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节(1/4)
命运,这就是命运吗?在你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给你来个迎头痛击,残酷的让你想哭都哭不出来。
洛克也想到了若茜。为救自己而死的玫瑰花精,原来,她就是雪碧。一万年前,自己负了她,一万年后,自己依然没有补偿过她。
洛克又想到了科隆,那个会驱使植物的精灵族皇子。原来,他是一万年前为救自己而死在生化兽爪下的曼陀罗花精。洛克也想到了把自己误认成米勒,因追杀自己而被自己误杀了的少年,原来,他就是雪烈,亦或者是枭,因为除了耳朵不同之外,他们的长相一模一样。可是,他竟然追杀米勒到了雅典。他为什么要追杀米勒?难道米勒去了雅典?对,米勒就是修罗,也是绮儿的哥哥,他的手中有“时空之匙”,他一定是去了未来世界,如果我回到未来世界,会不会再见到米勒?
其实,洛克并不知道,他和枭从血池出来后,就被旭日帝国的守将血猎给跟踪了,血猎跟踪洛克和枭一直到了暗夜城堡。当米迦冲出城堡时,还差一点儿和血猎撞了个满怀。枭被米勒误杀,他的灵魂逸出身体后,附在了血猎的身上。于是,枭为了复仇,便开始追杀米勒。那个和维尔一起撞倒米勒,并且持剑的人就是血猎。
“你可以自己选择,本王不会勉强你。”
冥王转过身去,背对着洛克,他的手中多出了一样东西,是那把金色的酒壶,那把曾经被洛克掷出去的酒壶。冥王在饮酒,他不是用杯子,而是直接提着酒壶往喉咙里灌。
洛克犹豫了。
他的背影,那个十几年来一直出现在自己梦里的背影,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孤独和寂廖,他曾经消失过,是因为心破碎了,所以,不得不睡在曼殊莎华的花蕊里。原来,他从来都没有走出过我的梦。
他是修罗,那个弹凤尾琴,唱“凤琴鸟之歌”的修罗,他也是冥王,那个曾于众神眼皮底下将我救下来的冥王。一刹那间,洛克的心里异常矛盾和纠结。
冥王突然转过身来,水蓝色的眸子里浮满了晶亮的星子,它们溢出了略陷的眼窝,顺着那张冰雕一样的脸孔流淌下来。冥王提起手中的酒壶,说道:“洛克,你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永生的生命就如同这壶冥酒,终有一天你会品出它的味道。我相信,现在的你已经明白了我。”
洛克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他接过冥王手中的酒壶,长叹一声:“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该有多寂廖!”
“咕嘟咕嘟”,洛克将冥酒灌下了喉咙。一股芬芳甘甜的味道从心里缓缓地升腾起来。红色的瞳孔对上了水蓝色的眸子,两双含泪的眼睛相视而笑。
冥王一挥手,“刷”,一道金光笼罩了洛克,洛克又化身成了塔那托斯。
第一百三十九章 宙斯的阴谋
洛克留在冥界,充当死神,继续陪在冥王身边。
为了打发时间,工作闲暇之余,洛克不但教会休普诺斯和三大判官赌博,还教会冥王下国际象棋。只要一有时间,洛克就和休普诺斯以及三大判官赌博。他们主要是玩掷骰子和各种纸牌。
那么,洛克为什么精于赌术?因为他的舅舅,欧洲某国的王储,是一位赌博奇才。那位储君经常带着保镖去拉斯维加斯豪赌,动辄一掷亿金,据说从来都没有输过,因此被誉为“赌神”。这位赌神舅舅很喜爱生有一对红瞳的外甥,在洛克还很小的时候,他就想把洛克带走,打算让洛克继承他的赌术。但是,本杰明夫妇不同意,他们认为赌博是不务正业。尽管如此,那位被称为赌神的舅舅还是偷偷地带洛克去了一趟拉斯维加斯赌场。洛克也因此认识了那些赌具,再加上他天生异禀,看到过的场景都铭记于心。同时,作为赌神的外甥,洛克或多或少也得到了一点儿遗传。就那么一点点儿的遗传,经由洛克的神识转变成现实后,那可就不得了了。
于是,在吆五喝六声中,休谱诺斯和三大判官常常输得只剩下一个裤头,被迫沿着冥河岸边长跑。洛克放出狠话:“不许施展法术,谁敢施展法术就让他裸奔。”
每当休普诺斯和三大判官又开始练“长跑”时,冥界的大小官员们就都驻足在冥河岸上看热闹。
此外,洛克还亲自担任教练,组建了一支男女混合式摇滚乐队,由休普诺斯担任主唱,奈米西斯、厄里斯和凯雷斯伴舞。因为休普诺斯的嗓音与杰克逊的嗓音很接近。于是,冥河岸上便常常鼓乐震天,“justbillie……justbillie……”的嘶吼声不绝于耳。谁让洛克最崇拜的明星是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呢?
于是,永夜的冥界如同被注入了生命一样鲜活起来,大小官员们的工作热情相当高,谁也不愿意离开冥界了。
冥王只是远远地驻足观看,他也不去约束,任由他们闹腾。因为冥王知道,洛克所拥有的两世记忆给他留下了太深的伤痛,他这么闹腾,只是为了麻弊自己,是在强迫自己忘记过去。
唉!或许我不应该为你解去全部的封印。看着那个几近疯狂的身影,水蓝色的眸子里盛满了忧郁。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了几千年。
这一天,冥王和死神在“忘川河”岸上摆开了棋局
洛克也想到了若茜。为救自己而死的玫瑰花精,原来,她就是雪碧。一万年前,自己负了她,一万年后,自己依然没有补偿过她。
洛克又想到了科隆,那个会驱使植物的精灵族皇子。原来,他是一万年前为救自己而死在生化兽爪下的曼陀罗花精。洛克也想到了把自己误认成米勒,因追杀自己而被自己误杀了的少年,原来,他就是雪烈,亦或者是枭,因为除了耳朵不同之外,他们的长相一模一样。可是,他竟然追杀米勒到了雅典。他为什么要追杀米勒?难道米勒去了雅典?对,米勒就是修罗,也是绮儿的哥哥,他的手中有“时空之匙”,他一定是去了未来世界,如果我回到未来世界,会不会再见到米勒?
其实,洛克并不知道,他和枭从血池出来后,就被旭日帝国的守将血猎给跟踪了,血猎跟踪洛克和枭一直到了暗夜城堡。当米迦冲出城堡时,还差一点儿和血猎撞了个满怀。枭被米勒误杀,他的灵魂逸出身体后,附在了血猎的身上。于是,枭为了复仇,便开始追杀米勒。那个和维尔一起撞倒米勒,并且持剑的人就是血猎。
“你可以自己选择,本王不会勉强你。”
冥王转过身去,背对着洛克,他的手中多出了一样东西,是那把金色的酒壶,那把曾经被洛克掷出去的酒壶。冥王在饮酒,他不是用杯子,而是直接提着酒壶往喉咙里灌。
洛克犹豫了。
他的背影,那个十几年来一直出现在自己梦里的背影,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孤独和寂廖,他曾经消失过,是因为心破碎了,所以,不得不睡在曼殊莎华的花蕊里。原来,他从来都没有走出过我的梦。
他是修罗,那个弹凤尾琴,唱“凤琴鸟之歌”的修罗,他也是冥王,那个曾于众神眼皮底下将我救下来的冥王。一刹那间,洛克的心里异常矛盾和纠结。
冥王突然转过身来,水蓝色的眸子里浮满了晶亮的星子,它们溢出了略陷的眼窝,顺着那张冰雕一样的脸孔流淌下来。冥王提起手中的酒壶,说道:“洛克,你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永生的生命就如同这壶冥酒,终有一天你会品出它的味道。我相信,现在的你已经明白了我。”
洛克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他接过冥王手中的酒壶,长叹一声:“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该有多寂廖!”
“咕嘟咕嘟”,洛克将冥酒灌下了喉咙。一股芬芳甘甜的味道从心里缓缓地升腾起来。红色的瞳孔对上了水蓝色的眸子,两双含泪的眼睛相视而笑。
冥王一挥手,“刷”,一道金光笼罩了洛克,洛克又化身成了塔那托斯。
第一百三十九章 宙斯的阴谋
洛克留在冥界,充当死神,继续陪在冥王身边。
为了打发时间,工作闲暇之余,洛克不但教会休普诺斯和三大判官赌博,还教会冥王下国际象棋。只要一有时间,洛克就和休普诺斯以及三大判官赌博。他们主要是玩掷骰子和各种纸牌。
那么,洛克为什么精于赌术?因为他的舅舅,欧洲某国的王储,是一位赌博奇才。那位储君经常带着保镖去拉斯维加斯豪赌,动辄一掷亿金,据说从来都没有输过,因此被誉为“赌神”。这位赌神舅舅很喜爱生有一对红瞳的外甥,在洛克还很小的时候,他就想把洛克带走,打算让洛克继承他的赌术。但是,本杰明夫妇不同意,他们认为赌博是不务正业。尽管如此,那位被称为赌神的舅舅还是偷偷地带洛克去了一趟拉斯维加斯赌场。洛克也因此认识了那些赌具,再加上他天生异禀,看到过的场景都铭记于心。同时,作为赌神的外甥,洛克或多或少也得到了一点儿遗传。就那么一点点儿的遗传,经由洛克的神识转变成现实后,那可就不得了了。
于是,在吆五喝六声中,休谱诺斯和三大判官常常输得只剩下一个裤头,被迫沿着冥河岸边长跑。洛克放出狠话:“不许施展法术,谁敢施展法术就让他裸奔。”
每当休普诺斯和三大判官又开始练“长跑”时,冥界的大小官员们就都驻足在冥河岸上看热闹。
此外,洛克还亲自担任教练,组建了一支男女混合式摇滚乐队,由休普诺斯担任主唱,奈米西斯、厄里斯和凯雷斯伴舞。因为休普诺斯的嗓音与杰克逊的嗓音很接近。于是,冥河岸上便常常鼓乐震天,“justbillie……justbillie……”的嘶吼声不绝于耳。谁让洛克最崇拜的明星是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呢?
于是,永夜的冥界如同被注入了生命一样鲜活起来,大小官员们的工作热情相当高,谁也不愿意离开冥界了。
冥王只是远远地驻足观看,他也不去约束,任由他们闹腾。因为冥王知道,洛克所拥有的两世记忆给他留下了太深的伤痛,他这么闹腾,只是为了麻弊自己,是在强迫自己忘记过去。
唉!或许我不应该为你解去全部的封印。看着那个几近疯狂的身影,水蓝色的眸子里盛满了忧郁。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了几千年。
这一天,冥王和死神在“忘川河”岸上摆开了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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