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五,四百四十六章 遗忘幻术(3/4)
,封印了修为。
熙若与其母亲一愣,听到这番话后,已经明白过来,对方可能失忆了。善良的熙若,来到浩宇身旁,道:“想不起来就别想了,你刚刚醒来,饿了吗?我去给你整点吃的。”说着,便走出了帐篷。而熙若的母亲,笑着看向浩宇,为了浩宇醒转过来而高兴,当然,熙若也可以安心嫁人。
“一年前,你昏倒在草原上,是熙若发现了你,将你救了回来。”
听闻,浩宇微微皱眉,道:“您说,我在这里已经昏迷了一年?”
“嗯,是啊,找过部落唯一懂得医术的哈达替你查看,但发现你并没有生病,可就是昏迷不醒,真是草原之神感动了,让你醒来了。”熙若母亲说着,便双手合十,对天膜拜起来。
浩宇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性格仍旧是原来的性格,知恩图报便是浩宇最大的优点之一。见面前恩人如此善良,浩宇也不再去想那些无法记忆起来的事情。
“多谢伯母救命之恩。”
“不用客气,这样做是我们应该的。”
听到这番话,浩宇心中暖暖的,没有再说什么。这时,熙若捧着一碗热乎乎的汤走了进来,放到浩宇面前,笑道:“趁热吃吧,你刚刚醒来,不要吃油腻的,这是清汤麻食,你将就着吃吧。”
浩宇一笑,端起了碗大口大口吃入肚中。饭后,摸了摸肚子。
“你若是没有去处,就先留下来吧。”熙若知道浩宇失去记忆,连自己都不知道叫什么,更别说去处,所以,熙若要等其好转起来,到时候再说。
“那就打扰了。”浩宇一笑,目光落在熙若俏脸上,虽然容颜并不如凌霜等众多女子,但是,眼下的熙若,就仿若生命女神一般,充满了善良祥和的笑容,让人看后无法有非分之想,只想好好的敬重!
“既然你不知道是谁,那么,我就叫你沈浩宇吧?”熙若托着下巴,美眸望着帐篷顶端思考片刻,笑盈盈着说道:“因为这里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你昏睡了一年之久,终于醒来,将来定会平平安安。而你又如同绅士一般,与外面的男人有所不同,所以,我取其名字,以后称呼你为沈浩宇,可以吗?”
说到这,熙若俏脸一红,但目光还是炽热的望着浩宇,想要得到赞同。
默念了两遍,浩宇一笑,道:“果真是好名字,以后我便叫沈浩宇了。”
交谈片刻后,浩宇问道:“可以将这里的情况告诉我吗?以后我便住下,也要尽自己的一份力。”
熙若母女二人一喜,因为熙若的父亲去世的早,家中只有母女二人相依为命,而整个部落以打猎为主,种植作物为辅,但也需要一定的体力。母女二人生活自然受到约束,幸好邻里的帮忙,能够一直度过下去。如今有了浩宇,就如同家中有了男人一般。当然,熙若母女二人并非因为这个才让浩宇留下的,而是因为心中的善良,不放心失去记忆的浩宇独自流浪在外。
对于这一切,浩宇自然知晓,也很乐意住下来,慢慢等待记忆的回复。
“这个部落名为草原部落,共有数千人。男人们主要以打猎为主,也或者帮着我们女人做下耕种之事。在整个草原上,拥有两大部落,分别为炽焰部落与冰焰部落,他们几乎每年都会打仗,有时候还会征兵,当那个时候,炽焰部落便会来我们这里,不去的也要硬扯着去。”说到这,熙若眼中抹过一丝惧怕之色,道:“再有几个月,到了冬季,战斗又要开始了。”
浩宇没有多说什么,因为忘记记忆的浩宇,只当自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罢了。
休养了数日,熙若便带着浩宇来到部落中,与众人结识。感受到众人递来的那份炽热之情,让浩宇心中多少有些温暖。
部落族长名为哲鹤,而部落的第一勇士,曾以一人之力独战草原雄狮!
相互认识之后,浩宇便准备融入其中,至少也要做点什么,不能够吃软饭。而且这个部落的每一个人,都用自己的双手来生活,并没有一人偷懒混吃等死。
浩宇随着熙若来到了部落之中的训练场地,因为浩宇要融合在这个部落之中,便要学会打猎,而打猎的最低要求,就是力量,必须能够举起二百斤巨石,否则只有耕地,或者锻炼身体。
“熙若妹子。”当浩宇二人来到训练场地时,迎面走来了一名魁梧男子,看着仿若中年一般,可真正年龄,却仅有十六,与熙若一般大小。
“阿勇哥我,我带浩宇来测试,看他能否符合条件。”熙若知道打猎很危险,但对于整个部落来讲,却是神圣的事情,最引以为傲的事情。
面前的阿勇,全名为何勇,年纪虽小,但却不弱于成人,能够举起二百五十斤重量的巨石,成为捕猎对物质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哈哈,浩宇兄弟,来来,我带你前去。”因为训练场地很少有女人进入,此刻何勇看了熙若一眼,笑道:“熙若妹子,要不你先回去吧?”
“不了,我跟着进去看看吧。”因为不放心浩宇,所以熙若要一同进入。就连熙若都说不清楚,从来未来过训练场地,此刻心中老是牵挂着话语较少,却心思细腻,任劳任怨,而且体贴懂得照顾人的浩宇。这些优点,都是相处这段时间内
熙若与其母亲一愣,听到这番话后,已经明白过来,对方可能失忆了。善良的熙若,来到浩宇身旁,道:“想不起来就别想了,你刚刚醒来,饿了吗?我去给你整点吃的。”说着,便走出了帐篷。而熙若的母亲,笑着看向浩宇,为了浩宇醒转过来而高兴,当然,熙若也可以安心嫁人。
“一年前,你昏倒在草原上,是熙若发现了你,将你救了回来。”
听闻,浩宇微微皱眉,道:“您说,我在这里已经昏迷了一年?”
“嗯,是啊,找过部落唯一懂得医术的哈达替你查看,但发现你并没有生病,可就是昏迷不醒,真是草原之神感动了,让你醒来了。”熙若母亲说着,便双手合十,对天膜拜起来。
浩宇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性格仍旧是原来的性格,知恩图报便是浩宇最大的优点之一。见面前恩人如此善良,浩宇也不再去想那些无法记忆起来的事情。
“多谢伯母救命之恩。”
“不用客气,这样做是我们应该的。”
听到这番话,浩宇心中暖暖的,没有再说什么。这时,熙若捧着一碗热乎乎的汤走了进来,放到浩宇面前,笑道:“趁热吃吧,你刚刚醒来,不要吃油腻的,这是清汤麻食,你将就着吃吧。”
浩宇一笑,端起了碗大口大口吃入肚中。饭后,摸了摸肚子。
“你若是没有去处,就先留下来吧。”熙若知道浩宇失去记忆,连自己都不知道叫什么,更别说去处,所以,熙若要等其好转起来,到时候再说。
“那就打扰了。”浩宇一笑,目光落在熙若俏脸上,虽然容颜并不如凌霜等众多女子,但是,眼下的熙若,就仿若生命女神一般,充满了善良祥和的笑容,让人看后无法有非分之想,只想好好的敬重!
“既然你不知道是谁,那么,我就叫你沈浩宇吧?”熙若托着下巴,美眸望着帐篷顶端思考片刻,笑盈盈着说道:“因为这里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你昏睡了一年之久,终于醒来,将来定会平平安安。而你又如同绅士一般,与外面的男人有所不同,所以,我取其名字,以后称呼你为沈浩宇,可以吗?”
说到这,熙若俏脸一红,但目光还是炽热的望着浩宇,想要得到赞同。
默念了两遍,浩宇一笑,道:“果真是好名字,以后我便叫沈浩宇了。”
交谈片刻后,浩宇问道:“可以将这里的情况告诉我吗?以后我便住下,也要尽自己的一份力。”
熙若母女二人一喜,因为熙若的父亲去世的早,家中只有母女二人相依为命,而整个部落以打猎为主,种植作物为辅,但也需要一定的体力。母女二人生活自然受到约束,幸好邻里的帮忙,能够一直度过下去。如今有了浩宇,就如同家中有了男人一般。当然,熙若母女二人并非因为这个才让浩宇留下的,而是因为心中的善良,不放心失去记忆的浩宇独自流浪在外。
对于这一切,浩宇自然知晓,也很乐意住下来,慢慢等待记忆的回复。
“这个部落名为草原部落,共有数千人。男人们主要以打猎为主,也或者帮着我们女人做下耕种之事。在整个草原上,拥有两大部落,分别为炽焰部落与冰焰部落,他们几乎每年都会打仗,有时候还会征兵,当那个时候,炽焰部落便会来我们这里,不去的也要硬扯着去。”说到这,熙若眼中抹过一丝惧怕之色,道:“再有几个月,到了冬季,战斗又要开始了。”
浩宇没有多说什么,因为忘记记忆的浩宇,只当自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罢了。
休养了数日,熙若便带着浩宇来到部落中,与众人结识。感受到众人递来的那份炽热之情,让浩宇心中多少有些温暖。
部落族长名为哲鹤,而部落的第一勇士,曾以一人之力独战草原雄狮!
相互认识之后,浩宇便准备融入其中,至少也要做点什么,不能够吃软饭。而且这个部落的每一个人,都用自己的双手来生活,并没有一人偷懒混吃等死。
浩宇随着熙若来到了部落之中的训练场地,因为浩宇要融合在这个部落之中,便要学会打猎,而打猎的最低要求,就是力量,必须能够举起二百斤巨石,否则只有耕地,或者锻炼身体。
“熙若妹子。”当浩宇二人来到训练场地时,迎面走来了一名魁梧男子,看着仿若中年一般,可真正年龄,却仅有十六,与熙若一般大小。
“阿勇哥我,我带浩宇来测试,看他能否符合条件。”熙若知道打猎很危险,但对于整个部落来讲,却是神圣的事情,最引以为傲的事情。
面前的阿勇,全名为何勇,年纪虽小,但却不弱于成人,能够举起二百五十斤重量的巨石,成为捕猎对物质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哈哈,浩宇兄弟,来来,我带你前去。”因为训练场地很少有女人进入,此刻何勇看了熙若一眼,笑道:“熙若妹子,要不你先回去吧?”
“不了,我跟着进去看看吧。”因为不放心浩宇,所以熙若要一同进入。就连熙若都说不清楚,从来未来过训练场地,此刻心中老是牵挂着话语较少,却心思细腻,任劳任怨,而且体贴懂得照顾人的浩宇。这些优点,都是相处这段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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