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2)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秦沐帮我投的稿子,闯进了复赛。
大概半个月前,秦沐找到我,问我要不要参加一个全国征文大赛。我下意识想要拒绝,却因为他再三的鼓励而产生了动摇。
“放心,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保证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如果不幸被退稿了,我就当它完全没有发生过,绝对不会再提。你不相信自己,还不相信我么。”
我相信他,于是找了篇很久以前写的随笔,进行一番删改后交了上去。
那篇文章的名字,叫做《流浪狗》。
由家门前突然出现的流浪狗,引出了一段独居老人的故事。
那是我路过小区附近的菜场,看到那家淹没在黄土和垃圾中的钉子户时有感而发。秦沐看后连连称赞,说评审们绝对会喜欢。
没想到确如他所言。
(3)
为了庆祝我顺利通过初赛,秦沐决定请我吃大餐。
我们相约在咖啡店里。
那是岛城最早的一家咖啡店,名字叫做塞拉维,翻译自法文c'est la vie。
意思是:这就是人生。
我们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桌面上放着一个小巧精致的烟灰缸,里面铺着满满一层咖啡渣,散发着醇厚的香气。
我没什么胃口,对着菜单随便点了两个甜品。秦沐要了一杯无酒精的莫吉托,接着又点了华夫饼、水果披萨、小食拼盘和一份提拉米苏。
“点那么多你吃的完吗?”
“这话应该我问你吧,点这么少,显得我这个请客吃饭的人也太没有诚意了吧。”
他盯向我,目光如水,看似没有波澜,却涌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好似要将我覆盖。
我被他盯得有点不自在,不由得向后退了一下,警觉地望向他,“你干嘛,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他睫毛微颤,“不是啊,看你最近一直闷闷不乐的。”
“谁说的,稿子过了我超开心的好嘛。”
扯着嘴角,露出一个巨大的笑,牙花子都在滋滋冒风。
他被我逗乐,眼睛弯成了一座小桥。
“傻瓜。”
阳光和煦,照向他温润的侧脸。他的语气像极了鸽子柔软的羽毛,以至于很多年后我回想起当时的场景,几乎要忘记了那天所经历的悲伤。
但彼时的我却无暇顾及那么多。
我真得像一个呆滞的傻瓜,一门心思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之中。
那天的所见,成为了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我终于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真相——我被全世界给抛弃了。
(4)
空气中飘来一个淡淡的女声,“苏老师。”
乍一听,觉得这声音有点像白笛,于是闻声望了过去。
不远处,那女人穿了一件浅灰色棉服,下面是水蓝色直筒牛仔裤,头发被随意地扎起一个马尾,一颦一笑和白笛别无二致。
站在她身旁的,是一个四十岁出头的中年男子。
藏青色毛呢大衣笔挺地贴在他的身上,使得他的轮廓愈发消瘦挺拔。脖子上的灰色围巾是我去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爱不释手了好一阵儿,说我是他全天下最疼爱的人。
那个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男人,此刻正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
那个人,不是我的妈妈。
而是我朋友的表姐。
是这个学期刚刚转到我们班上的地理老师。
……
后来我常常在想,如果当时的我能够克制一点,如果我可以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理智地去面对这件事,那么在场的人,是不是就不会那么尴尬。
可是没有如果。
我感到体内有一股血迅速涌上了头,握着勺子的手不住地开始颤抖。
几乎没有片刻的思忖,我冲了上去,拦在他们面前。
像是泼妇一般,对着他们大吼大叫。
我说苏岳平,你在干嘛?和一个比你小那么多的人在一起,你要不要脸啊!你抛家舍业,放着自己的父母和女儿不管,你去陪客户、陪朋友,你去谈恋爱,你配当一个父亲吗?
末了,我脱口而出,“我真恨不得你去死。”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接二连三地说出那些恶毒的话。
我只觉得自己难过极了,痛苦极了。
他,还有我妈,他们所有人都是一样。只会把我当作皮球似的踢来踢去,想起了就抱起来玩两把,觉得无聊了就抛弃在角落。
在他们眼里,事业、爱情,都远比我重要。
或许只有我才是可有可无的。
或许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被生出来。
……
那些压抑在心底的委屈被我一股脑儿地倾泻而出,那些对他们的不满与愤怒,变成了我口中的子弹。
枪林弹雨,血流成河,徒留一片狼藉。
(5)
我是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冲出去的。
离开的瞬间,我看到我爸和白笛错愕的表情,看到秦沐和其他客人们震惊的脸。但我已完全顾不上丢人,只觉得心痛得要命。
我不知跑了多久,只一心想快点离开那个
大概半个月前,秦沐找到我,问我要不要参加一个全国征文大赛。我下意识想要拒绝,却因为他再三的鼓励而产生了动摇。
“放心,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保证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如果不幸被退稿了,我就当它完全没有发生过,绝对不会再提。你不相信自己,还不相信我么。”
我相信他,于是找了篇很久以前写的随笔,进行一番删改后交了上去。
那篇文章的名字,叫做《流浪狗》。
由家门前突然出现的流浪狗,引出了一段独居老人的故事。
那是我路过小区附近的菜场,看到那家淹没在黄土和垃圾中的钉子户时有感而发。秦沐看后连连称赞,说评审们绝对会喜欢。
没想到确如他所言。
(3)
为了庆祝我顺利通过初赛,秦沐决定请我吃大餐。
我们相约在咖啡店里。
那是岛城最早的一家咖啡店,名字叫做塞拉维,翻译自法文c'est la vie。
意思是:这就是人生。
我们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桌面上放着一个小巧精致的烟灰缸,里面铺着满满一层咖啡渣,散发着醇厚的香气。
我没什么胃口,对着菜单随便点了两个甜品。秦沐要了一杯无酒精的莫吉托,接着又点了华夫饼、水果披萨、小食拼盘和一份提拉米苏。
“点那么多你吃的完吗?”
“这话应该我问你吧,点这么少,显得我这个请客吃饭的人也太没有诚意了吧。”
他盯向我,目光如水,看似没有波澜,却涌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好似要将我覆盖。
我被他盯得有点不自在,不由得向后退了一下,警觉地望向他,“你干嘛,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他睫毛微颤,“不是啊,看你最近一直闷闷不乐的。”
“谁说的,稿子过了我超开心的好嘛。”
扯着嘴角,露出一个巨大的笑,牙花子都在滋滋冒风。
他被我逗乐,眼睛弯成了一座小桥。
“傻瓜。”
阳光和煦,照向他温润的侧脸。他的语气像极了鸽子柔软的羽毛,以至于很多年后我回想起当时的场景,几乎要忘记了那天所经历的悲伤。
但彼时的我却无暇顾及那么多。
我真得像一个呆滞的傻瓜,一门心思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之中。
那天的所见,成为了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我终于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真相——我被全世界给抛弃了。
(4)
空气中飘来一个淡淡的女声,“苏老师。”
乍一听,觉得这声音有点像白笛,于是闻声望了过去。
不远处,那女人穿了一件浅灰色棉服,下面是水蓝色直筒牛仔裤,头发被随意地扎起一个马尾,一颦一笑和白笛别无二致。
站在她身旁的,是一个四十岁出头的中年男子。
藏青色毛呢大衣笔挺地贴在他的身上,使得他的轮廓愈发消瘦挺拔。脖子上的灰色围巾是我去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爱不释手了好一阵儿,说我是他全天下最疼爱的人。
那个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男人,此刻正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
那个人,不是我的妈妈。
而是我朋友的表姐。
是这个学期刚刚转到我们班上的地理老师。
……
后来我常常在想,如果当时的我能够克制一点,如果我可以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理智地去面对这件事,那么在场的人,是不是就不会那么尴尬。
可是没有如果。
我感到体内有一股血迅速涌上了头,握着勺子的手不住地开始颤抖。
几乎没有片刻的思忖,我冲了上去,拦在他们面前。
像是泼妇一般,对着他们大吼大叫。
我说苏岳平,你在干嘛?和一个比你小那么多的人在一起,你要不要脸啊!你抛家舍业,放着自己的父母和女儿不管,你去陪客户、陪朋友,你去谈恋爱,你配当一个父亲吗?
末了,我脱口而出,“我真恨不得你去死。”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接二连三地说出那些恶毒的话。
我只觉得自己难过极了,痛苦极了。
他,还有我妈,他们所有人都是一样。只会把我当作皮球似的踢来踢去,想起了就抱起来玩两把,觉得无聊了就抛弃在角落。
在他们眼里,事业、爱情,都远比我重要。
或许只有我才是可有可无的。
或许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被生出来。
……
那些压抑在心底的委屈被我一股脑儿地倾泻而出,那些对他们的不满与愤怒,变成了我口中的子弹。
枪林弹雨,血流成河,徒留一片狼藉。
(5)
我是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冲出去的。
离开的瞬间,我看到我爸和白笛错愕的表情,看到秦沐和其他客人们震惊的脸。但我已完全顾不上丢人,只觉得心痛得要命。
我不知跑了多久,只一心想快点离开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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