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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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给朝廷做“大事”,然后待朝廷取得收益,按照所贡献的比例“分红”。这个是有期限性的,一年到十年不等,总之是时间越长,将来分红越多。而且若是年景好,在未取出本钱之前,每年都有红利。
    听起来有点像钱庄,但是赚得比钱庄多,不过显然有风险。因为虽然将钱交给了朝廷,谁知朝廷会不会骗人?不过巨大的利润还是让一些人心里痒痒的,又听说商会会长莫习倾了半个家底去买了国债,令人暗叹果真是大人物,大手笔,可是自家输不起啊,又不想失了发财的机会,就试着投入了一点,又只签了一年的期限。
    朝廷将国债的去向公布得非常严明,除了筑路修桥,垦荒固堤之外,还弄了样新东西,叫什么“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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