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的六零年代 第14节(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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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小男子汉我是个六岁的孩子。
    郝援朝:我看你是个欠打的孩子。
    嘻嘻闹闹伴随萍萍安安咿咿呀呀哇哇的各种婴儿稚语,院子的鹅卵石小道也铺整完毕啦。
    因为郝援朝水泥混泥土调配比例合适,颜色大小各异的鹅卵石又有江舒瑶亲自镶嵌整理,哪怕铁柱跟树根审美不太行鹅卵石颜色放错也有江舒瑶能补救,所以第二天,周小花嫂子上门看到这么一条鹅卵石小道,还觉得怪美的挺有那啥文艺气息,而等到院子被江舒瑶种上菜和花草果木之后,那更是觉得这条鹅卵石小道好看了,不,应该说整个院子都好看,相得益彰,跟画似的。
    “俺都不敢下脚踩了!”周小花嫂子还是这么直白又朴实。
    不过那个场景还得等上一段时间,眼下这条鹅卵石小道也是很吸人眼球的,从门口开始,一条通向屋里,一条通向厕所,一条通向压水井和亭子,压水井那儿出水口的位置还修了个方形的小池子,池子镶嵌了小点的漂亮石子做装饰,简朴又好看,平时在那洗菜都方便!
    喜欢,想要!
    周小花嫂子看着蠢蠢欲动,不过想到自家没打压水井也没亭子没厕所,院子都拿来种菜还准备养鸡便打消这个念头了,她家就算整估计也整不成像江舒瑶家这样好看顺眼的院子来,还是不要费那个功夫了,水泥也是要钱的。
    真喜欢她就来江舒瑶这儿看,看腻了就不稀罕了。
    周小花嫂子又完美说服自己省下了一笔小钱钱!
    和江舒瑶做朋友就是高兴!
    而更高兴的还有,部队要分地啦!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鹅卵石小道铺设流程来自网络。
    第27章 分地
    严格来说部队分地并不是把地分给军人家属们, 而是把地的使用权给他们,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部队没有产权, 但是有处理权,而且还不需要像农村那样交公粮, 主要是因为这地是三年困难时期时候开垦的,是为了度过饥荒,面积比起农村的地, 确实不大, 而刚开垦出来的地又比较贫瘠, 灾年的时候对部队来说也只是添补一二, 不至于饿死。
    但是即使是这点儿地, 对人们来说还是格外重要的,早先拥有的家属不乐意把这块吃到口的肉让出去,不管是城里的军嫂还是农村的军嫂, 大家都刚经历过那三年,经历过‘瓜菜代’的日子,最困难时候供应粮都差点领不到,差不多靠地里出产的作物还有这些山头河流过活,现在才是六二年, 旱情已经解除, 但是挨过饿的人都有了囤粮的习惯,巴不得自己家里多点粮食呢,哪里舍得把地让出去?
    后来的那些部队家属们也是这么想的啊, 全国又不是只有他们经历过那三年,他们也经历过,有的当初没机会随军,在乡下在城里日子更不好过呢,又不像部队那样能有地种粮食多少有点填补,还有部队都是壮劳力,山头这么大,怎么也能找点吃的,哪里像他们在乡下上有老下有小拖家带口十几二十口人凑在一块,在城里连个山头找吃的都没。现在部队有地,他们来随军的也该分一份,谁还不是址城军区的,可没有搞特殊化的道理。
    于是两方便吵起来,主要争吵战斗力还是军嫂们,部队里的兵是不能这么吵的,纪律严格,原先的部队又被打散分到各个师里,原先的领导也是调走,这样一来即使有那心思的也成不了大气候,方便管理。而军嫂们不比军人受过训练,自然没那么好管理,双方很是吵了一段时间,到现在,事情终于要有个结果。
    很明显,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地是会重新分配的,只是怎么分,原先家属和后来家属是谁得益多,这才是大家的关注点。
    而最后,领导们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让大家伙完成了对地的分配。不管是原先家属还是后来家属,分的地都一样多,不论级别如何,大家一视同仁。
    反对?不可能的,上次打压水井大家不是都同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原则吗?他们可是在大会上像军嫂们确认过的,都同意的(不吭声的视为默认),不是独断专行决定的,而是得到群众认可的。
    打压水井跟分地的事情不能混为一谈?为什么不能?压水井和地不都是公家的,上次大多数人要打水压井公家同意了,现在给大家实行的分地政策也是大多数人同意的,两者有什么不一样?还是你思想有问题,把那地据为己有啦?这可是社会主义社会,土地都是公家的,私人可没权利指手画脚!
    要上报要举报?成啊,反正这是第一是通过大家开会表决的,是大多数人做的选择,不是部队哪些领导以权谋私,第二公布这个决策的领导也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土地是不分级别分给大家种的,要是闹出去上头追究下来,那就全部收上去,大家都不要种了呗。
    比起一分地都没有,不满的少部分人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但是心里却多少有些嘀咕,早知道当初打压水井的时候大家不要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做决定好了,还不如不要打呢,宁愿多走一点远路辛苦点去担水也不想把地分出去,她们当时还那么高兴以为打了胜仗,谁知道被坑了,那些个政委什么的真的很讨厌!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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