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我为你唱一首歌(1/2)
时而有热舞的女人在他面前跳舞,顾衍律视而不见,向凝晚聆听着喧嚣之中的歌声。
“好像还没有听过你唱歌?”向凝晚对着顾衍律道。
“是,不曾唱过。”
向凝晚想象着中从他的低沉的声音里,穿出来的震慑力,远比现在台上的男驻唱歌手魅力的多,“会唱歌的男人很有魅力。”
“你已经盯着他看了十五分钟,别忘记了,你结婚了。”顾衍律咳嗽了一声。
向凝晚回头,望着他皱眉的样子,“你这是在吃一个陌生人的醋吗?”
“我没有,我只是提醒你。”
“谢谢你的提醒,我很清楚。”
顾衍律从位置上站了起来,伸手拿过鸡尾酒,抿了一口,向凝晚发愣,“怎么了?是要离开了吗?”
“不是说,唱歌的男人很有魅力。”
“难道你要……”
还没说完,顾衍律已经径自走到台上去了,和伴奏音乐交代了一声,他已经坐在了台上的高脚凳上,远远地,他的眼睛是朝着她的方向。
像是从画卷里走出来一样,他的袖子卷了起来,台下围绕了不少女观众,确实,他只要稍稍往灯光的地方一站,那么必然是焦点所在。
“一首歌,送给我的太太。”顾衍律的低沉嗓音,响了起来,一句太太,让围观的女观众心死,哀叹一句,【好男人都是别人家的。】
向凝晚不知道何时,眼眶是湿润,她望着眼前的男人,晕黄的灯光扫在了他的身影里,从他嗓子里发出的声音,有一点低低的沙哑,“虽然没能穿上披风,化身超人英雄。虽然没做一呼百诺,万人迷总统,懵懵懂懂,碌碌庸庸,寻遍宇宙苍穹,找到你是我最大的成功……”
作为香港人,自然是知道这是香港歌手古巨基的歌。
向凝晚抹着泪水,她眼里的他是那般好,他的声音一字一句镌刻在她的心上,原本她在电台里听过这首歌的时候,就觉得歌词写得很好,她甚至后来能逐字逐句背下来所有的词。
在她的心中,顾衍律已经是超人英雄,是万人迷的总统。
她最喜欢的一句是【我很满足,有你同甘共苦。】
顾衍律自然是不知道这些流行的歌曲,只是有一次在电台里听到的时候,她的眼里有些期许,后他问了沈伟杰,才知道是当下流行的歌手古巨基的《找到你是我最大的成功》。
这或许就是他心里最好的表达。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了这首歌,全场几乎是沸腾地掌声,都把目光投向了她的位置,满眼的羡慕。
顾衍律走下来的时候,伸手搂着她,她扑入到他的怀里,紧紧抓住他后背的衣服,“怎么了?傻丫头。”
抹掉了她眼里的泪水,“你确定你是没有唱过歌吗?”
顾衍律摇头,“国歌算不算?”
向凝晚破涕而笑,“你骗人,简直太好听了,你都抢人家饭碗了。”
“是你想听。”
“还会什么?”
“只会这一首,除了国歌以外。”顾衍律笑了,捧着她的脸蛋,替她擦了擦小脸,“都变成大花猫了,我可不喜欢大花猫。”
向凝晚忽而笑了,这个男人可爱的时候,也惹人爱。
第一次开口,就如此动听,还是她喜欢的歌,可她并不知道,是他特意学的,希望有一天能唱给她听,今天绝对是意外。
他捏了捏她的脸颊,碰了碰她的额头,“还想去哪里?”
“想回去酒店了。要不然这里的人该看稀有动物一样看着你了。”向凝晚攀着他的肩膀,刚刚如若他不说送给太太,或许现在一大堆女孩子在等着和他搭讪。
在香港,他做了所有男友力所能及所做的事情,他说,我没什么讨好女孩子的经验。
她腹诽,才怪,明显就不像是新手。
不过她并没有拆穿他,想来那是会让他多没有面子啊,何况顾衍律是多么清高一人,高深莫测来形容他都不为过。
他能在酒吧唱歌,大多是觉得,反正这里没有人认识他,所以日后这讲给别人听,也不会有人相信。
一直到后来的后来,都未曾再听过他开嗓。
向凝晚想到,日后一定要告诉他们的子女,当初父亲对母亲的第一首歌,就是在这里。
他们离开酒吧的时候,向凝晚略显得失落。
一天的时间,就这样结束了,“很不舍?”顾衍律问道。
向凝晚点头,“不是不舍得香港,不是不舍得酒吧,是不舍得与你一起并肩走过。”
“以后我尽量抽空陪你。”
“我开玩笑的,我知道你还有未来的规划呢,我不是任性的人。”向凝晚依靠在他身边。
他安抚着她的发丝,“过段时间,这边开幕仪式的时候,再带你来一次。”
“好,那可是你说的,不能食言哦。”
“当然,你忘记了,你可是这里还有好几处房产的人呢!”顾衍律调侃道。
“是呀,是呀。”向凝晚眉眼带笑。
酒吧的角落里有一双伤心的眼睛,齐若雪趴在了酒吧的桌子上,“你的眼里竟然一点我的位置都没有。”
如果没
“好像还没有听过你唱歌?”向凝晚对着顾衍律道。
“是,不曾唱过。”
向凝晚想象着中从他的低沉的声音里,穿出来的震慑力,远比现在台上的男驻唱歌手魅力的多,“会唱歌的男人很有魅力。”
“你已经盯着他看了十五分钟,别忘记了,你结婚了。”顾衍律咳嗽了一声。
向凝晚回头,望着他皱眉的样子,“你这是在吃一个陌生人的醋吗?”
“我没有,我只是提醒你。”
“谢谢你的提醒,我很清楚。”
顾衍律从位置上站了起来,伸手拿过鸡尾酒,抿了一口,向凝晚发愣,“怎么了?是要离开了吗?”
“不是说,唱歌的男人很有魅力。”
“难道你要……”
还没说完,顾衍律已经径自走到台上去了,和伴奏音乐交代了一声,他已经坐在了台上的高脚凳上,远远地,他的眼睛是朝着她的方向。
像是从画卷里走出来一样,他的袖子卷了起来,台下围绕了不少女观众,确实,他只要稍稍往灯光的地方一站,那么必然是焦点所在。
“一首歌,送给我的太太。”顾衍律的低沉嗓音,响了起来,一句太太,让围观的女观众心死,哀叹一句,【好男人都是别人家的。】
向凝晚不知道何时,眼眶是湿润,她望着眼前的男人,晕黄的灯光扫在了他的身影里,从他嗓子里发出的声音,有一点低低的沙哑,“虽然没能穿上披风,化身超人英雄。虽然没做一呼百诺,万人迷总统,懵懵懂懂,碌碌庸庸,寻遍宇宙苍穹,找到你是我最大的成功……”
作为香港人,自然是知道这是香港歌手古巨基的歌。
向凝晚抹着泪水,她眼里的他是那般好,他的声音一字一句镌刻在她的心上,原本她在电台里听过这首歌的时候,就觉得歌词写得很好,她甚至后来能逐字逐句背下来所有的词。
在她的心中,顾衍律已经是超人英雄,是万人迷的总统。
她最喜欢的一句是【我很满足,有你同甘共苦。】
顾衍律自然是不知道这些流行的歌曲,只是有一次在电台里听到的时候,她的眼里有些期许,后他问了沈伟杰,才知道是当下流行的歌手古巨基的《找到你是我最大的成功》。
这或许就是他心里最好的表达。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了这首歌,全场几乎是沸腾地掌声,都把目光投向了她的位置,满眼的羡慕。
顾衍律走下来的时候,伸手搂着她,她扑入到他的怀里,紧紧抓住他后背的衣服,“怎么了?傻丫头。”
抹掉了她眼里的泪水,“你确定你是没有唱过歌吗?”
顾衍律摇头,“国歌算不算?”
向凝晚破涕而笑,“你骗人,简直太好听了,你都抢人家饭碗了。”
“是你想听。”
“还会什么?”
“只会这一首,除了国歌以外。”顾衍律笑了,捧着她的脸蛋,替她擦了擦小脸,“都变成大花猫了,我可不喜欢大花猫。”
向凝晚忽而笑了,这个男人可爱的时候,也惹人爱。
第一次开口,就如此动听,还是她喜欢的歌,可她并不知道,是他特意学的,希望有一天能唱给她听,今天绝对是意外。
他捏了捏她的脸颊,碰了碰她的额头,“还想去哪里?”
“想回去酒店了。要不然这里的人该看稀有动物一样看着你了。”向凝晚攀着他的肩膀,刚刚如若他不说送给太太,或许现在一大堆女孩子在等着和他搭讪。
在香港,他做了所有男友力所能及所做的事情,他说,我没什么讨好女孩子的经验。
她腹诽,才怪,明显就不像是新手。
不过她并没有拆穿他,想来那是会让他多没有面子啊,何况顾衍律是多么清高一人,高深莫测来形容他都不为过。
他能在酒吧唱歌,大多是觉得,反正这里没有人认识他,所以日后这讲给别人听,也不会有人相信。
一直到后来的后来,都未曾再听过他开嗓。
向凝晚想到,日后一定要告诉他们的子女,当初父亲对母亲的第一首歌,就是在这里。
他们离开酒吧的时候,向凝晚略显得失落。
一天的时间,就这样结束了,“很不舍?”顾衍律问道。
向凝晚点头,“不是不舍得香港,不是不舍得酒吧,是不舍得与你一起并肩走过。”
“以后我尽量抽空陪你。”
“我开玩笑的,我知道你还有未来的规划呢,我不是任性的人。”向凝晚依靠在他身边。
他安抚着她的发丝,“过段时间,这边开幕仪式的时候,再带你来一次。”
“好,那可是你说的,不能食言哦。”
“当然,你忘记了,你可是这里还有好几处房产的人呢!”顾衍律调侃道。
“是呀,是呀。”向凝晚眉眼带笑。
酒吧的角落里有一双伤心的眼睛,齐若雪趴在了酒吧的桌子上,“你的眼里竟然一点我的位置都没有。”
如果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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