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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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克想起了从前,自己曾经汲取过地母该亚的力量。洛克盘膝坐下来,试着运行魔力。可是,他连一点儿魔力都施展不出来。唉,自己失去了神力,变成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可是,为什么又保留了我所有的记忆,为什么不连同我的记忆也一起夺走?
    洛克痛苦万分。他坐在沙滩上,呆呆地望着海面,就像一尊雕塑一样。
    太阳已经转过头顶。海面上风平浪静,海鸥时而贴着水面飞翔,时而冲上高空,还时不时地发出长一声短一声的“嘎嘎”的鸣叫。
    “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废人,我该怎么办?冥王,你在哪里?你说过要帮助我的,你为什么不帮我?”洛克一边嘶声吼叫着,一边抓起沙石贝壳之类的向海水里掷去。一对栖息在礁石上的海鸟被惊吓得扑楞楞地扇着翅膀飞走了。
    洛克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他发泄了一阵子,忽然又想起自己回来的目的。自己之所以不怕失去神力,坚持要回来就是为了拯救自己的先祖。“唉!”洛克长叹一声,心想:为了拯救先祖,即便困难再大也得咬紧牙关挺住,如果自己失败了,人类历史就会改变,到那时,自己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洛克望向天空,海水太蓝了,天空反而变成了灰色,那种让人的心都变得沉重起来的灰色。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呢?难道是海岛?我怎么会来到这种地方?
    洛克环顾了一下四周:眼前是辽阔的海域,远方有一些小的岛屿。海岸特别险峻,有林立的礁岩,高大的棕桐树,还有郁郁葱葱的红树林。
    洛克突然想起来了,自己穿越时空后,跌在一艘船上,还被手持枪械的水手羞辱和讥笑过。洛克急忙低下头,看向自己的身体。自己赤着脚,靴子也不知道哪里去了,袍子已经完全敞开了。胸前,呃,胸前有个东西,是一朵黑色的曼殊莎华。它隐藏在自己的皮肤里,若隐若现地闪着金色,这是死神的印记。可是,自己已经成了凡人,怎么还会有死神的印记?洛克百思不得其解。
    洛克继续向下看去,自己的皮肤被海水浸泡得已经成了青白色,好在裤子好好的,洛克总算放了心。他看到了自己的腰带,黑色的,宽宽的,却不知道是什么面料,上面镶嵌着一颗硕大的冥石,它闪着黑幽幽的光泽。洛克又看向自己的袍子,袍子也是黑色的,上面缀有小巧的稀稀落落的花朵,它们若隐若现,也是黑色的曼殊莎华,并且闪着金色。洛克用手摸了摸袍子,不知道是什么面料,却感觉很柔软、很舒服。这是自己身为死神时的穿着。这身装束陪伴自己一万三千多年了。看来,自己周身上下除了这件袍子和腰带,已经身无长物。
    “咕咕咕”,肚子提出了抗议。
    “唉!”洛克长叹一声,“不知道这种地方有什么东西可吃,先看看再说吧。”
    洛克整理好自己的袍子,爬身起来,他发现自己的脚踝已经於青肿胀起来。洛克向大海里眺望了一会儿,心想:如果有船经过就好了,自己可以搭船回到佛罗里达州。
    抬头看了看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太阳已经偏向了海平面。洛克暗暗叫苦,心想:如果天黑麻烦可就大了,应该先找个栖身的地方。唉,真倒霉!难不成像鲁宾逊一样流落荒岛?等到有船经过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长满胡子的大叔?
    洛克在心里苦笑着。他的脚踝还很疼痛。他蹒跚着,一步三晃地往海岸上行来。沙滩是白色的。由珊瑚风化而成的细沙,柔如毯、白如玉,上面还分布着褐色或者绿色的海草,以及一些色彩斑斓的石头和贝壳,想来是夜里海水涨潮时把它们冲上了岸边吧。这是一处风景优美的海岸。可是,洛克却没有心情欣赏美景,他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填饱肚子,然后再好好地休息一下。
    在距离海岸还有七八米远的地方,红树林里突然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而且声音越来越大。洛克猛地收住脚步。难道有人?可是,这里看上去并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难道是野兽?洛克紧张起来。
    “呼”,从红树林里跃出来一个庞然大物。洛克看到了扑向自己的一个极其丑陋的头颅。“啊!”洛克惊叫一声,扑倒在沙滩上……
    第一百五十章  枫琦号
    绮儿、叶枫、潘娜雅,还有潘瑞斯,四个年轻人坐在游艇里,一边品尝美食,一边畅饮起红酒来。
    这是一艘超豪华的大型游艇,价值1.2亿美金。它叫“枫琦号”,是安启明根据安琦和叶枫两个人名字命名的。
    由于安琦喜欢在海上旅行,安启明便准备了这艘游艇,他本打算等安琦大学毕业后就给两个年轻人订婚。如果把订婚仪式安排在游艇上举行,安琦一定会很高兴的。
    谁知,安琦突然遭遇飞机失事,变成了植物人。为了避免睹物伤情,安启明本来打算把游艇卖掉的。当叶枫说:“即便安琦一辈子都不醒来,我也要娶她为妻。而且我们的婚礼一定要在安琦最喜欢的大海上举行。”安启明深受感动,便留下了游艇。最后,他干脆把游艇送给了叶枫,因为在他的心里,早已经当叶枫是安家的女婿。
    “枫琦号”不仅外形美观,各种设施的配备也相当齐全。它是由挪威阿克尔造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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