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节(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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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默记,名照,最初是个蓟州衙校。当然,只是做个衙校太过屈才了。这样的人物,怎能自甘堕落呢?
    改变康默记一生命运的时间,发生在当初阿保机率军攻打蓟州之时,契丹游牧民族在还是氏族部落落后阶段时期,就已经有了各取所需的超前认识!
    康默记有幸成了契丹人的俘虏,更让人艳羡的是:他的怀才与怀孕不同,没有经过多久就被慧眼识英雄的阿保机发现了。据此分析,千里马常有,伯乐亦常有。是金子终需是要发光的,所欠缺的可能正是一块不起眼的抹布而已。康默记被阿保机收留在身边,倚为心腹。
    契丹立国,急需大量人才。而且阿保机的中央人民政府虽然成立了,但尚属于初级阶段,百废待兴,更何况契丹此时的情况,简直是想废也没得废!阿保机希望开创一个太平盛世,想要实现人生理想,必须要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法制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立刻彰显,建立建全法制法规的事情很快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阿保机治下的契丹,是一个多民族形成的国家。汉人、契丹人和各游牧民族生活在一起,因为生活习俗、生产方式的不同,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如何及时、公正的解决争端与纠纷是件考验阿保机政治智慧的大事,好在这一切因为有康默记的存在而变的相对简单。
    康默记将李唐的成文法拿来做了一些必要的修改之后颁行,这个法是专门针对契丹国中汉人而设;契丹人这个时候还没有自己的文字,当然更不会有什么成文法了。大家日常生活遵从的只是习惯法。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康默记把唐律与契丹国中旧有习惯法综合在一处,相互比照、删繁就简,另外颁行了一套只是针对契丹等族人的法律。
    康默记的作法,最大程度的保证了新兴的契丹国有法可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至于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事情做的如何,就不在他职权范围之内了。做为契丹国法律制定者,康默记的工作得到了英明领袖的赞同,据说是‘悉合上意’。因功被拜为左尚书、后又改为礼部尚书。
    契丹的官职称谓,除了保留自己的一些传统之外,一切悉用唐制。这也是契丹国中汉人智慧的产物,汉民族在阿保机立国一事中,居功甚伟。
    康默记的功绩不仅是他为契丹人民的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对契丹国家的建筑业也做出了突出贡献。
    阿保机立国之初,既然锐意改革,就应该在保持旧有的行国传统方面大胆做番改革。在听从了汉官们的劝谏之后,决定创建一座与契丹大国地位相匹配的皇都。只是遍视朝中,也没有一个契丹臣下可以胜此重任。让习惯于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中忽然冒出一个建筑专家来,这种概率比花两元钱中五百万巨奖还要低上许多倍。
    无奈之下,阿保机亲自点将,再次请康默记出山。虽然在阿保机心底也认为这事情有点赶鸭子上架的意思,让一个法律工作者忽然转行去做工程总监的话,穿身行头,一般人还真难辩真伪。但让他们主持全面工作,实在是让人不敢相信。而事实却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这一天,心情愉悦的白马王子阿保机纵马驰骋,来至一片苇甸,挽三百斤的大弓,射出了三支金箭,划出了契丹国都的大概轮廓。
    康默记作为契丹国第一任城建部部长走马上任,阿保机极可能垂询了身边以三韩为首的汉臣,所以他选择了一个负山抱水的地方营建皇都。
    大辽国建国都,这在塞北大漠属于开天辟地头一回的新鲜事,小民百姓不等官吏催逼,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康默记将契丹国各族人民凡是懂建筑的人尽数征发。一百天之后,一座气势宏伟的城郭拔地而起。狼河、沙河特意引来做护城河绕城而过,这样做也是考虑到以利防守的战略需要。城分为皇城与汉城两部分,北城为皇城、南城为汉城。所以如此,是因为康默记完全领会到了阿保机“因俗而治”的建城理念。
    城市作为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标志,在游牧民族发展史上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上京城的修筑是草原文明与农耕文明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交融创新的结晶,是时代文明的进步。
    以畜牧业为主要经济特征的契丹民族,修建城市无疑是一件具有特殊意义的历史进步。在建造了皇城之后,契丹国境中陆续开始了各级城镇的兴建。辽上京是契丹人突破传统游牧观念的束缚,应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宗教等客观要求与时俱进的产物。城市文明的发展,使得契丹民族立足于塞北大漠,向南继续扩展统治区域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契丹仍保留了自己游牧民族特有的‘四时捺钵’制度,但城市的兴建也是契丹统治地区生产力、文明进步的一种必然现象。有了城市的契丹统治者可以全面规范政治、军事、行政,大力发展经济与文化。与原先的历史一样,因为有了城市这个新生事物,契丹对华夏文明贡献的‘南北因俗而治’等政治智慧得以流传。
    契丹皇都,是北方草原上出现的第一座大都市。虽然工程是时间紧、任务重,但令人敬佩的是,康默记负责设计、监理的政府形象工程,并不是令人唾弃的豆腐渣工程。工期短并不等于质量次,上京城(上京城是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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