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140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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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败名裂,一无所有。
    两件都是白秋寒最不可忍受的事,偏偏,全都发生了!
    ——
    彼时,凯乐门酒店里。
    ‘bong’的一声轻响,约翰开了瓶香槟酒,满面春风地给自己还有朗华各自倒了一杯。
    “这次的合作真是沾了mr郎你的光了,征地的事情进行的很顺利,相信我的纺织厂很快就会在泷城干出一番大事业来哈哈哈!!”
    朗华举起玻璃酒杯,轻轻与他碰了一下,“江水湾那一带都是空置房,选择那里,能让你有施展开的空间。”
    没错,从一开始要征地,征的就是江水湾一带,朗华早就知道。
    只不过透过董其昌的关系,改了改地址,钓白秋寒上钩。
    广茂街的铺面自然还留着,而且还派的上其他用场。
    “跟你这样的人做对手,太可怕了。”约翰喝了几杯,说话就开始放飞了。“你是没看到我今天去找白秋寒,跟第一次见她时……那差得实在太多了。”
    就像是被人从灵魂到身体都摧垮了一般。
    可话又说回来,白秋寒也是不简单,一般人只怕是两天就撑不住了。而她呢,足足熬了一个礼拜有余,甚至还想要偷渡回镜澳。
    朗华坐在沙发上,半边脸沉溺在暗影中,不置可否。
    论白秋寒的改变恐怕没人比他更清楚,摧毁她引以为傲的东西,世家名媛、婚姻、美好爱情等等。
    即便这样,她仍能像是一条臭蛆一样的活着。恶不恶心自己不知道,但绝对让别人觉得非常恶心。
    “下次有这样的好事再找我,mr朗,我一直觉得如果我不经商,我非常适合去当电影明星,你不觉得吗?”约翰还在自得其乐,也是,他从朗华这儿捞得的好处和便利很多。
    单单是政府关系,一个朗华,就解决了他所有的难题。
    不过对于这场兄妹俩之间的斗争,约翰看得不大明白,“如果你们真的对彼此怨恨得深,用木仓‘砰’一下就解决不是更好?”
    朗华阖上了眼,再睁开时一片清明,“我不喜欢用木仓。”
    更不能让自己的手沾上亲人的血,那是他的底线,而人亦不可失去底线和信念。
    “喝完酒,该做事了。”
    约翰耸了耸肩,似乎是叹了一声‘game over’。如果正式启动司法程序,白秋寒将面临二十年的牢狱生涯,等于说她的余生都将在那阴暗潮湿的环境里,就好比一朵鲜花,慢慢枯萎。
    白秋寒的事闹得纷纷扬扬,花边新闻和商业诈骗齐上阵。
    沈南瑗下学的时候,拦住了一个卖报的小孩儿买了一份来看,报纸上的最新进展是法租界那边的法院已经受理了约翰的诉求。
    官司一旦正式提上议程,想也知道等待白秋寒的将是冰冷的牢狱生涯。
    报纸上的‘白昊华’低调有手腕,短短时间就在白家宗族里建立起威望,大有重现白家当年风光的架势。
    但这‘白昊华’并不是朗华,沈南瑗觉得眼熟,后来才想起来是一直默默跟在朗华身边的随从。
    她见过好几次,是个身手不错的人。让这样的人充当‘白昊华’,难道真像杜聿霖说的那样,舅舅会有危险?
    沈南瑗收起了报纸,坐上了旁边等候拉客的黄包车,一开始是走神儿,只是这一路拉得不太顺畅,颠簸劲儿让她回过了神,她就看到了车夫过于纤细的脚踝。
    “先等等,去一趟老街那里。”
    车夫压低的声音应了个“好”字,费力地拐了个弯。
    去老城的路,连着有好几个陡坡。
    沈南瑗盯着那道使出了吃奶力气的背影,咧了咧嘴,无声无息地笑。
    想跟她玩阴的,先把人耗干了再说。
    她说的老街,那是沿街最热闹的地方,人流量多,路又远。
    走了一多半,沈南瑗忽然急切地说:“我这突然肚子不舒服,还是回井岸胡同,师傅麻烦快点儿。”
    “小姐,你这……”都快到了。
    沈南瑗不乐意地道:“我出车费,你拉不拉,不拉我换别个去,拉车都跟没吃饭似的。”
    “拉,您坐稳了!”
    那人不得已,又掉了头,立刻小跑起来。
    只是那行进的路就不照着沈南瑗的指示走了,直接就近拉去了一条小弄堂。
    沈南瑗早有预料,在‘他’扔下车扶手的那刻迈了一步往前,丝毫未受到影响。
    而原本打算第一下就得手的白秋寒愣了愣,袖子底下藏起了匕首,摘下帽子,“南瑗……”
    “姨母?”沈南瑗假装惊讶,“你怎么会是黄包车师傅,这是做什么呀?”
    到底是第一印象深刻,白秋寒只当沈南瑗是被沈黎棠在乡下养废掉的孩子,竟是拿出了哄骗小孩的架势,“有人冒充你舅舅,构陷我,我势单力薄不得已扮作这副样子,想让你帮我跟你爹带个口讯,求他救救我。”
    沈南瑗的外表是很具欺骗性的,纯良无辜,然而心底早就活泛开,白秋寒这模样,只怕是被逼到了绝路上的背水一战。这样的情况不若及早解决了的好,遂继续装作疑惑不解,又忧心忡忡,“姨母,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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