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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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忍着恶心问姜光能不能保存一下。姜光就找来了生石灰给这颗脑袋处理了一下,加上现在是冬天,烂得也比较慢。
    这些处理完之后就是处理那些民壮的尸体了。
    这些尸体都全部被小心收敛了起来,现场也找不到什么能用的东西,只能先用马皮给他们裹好,回头再送去他们家里。
    同时还得对他们的家里人进行抚恤。
    自从成立乡勇兵之后,昀哥儿就专门去问李复,找过一些梁国关于士兵的一些待遇问题研究过的。
    然后昀哥儿就发现梁国现在是腐朽得不成样子了,可曾经它也是辉煌的。比如自梁国之前的朝代,其实朝廷对士兵都是没有明确法律出台的抚恤金制度的。甚至更早更早还是要当兵的自带武器跟干粮从军,没有任何军饷,唯一的好处就是可能会因为有战功而博出头,最终获得官位。
    后面的朝代有所进步,但主要也是针对有品级的军官。
    战死之后,对家人有一定的免税制度,甚至还有一笔金钱补偿或者是给予田亩。但这些不固定,能拿到什么都看当时的主官怎么给你争取,也看时任皇帝跟朝堂诸公是个什么状况。
    而到了梁国,那位开国皇帝正式从法律层面上确定了抚恤金制度,甚至有专门的法律对士兵的各项问题进行管制,如《军防令》就是规定了边防士兵应该怎么练兵、防卫。
    《捕兵令》则是详细规定了逃兵应该怎么追捕,追捕后的处置方式有哪些,更有《职述令》,则是规定了各个等级士兵的军饷以及士兵死亡后应该得到的各类补偿等。甚至详细到士兵是在战时死亡还是在营地突发疾病死亡,都有不同的赔偿方式跟金额。
    当然能够维持这些制度的只有梁国的前期,到了梁国中期时这些制度已经开始崩盘了,现在更是放屁了。
    如果按照《职述令》,这些民壮是属于士兵预备役,然后在剿匪中牺牲,那么他们能够获得的抚恤就是朝廷会准备一套寿衣,再把寿衣放在空棺中送到死者家中,最后由家里人换衣入棺。
    如果家中还有青壮年,则可以补牺牲者的缺。如果没有,那么家里人就可以一次性拿到对方半年的工资,另外再给绢绸布匹一匹,这些就是全部的了。
    如果按照梁国法律的制度执行,对今天这些跟他一起出来打氐族、羌族的民壮跟乡勇来说,他们照样会感激涕零。
    谁叫梁国赖账太久了,摆烂也太久了。现在只要别人稍微按照规矩办事,那在对比下这个人简直好得不可思议。
    可昀哥儿却觉得他可以做得更好一点。
    毕竟是要造反的,人心要收索性就收的别人无可指责。但也不能一味只是给钱,不然他们当兵就全是利益驱使,虽然在金钱的作用下也能够激发斗志。可这样一来,以后很可能变成士兵战前就要钱,闻钱欣喜,不见钱财就不听调令,到时候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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