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1/6)
而这一切仿佛跟韩印没有任何关系,周围的一切也好像都不存在。此刻,在韩印的世界里,只有他和柜子中的小女孩。他呆呆地站在小院中央,失神地望向院门口,仿佛看到小女孩手里拎着一袋子易拉罐活蹦乱跳出现的模样。韩印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他最清楚,孩子再也回不到那个天真烂漫的时刻了……不知过了多久,韩印觉得外套回到了自己身上。他转头,看到了叶曦。
叶曦拍拍他的肩膀,轻声说:“走吧,还有更重要的任务等着咱们。”
韩印默然点头,机械地跟随叶曦上了车。
第八章 虐童恶鬼
一路恍惚,叶曦将车子开到虐童案临时指挥所——南陵区分局。
车子熄火,叶曦拉开车门,见韩印仍然一动不动呆呆地坐着,知道他的情绪还没有缓和下来,便又关上车门陪他静静地坐在车里。
过了一会儿,韩印缓过神来,长吁一口气说道:“不好意思,我有些失态,对于我的专业来说这种案例并不少见,但现实中还是第一次碰到,心里有些别不过劲!”
“是啊!你说这人怎么能狠得下心对孩子做那样的事啊!”叶曦深有感触地点头说道,“别说你,我干了这么长时间的刑警,今天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案子。不过能这么快破案,还真让我长了些见识,说说在这件案子上你的思路吧,也让我学习学习。”
“你别这样说,其实论实践经验我比你差多了,只是案子恰巧与我的专业有关,所以要显得比你这样的一线刑警多些经验。”韩印知道叶曦是在分散他的注意力,好让他快点将情绪平复下来,便挤出一丝笑容说,“你要是真想听,那我就说说。关乎青少年、儿童失踪案,不外乎四种动机:拐卖、绑架、报复家长、强奸。在这起案子中,孩子年龄偏大,首先可以剔除拐卖;再一个孩子家庭条件一般,绑架也可以排除;而从女孩父母的人品以及他们与周围人群的相处情况看,报复一说也可以排除;剩下的便是强奸,鉴于小女孩的外在条件,我觉得凶手可能是有恋童癖好的人。恋童癖者皆为男性,变态癖好主要是由于后天心理发展不正常造成的,侵害对象年龄从三五岁到十六七岁的都有,侵害对象有的只针对男童,有的只针对女童,也有的不分性别。侵害对象为男童的多为同性恋,年龄结构在青壮年左右。他们有的是因为童年时期也曾被男性猥亵或者鸡奸,成年后带着报复和寻求快感的心理,便成为了恋童癖者;有的是因为社会压力大,所处环境复杂,对成年人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感到厌倦恐惧,进而想寻求简单安全的交往,便会把兴趣转化到单纯的孩子身上;有的是因为社会地位低下,家庭关系不和睦,反复遭受妻子和其他成年女性的侮辱,这种人要么对成年女性愤恨至极,要么便厌恶无比,从而把兴趣转到男性身上,但由于很难找到合适的男伴,进而对儿童施暴;还有的跟上一点差不多,本身是同性恋,但所处环境无合适的伴侣,便以男童代替……还有很多情形,就不详细说了。重点要说的是侵犯女童的恋童癖者的侧写。这种案例,受害人要么年龄偏小,要么思想幼稚,易于哄骗和恐吓。而犯罪人多为智能发育迟滞、慢性酒精中毒、残废、年老者等,其中尤以中老年单身男性居多。他们接触正常成年女性的机会较少,或者无法受到青睐,又或者因为性功能障碍无法正常性交,故将满足性欲的对象转向年幼女童。可能刚开始出发点还在于满足正常性需求,但一旦在年幼女童身上体会到快感,便会形成一种惯性,长此以往对成年女性也会失去兴趣。他们的猎取目标的范围,多在自己熟悉的区域,如邻居、朋友、亲戚,以及日常能够接触到的女童。所有恋童癖者的伎俩,无非是初时允诺给孩子某些好处,骗取孩子信任,对孩子性器官进行窥视和抚摸,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满足。而随着接触的次数增多,心理满足便会演变成生理满足,即出现性交要求。”
“那么回到案子:外表稚嫩、心思单纯的小女孩失踪,对应犯罪人很可能是一个中年以上的男子。他单身,有单独住所,与小女孩有交往,是小女孩熟悉的人,会带小女孩玩,送她礼物,经常出没在小女孩日常活动的区域。当然有一点是我尤为担心的,那就是有些恋童癖具有畸变的暴力倾向,我们称之为攻击型的恋童癖者。他们由于各种原因而存在一种攻击心理,想借助于折磨儿童而发泄出来,他们往往会用各种险恶的手段来糟蹋儿童器官,甚至残忍杀害儿童,虐待儿童尸体,等等。我特别担心小女孩会遇到这种人,好在先前她的尸体还未出现,我便怀着一丝希望,希望犯罪人有理智,不要把强奸演变成杀人,或者迟点下杀手。因为对更多的恋童癖者来说,他们没有杀人能力,当受害人突然反抗,表示要告诉父母时,他们往往无所适从,只是本能地把孩子绑起来,限制他的自由,然后才会去考虑如何处置。也许最后他们会决定杀死孩子,但这个考虑会有一个时间长短问题,不过一旦感受到压力,便会加速他们行凶。”
“我明白了,所以当你获悉王虹父亲已经与废品收购站老板有过接触时,罪犯会表现出一副‘打草惊蛇’的模样。”叶曦使劲点点头,接下韩印的话说。
“
叶曦拍拍他的肩膀,轻声说:“走吧,还有更重要的任务等着咱们。”
韩印默然点头,机械地跟随叶曦上了车。
第八章 虐童恶鬼
一路恍惚,叶曦将车子开到虐童案临时指挥所——南陵区分局。
车子熄火,叶曦拉开车门,见韩印仍然一动不动呆呆地坐着,知道他的情绪还没有缓和下来,便又关上车门陪他静静地坐在车里。
过了一会儿,韩印缓过神来,长吁一口气说道:“不好意思,我有些失态,对于我的专业来说这种案例并不少见,但现实中还是第一次碰到,心里有些别不过劲!”
“是啊!你说这人怎么能狠得下心对孩子做那样的事啊!”叶曦深有感触地点头说道,“别说你,我干了这么长时间的刑警,今天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案子。不过能这么快破案,还真让我长了些见识,说说在这件案子上你的思路吧,也让我学习学习。”
“你别这样说,其实论实践经验我比你差多了,只是案子恰巧与我的专业有关,所以要显得比你这样的一线刑警多些经验。”韩印知道叶曦是在分散他的注意力,好让他快点将情绪平复下来,便挤出一丝笑容说,“你要是真想听,那我就说说。关乎青少年、儿童失踪案,不外乎四种动机:拐卖、绑架、报复家长、强奸。在这起案子中,孩子年龄偏大,首先可以剔除拐卖;再一个孩子家庭条件一般,绑架也可以排除;而从女孩父母的人品以及他们与周围人群的相处情况看,报复一说也可以排除;剩下的便是强奸,鉴于小女孩的外在条件,我觉得凶手可能是有恋童癖好的人。恋童癖者皆为男性,变态癖好主要是由于后天心理发展不正常造成的,侵害对象年龄从三五岁到十六七岁的都有,侵害对象有的只针对男童,有的只针对女童,也有的不分性别。侵害对象为男童的多为同性恋,年龄结构在青壮年左右。他们有的是因为童年时期也曾被男性猥亵或者鸡奸,成年后带着报复和寻求快感的心理,便成为了恋童癖者;有的是因为社会压力大,所处环境复杂,对成年人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感到厌倦恐惧,进而想寻求简单安全的交往,便会把兴趣转化到单纯的孩子身上;有的是因为社会地位低下,家庭关系不和睦,反复遭受妻子和其他成年女性的侮辱,这种人要么对成年女性愤恨至极,要么便厌恶无比,从而把兴趣转到男性身上,但由于很难找到合适的男伴,进而对儿童施暴;还有的跟上一点差不多,本身是同性恋,但所处环境无合适的伴侣,便以男童代替……还有很多情形,就不详细说了。重点要说的是侵犯女童的恋童癖者的侧写。这种案例,受害人要么年龄偏小,要么思想幼稚,易于哄骗和恐吓。而犯罪人多为智能发育迟滞、慢性酒精中毒、残废、年老者等,其中尤以中老年单身男性居多。他们接触正常成年女性的机会较少,或者无法受到青睐,又或者因为性功能障碍无法正常性交,故将满足性欲的对象转向年幼女童。可能刚开始出发点还在于满足正常性需求,但一旦在年幼女童身上体会到快感,便会形成一种惯性,长此以往对成年女性也会失去兴趣。他们的猎取目标的范围,多在自己熟悉的区域,如邻居、朋友、亲戚,以及日常能够接触到的女童。所有恋童癖者的伎俩,无非是初时允诺给孩子某些好处,骗取孩子信任,对孩子性器官进行窥视和抚摸,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满足。而随着接触的次数增多,心理满足便会演变成生理满足,即出现性交要求。”
“那么回到案子:外表稚嫩、心思单纯的小女孩失踪,对应犯罪人很可能是一个中年以上的男子。他单身,有单独住所,与小女孩有交往,是小女孩熟悉的人,会带小女孩玩,送她礼物,经常出没在小女孩日常活动的区域。当然有一点是我尤为担心的,那就是有些恋童癖具有畸变的暴力倾向,我们称之为攻击型的恋童癖者。他们由于各种原因而存在一种攻击心理,想借助于折磨儿童而发泄出来,他们往往会用各种险恶的手段来糟蹋儿童器官,甚至残忍杀害儿童,虐待儿童尸体,等等。我特别担心小女孩会遇到这种人,好在先前她的尸体还未出现,我便怀着一丝希望,希望犯罪人有理智,不要把强奸演变成杀人,或者迟点下杀手。因为对更多的恋童癖者来说,他们没有杀人能力,当受害人突然反抗,表示要告诉父母时,他们往往无所适从,只是本能地把孩子绑起来,限制他的自由,然后才会去考虑如何处置。也许最后他们会决定杀死孩子,但这个考虑会有一个时间长短问题,不过一旦感受到压力,便会加速他们行凶。”
“我明白了,所以当你获悉王虹父亲已经与废品收购站老板有过接触时,罪犯会表现出一副‘打草惊蛇’的模样。”叶曦使劲点点头,接下韩印的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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