摁在朱砂中,指腹微凉,轻轻点在小小的肚脐眼上方一寸的位置。
    齐朝槿耳朵根滚烫,急匆匆地撇开脸,望着地面,哑声道:“好了。”
    水鹊松开嘴巴,上下唇刚才隔着衣角互相咬着,现在放开了就是红洇洇的。
    齐朝槿将陶碗搁在案几上,帮水鹊用簪子束起乌发,问他:“后山的板栗熟了,待吃了早饭,你要一起去捡吗?”
    水鹊:“嗯嗯。”
    后山上之前摘山桃的地方附近,有几棵栗树,好多年头了,落下来的板栗用手套裹着捡起来,齐朝槿说到时候傍晚回来了做糖炒板栗。
    “中午我要到城北陈氏书画铺去。”
    齐朝槿问他要不要进城。
    水鹊想着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吃了晌午饭就跟着齐朝槿进城去好了。
    从西南门进去,还是熟悉的坊市街巷,但是忽地每家铺子前都挂起了花灯,有的还扎起了金红彩布装饰,尤其是高高的鼓腹楼,旗幡招展,用彩色绸帛结扎起棚架,结了花鸟流苏的饰品,贴上橘红橘红的灯笼。
    齐朝槿看他好奇,说道:“八月十五快到了,铺子老板都在准备。”
    长州县的中秋灯会是每年的重头戏,届时的夜市,满城上下灯烛映照,火树银花。
    水鹊忽然一手扯住齐朝槿的袖子,另一只手不太好意思地掩了掩自己额头的朱砂点,“怎么都是小孩子点的……”
    他就没见到大人还点额头朱砂的,不是祛百病吗?
    难道是专门祛小孩的百病?
    水鹊抬眼一看齐朝槿,他额头干干净净的,于是嘀嘀咕咕道:“你怎么自己不点,光给我点了……”
    满大街就他一个大人点了朱砂,剩下皆是斗草、打木陀螺的小孩,水鹊感觉怪害臊的。
    齐朝槿理所当然地解释:“水鹊,我已二十有一了。”
    换言之,他已然及冠一年了。
    水鹊差点忘了,自己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系统将他的身体年龄调整到了18岁。
    可不就还是少年郎。
    他还是有点不大好意思,视线往旁的地方撇去,却蓦然顿住。
    高大眼熟的胡人男子领头,旁边跟了三两个同样眉深鼻高,但着袍服、戴巾子的胡人,还有一个身材瘦削干巴、蓄着一把黑胡须的中原男子,瞧着像文人装束。
    一行人进了鼓腹楼,酒楼小厮招待着,引着他们到楼上的包间去。
    里头除了乌淳,其他的面孔水鹊毫无印象。
    联想到乌淳这几日的反常,水鹊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
    “怎么了?”
    齐朝槿追着他的视线方向看去,这个时候已经看不见他们一行人的踪影了。
    水鹊眼珠转一转,摊开手心,“齐郎给我一些钱,我要到西大街梅家食铺去吃小食,不陪你去城北了,走这么远路。”
    西大街梅家食铺卖许多小食点心,还卖鸡碎、腰肾的风味小吃,每份才十五文,因为物美价廉很受长州县人的喜欢。
    这边是城西南,走到城北差不多还要半个时辰,齐朝槿也觉得远了一些,水鹊不愿意走的。
    就给了他一百文,让到时候在梅家食铺等自己。
    水鹊见他背影过了坝子桥,往城北方向走远了,他看了眼鼓腹楼的彩帛棚架,抬步进去。
    酒楼的几个小厮基本都认识这个常常同崔三公子一起来的熟客了。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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