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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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狗像拎小鸡一样将他拎起来,照着面门又是一拳。这个实力不弱的首领,头晕目眩,满脸是血,完全没有抵抗能力。丧狗两手抱住他的脑袋,咔嚓一声,脑袋180度旋转,脖子被拧成了麻花。
    丧狗抓着尸体脑袋,丢垃圾般抛到草丛里,恶虎似得目光扫过其他人:“你们谁不服?”
    一个个面如土色,不敢再做声。
    ☆、第四十六章 骑兵队
    丧狗出生在小山村,母亲是个残疾人,父亲则是一个黑煤窑的矿工,全家穷困潦倒,他是喝着米汤长大的。父亲死在一次矿难里,煤老板有些后退,此事没有曝光出来,只是挨家挨户给了点赔偿,轮到丧狗家时候,大概看中孤儿寡母好欺负,一分钱都没出。残疾的母亲不服,前去讨要说法,却被黑心煤老板派人阻截,遭到数次殴打。最后,绝望的母亲喝下农药自杀了。
    当其他孩子背着书包上学的时候,丧狗就游荡社会了,因为从小就比同龄人高大,人长得丑陋凶恶,别人见了都怕,所以年仅十二岁就干起敲诈勒索的行当,并且以此为生。四年后,一个膝下无子的老师傅可怜他,所以收养了丧狗,传授些拳脚功夫,丧狗天赋非常好,不过几年就超过师傅。谁料丧狗为报仇,找到煤老板的儿子,直接打成高位截瘫,师傅盛怒下将他逐出师门。丧狗变成逃犯,离开家乡,为维持生计,加入黑帮,变成一个职业打手。
    这一混就是十年,一入江湖岁月催,原本默默无名的丧狗,已是赫赫有名的金牌打手,靠着一双拳头,打出名声,打出地位,当然,也打出一身的伤疤!好景不长,二十九岁的时候,丧狗打死一个黑老大的儿子,因此被挂上号,四处被人追杀,走投入路才偷渡去美国。
    美国混迹半年,走上黑拳擂台,两年的黑拳生涯,六十四场战斗,全部获胜无一败绩!最后被杜云峰看中,高价收买成贴身保镖,这才回到国内。丧狗跟随杜云峰几年,算是干回老本行了,专门带着一批人,干着恐吓威胁的事情。恶事做尽,从不讲理,犹如一条凶恶的野狗,因此才有“丧狗”的绰号。
    丧狗走到张牧面前说:“张牧队长,这样杂碎不要客气,该杀就杀,杀一儆百!”
    张牧苦笑一声,他又不是天生杀人狂,虽然对方出言不逊,最多教训教训,没有想过取其性命。一个6级战士好歹具有不弱战斗力,现在是用人之际,杀掉太可惜了。
    这个家伙真是心狠手辣!
    虽然对丧狗做法有点不太认同,张牧还是说了一句:“多谢。”
    “不用。”丧狗咧嘴一笑,满脸疤痕像丑陋的蜈蚣,用嘶哑难听声音说:“我做事从来不讲理,更不管狗屁的道德法律,杀奸掳掠的事情常干,别人敢动我一根指头,我就捅回一刀,但是有人有恩于我,我也一定会加倍回报。”
    张牧点头说:“太言重了,我只是从来没有抛弃伙伴的习惯罢了。”
    丧狗说:“不,你救过我的命,这个恩一定会还!”
    胖子、孙兵、陈玲、冷韵都被丧狗的狠毒给镇住了,只是一言不合就要了别人的命,拗断大活人的脖子就跟折牙签一样轻松。丧狗与胖子的狠不完全仙童,他的做大特点是恶,做事从来不管对错。
    张牧摸了摸下巴,两眼望着离去的嗓音,喃喃说:“真是一个天生的手下。”
    冷韵听见他的话,不禁愣了:“你不会想把他收到手下吧?这个家伙一看就是十恶不赦的恶棍!”
    “时代不同了,有时恶棍比好人更可靠。”张牧微微一笑:“何况恶棍也分优劣,丧狗是个大恶人不假,杀人纵火之事,只怕没有少干,可却有着一套原则,在恶人里是少见的。”
    张牧默默下巴,目光流露出一丝困惑之色。
    真是奇怪了。
    一个冷血无情的蝎。
    一个恶贯满盈的丧狗。
    枭雄杜云峰的才能不低,有两个人辅佐的话,在曙光营地干出一番事业不难。为什么记忆中,没有此人出现呢?杜云峰是个野心极大的人,而且有足够的才能承载野心,不管放在什么地方,不可能会默默无名,没有出名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过早提前陨落了。
    至于为什么陨落,倒不是张牧能猜测的。
    鲜血从林凶险异常,张牧都不敢保证能活着走出去,何况是其他人?
    这个地方一步留神就会被怪物偷袭,略有不慎就会被剧毒的虫蛇咬到,任何一点小小的失误,或者运气不太好,最终都有可能导致付出生命的代价。
    杜云峰在不远处将方才一幕全看在眼里,虽然表面平静,心里却翻江倒海:“丧狗居然帮张牧出头?”
    “杜总,不用多疑。”林彩艳在一旁说:“张牧救过丧狗的性命,丧狗的性格,自然会这么做。”
    “没有那么简单的。”杜云峰目光越来越深邃,“雷鸣、丧狗,蓉蓉、甚至包括蝎……这些人性格为人不同,却都对张牧非常看好,你觉得只是巧合吗?这个人表面上平平无奇,不做什么突出的事情,实际上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我低估他了,他比雷鸣更难对付。”
    林彩艳点点头说:“如果杜总能将他收服,日后必能独当一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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