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节(2/3)
“流星小子,那么晚还要出去吗,我看着城门那么严实,蛮夷也敢来,紫龙国不是还要一大拨士兵在外围守着吗?”一身白衣白发,疯道人看起来更加的道骨仙风,飘逸得不像凡人。
“王爷还没有回来,我们收到情报。北冥国立了新的储君,三日后登基。二皇子北冥普天不服,与蛮夷相互勾结,占领了四座城池,自立为王。蛮夷的目标一直都是我们南月国,我们一定要严防,避免他们卷土重来。”
“还有这样的事,要是真打起来,碧水城外不是还要两个乡镇。六七个村庄吗,哪里的百姓撤走了没有。”
“大部分已经撤走了,小部分青年壮丁跟黑甲军一起,留在原来的村落。”王爷走的时候有安排,在蛮夷跟北冥的战乱还没有结束的时候,碧水城外的百姓一定要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朝中有不少官员都分配有良田,一部分的农民被安排到那里作业,有一部分自由寻找出路,妇女和老人都是在家,儿童适当的安插到书堂里面识字。待战事结束以后,再回到各自的家中。
“那我先帮你去看看。”反正他闲着也是没事。
“前辈你要去哪里?”流星连忙叫住他,疯道人不是跟他和二皇子一道出去的吗。
“我到北冥和碧水交接的地方,要是蛮夷今晚有行动,我第一时间通知紫龙的人,要不他们睡着了,损失可大了。”疯道人说完,白影一闪,人已不见。
他现在的轻功速度,不是瞬移可以比拟的,都快赶上飞的速度了。从南陵王府,到迷失森林的小院,不到2个时辰就到达,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现在已经是---半仙!
在王府白吃白住,总该出点力吧。要是他立个头功,小丫头回来还可以显摆一翻。想到这里,不由得加快了几分脚上的速度。
在北冥和南月边界驻扎的蛮夷大军,已经整装完毕,由雷泽亲自带领十万蛮夷骑兵,皮甲上阵。碧水这一块土地,对雷泽来说,是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在二十年前,这里埋葬了近二十万蛮夷的子民,这一次在不能把南月这一块肥肉割下,蛮夷全族真的是要衰落灭亡了。
疯道人的速度很快,不到一个时辰就来来到交界点,躲到路边的大树丫上刚好看见黑压压的人头攒动,无数的蛮夷士兵手里举着亮堂堂的火把,闪耀的火光如同白昼,看样子,他们已经准备出发了。
看着落在最前面,骑着高大黑马的男子,头冠两枚,松双丫髻,目炯双瞳,眉分八字,身上穿着一领巴山短褐袍,露出胸前的一带盖胆黄毛,腰系杂色彩丝条,狼妖铁臂体彪形,挥着手上的大刀,声大如洪钟,“蛮夷的勇士们,恶劣的卡克拉草原生活,已经不再适合我们的生存,今夜,我们就要再次延续先辈的遗志,攻打南月,给全族的人民换一个崭新的生活居住环境。以后,我们的孙孙辈辈都要生活在这里。你们一定要使出所有的看家本领,全力以赴,为我们逝去的先辈报仇雪恨!”
“报仇雪恨!报仇雪恨!”无数的士兵高举着身上的火把和大刀,连声喊道,洪亮的声音,响遍整个山谷。
雷泽挥动着手上的大刀,士兵们的声音马上停了下来,“现在,我们连夜进军,把南月的一干将士杀个措手不及,一举夺城,出发。”
铁蹄声声,厚重的马蹄践踏着稀薄的草皮,犹如声声闷雷,在这黑色的夜晚,蛮夷的所有士兵,熄灭了火把,借着一弯新月的亮光,大举向南月的碧水城进军---夜袭!
“哇靠,还真的搞夜袭呀。”疯道人大骂了一句,转身就跑,想回去通报消息,眼角瞄见草丛里,有身影晃动,隐秘的小树上还栓了一匹快马。
那人并没有马上上马逃走,而且是向天空发射了手中的信号,一道像流星一样的亮光朝蛮夷前进的反方向发射。
“你是哪里派来的奸细?”疯道人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正眼一看,是个穿着黑衣的年轻男子。
对于突然冒出来的疯道人,年轻的男子吓了一跳,定了定神,“前辈。”
“呃。。。。”疯道人正想一巴掌把他拍死,听到他一喊,停下手中的动作。
“小的是紫龙国士兵,在军演的时候,我见过你。”看见自己人,传讯兵也很高兴。
“你在这里干什么?”原来是紫龙的人,差点手抖就死人了。
“前辈,小的发射信号通知同伴,有夜袭。我快马跟蛮夷的马匹相比起来,差远了。”蛮夷的马匹是赫赫有名,他要是骑马回去禀报就来不及了。
“你在这里多久了?”他都小看了这些官兵了,看来都不是吃素的。
“我傍晚到的。”他一直躲在草丛里面,天没黑那里敢栓马匹在这里。
“哦,那你自己小心点,老夫先走了。”疯道人人影一闪,急急忙忙的往碧水城的方向赶回,紫龙的人已经知道,他现在要通知流星小子,到前面和紫龙的士兵会合,避免伤亡过重。
疯道人并不知道南宫浩天对十万黑甲军的安排,碧水城外,不是只有五万的紫龙士兵,还有五万的黑甲军,合在一起也是十万人。
碧水城中,偌大的城内一片寂静,只是偶尔传来几声犬叫。一批又一批的巡逻兵,在城中的大街小巷来回穿梭
“王爷还没有回来,我们收到情报。北冥国立了新的储君,三日后登基。二皇子北冥普天不服,与蛮夷相互勾结,占领了四座城池,自立为王。蛮夷的目标一直都是我们南月国,我们一定要严防,避免他们卷土重来。”
“还有这样的事,要是真打起来,碧水城外不是还要两个乡镇。六七个村庄吗,哪里的百姓撤走了没有。”
“大部分已经撤走了,小部分青年壮丁跟黑甲军一起,留在原来的村落。”王爷走的时候有安排,在蛮夷跟北冥的战乱还没有结束的时候,碧水城外的百姓一定要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朝中有不少官员都分配有良田,一部分的农民被安排到那里作业,有一部分自由寻找出路,妇女和老人都是在家,儿童适当的安插到书堂里面识字。待战事结束以后,再回到各自的家中。
“那我先帮你去看看。”反正他闲着也是没事。
“前辈你要去哪里?”流星连忙叫住他,疯道人不是跟他和二皇子一道出去的吗。
“我到北冥和碧水交接的地方,要是蛮夷今晚有行动,我第一时间通知紫龙的人,要不他们睡着了,损失可大了。”疯道人说完,白影一闪,人已不见。
他现在的轻功速度,不是瞬移可以比拟的,都快赶上飞的速度了。从南陵王府,到迷失森林的小院,不到2个时辰就到达,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现在已经是---半仙!
在王府白吃白住,总该出点力吧。要是他立个头功,小丫头回来还可以显摆一翻。想到这里,不由得加快了几分脚上的速度。
在北冥和南月边界驻扎的蛮夷大军,已经整装完毕,由雷泽亲自带领十万蛮夷骑兵,皮甲上阵。碧水这一块土地,对雷泽来说,是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在二十年前,这里埋葬了近二十万蛮夷的子民,这一次在不能把南月这一块肥肉割下,蛮夷全族真的是要衰落灭亡了。
疯道人的速度很快,不到一个时辰就来来到交界点,躲到路边的大树丫上刚好看见黑压压的人头攒动,无数的蛮夷士兵手里举着亮堂堂的火把,闪耀的火光如同白昼,看样子,他们已经准备出发了。
看着落在最前面,骑着高大黑马的男子,头冠两枚,松双丫髻,目炯双瞳,眉分八字,身上穿着一领巴山短褐袍,露出胸前的一带盖胆黄毛,腰系杂色彩丝条,狼妖铁臂体彪形,挥着手上的大刀,声大如洪钟,“蛮夷的勇士们,恶劣的卡克拉草原生活,已经不再适合我们的生存,今夜,我们就要再次延续先辈的遗志,攻打南月,给全族的人民换一个崭新的生活居住环境。以后,我们的孙孙辈辈都要生活在这里。你们一定要使出所有的看家本领,全力以赴,为我们逝去的先辈报仇雪恨!”
“报仇雪恨!报仇雪恨!”无数的士兵高举着身上的火把和大刀,连声喊道,洪亮的声音,响遍整个山谷。
雷泽挥动着手上的大刀,士兵们的声音马上停了下来,“现在,我们连夜进军,把南月的一干将士杀个措手不及,一举夺城,出发。”
铁蹄声声,厚重的马蹄践踏着稀薄的草皮,犹如声声闷雷,在这黑色的夜晚,蛮夷的所有士兵,熄灭了火把,借着一弯新月的亮光,大举向南月的碧水城进军---夜袭!
“哇靠,还真的搞夜袭呀。”疯道人大骂了一句,转身就跑,想回去通报消息,眼角瞄见草丛里,有身影晃动,隐秘的小树上还栓了一匹快马。
那人并没有马上上马逃走,而且是向天空发射了手中的信号,一道像流星一样的亮光朝蛮夷前进的反方向发射。
“你是哪里派来的奸细?”疯道人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正眼一看,是个穿着黑衣的年轻男子。
对于突然冒出来的疯道人,年轻的男子吓了一跳,定了定神,“前辈。”
“呃。。。。”疯道人正想一巴掌把他拍死,听到他一喊,停下手中的动作。
“小的是紫龙国士兵,在军演的时候,我见过你。”看见自己人,传讯兵也很高兴。
“你在这里干什么?”原来是紫龙的人,差点手抖就死人了。
“前辈,小的发射信号通知同伴,有夜袭。我快马跟蛮夷的马匹相比起来,差远了。”蛮夷的马匹是赫赫有名,他要是骑马回去禀报就来不及了。
“你在这里多久了?”他都小看了这些官兵了,看来都不是吃素的。
“我傍晚到的。”他一直躲在草丛里面,天没黑那里敢栓马匹在这里。
“哦,那你自己小心点,老夫先走了。”疯道人人影一闪,急急忙忙的往碧水城的方向赶回,紫龙的人已经知道,他现在要通知流星小子,到前面和紫龙的士兵会合,避免伤亡过重。
疯道人并不知道南宫浩天对十万黑甲军的安排,碧水城外,不是只有五万的紫龙士兵,还有五万的黑甲军,合在一起也是十万人。
碧水城中,偌大的城内一片寂静,只是偶尔传来几声犬叫。一批又一批的巡逻兵,在城中的大街小巷来回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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