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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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腕上的防水手表可以进一步确认时间,手表已经摔坏了,日期停顿在5月1日,指针停顿在8点钟附近,这个8点应该是晚间的时间。尸斑主要淤积在尸体背面,显示她死亡之后未被移动过。死亡原因很明显,是因枕骨严重骨折导致的,创伤部位呈线形,与浴缸外沿相符。现场血迹属于喷溅形态,呈长条状,显示死者当时是活着的,且身体处于移动状态下。
    所以死者要么是因地面湿滑失足跌倒摔死的,要么就是被外力推搡跌倒摔死的,后者需要综合外部证据判断。顾菲菲现场初检之后,对叶曦和韩印做了汇报。
    报案人是房东。据他说:房子是他在2月租给余美芬的,就只有她一个住,下午他路过小区,顺道来结水电费时,发现她已经死了。
    房间内没有被大肆翻动的迹象,但台式电脑机箱侧盖被拆开,里面的硬盘不见了,手机也不见了,但钱包还在,里面有她的身份证和一张信用卡,还有几百元钱。房间里提取到一些指纹,从方位上看应该属于死者本人的。门锁没有被撬过的迹象,如果是他杀的话,凶手要么是敲开房门,要么是自己有钥匙,应该是熟人作案。
    房东的作案嫌疑,很快被排除,可以追查的只有那张信用卡。叶曦吩咐康小北趁银行还没关门,赶紧去查一下信用卡消费和转账记录。
    过了不长时间,银行方面的消息反馈回来,转账记录显示:自本年2月开始,每月都有一笔8000元的金额转进余美芬的信用卡,最后一笔转账发生在4月16日,转账方户头登记在“牟凡”的名下。核查身份证号码,这个牟凡就是许三皮的朋友、那个畅销书作家。
    综合目前证据,由于有电脑硬盘和手机的丢失,案件暂时倾向于他杀,与余美芬有金钱往来的牟凡自然是调查的重点。而因为“1·4碎尸案”的调查,韩印和叶曦曾在许三皮的舞会上与其接触过,并且“1·18碎尸案”案发时牟凡也租住在古都大学附近,还接受过警方的排查,那么他会不会与“1·4碎尸案”有关呢?先前由于韩印认为他不符合画像报告的范围,故未对其认真调查过,也许是一个很大的疏忽。事不宜迟,韩印和叶曦决定立即前往牟凡住处与其当面接触一下,摸摸他的底。
    黄昏时候,城市西郊,高档别墅区。
    牟凡现在虽是有点名气的作家,但他也曾有过相当长时间的蛰伏期。和省内许多怀揣作家梦想的年轻人一样,为了寻找机会,当年他也在古都大学周围租住了多年。那段日子对他来说尤为艰难,他一边坚持小说创作,同时还要维持生计。他在古都大学附近摆了个书摊,卖些八卦杂志和盗版书什么的,顺便也卖些学生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女生爱戴的小饰物,甚至还在过年前卖过烟花,总之能赚钱的他都会卖。后来,他终于得到一位编辑的赏识,出版了人生中第一部小说,未料小说销量奇差,坊间反馈评价也不是很好,严重打击了他写作的信心。在经历一段人生低潮之后,他遇见后来成为他妻子的、一位知名的图书策划人。在妻子的帮助和包装下,他的作家之路才渐渐明朗,直至后来创作出一系列畅销作品。
    一系列畅销作品为他带来了高额的版税收入,自然便有了豪车、豪宅以及高品质的生活。和大多数中国富人一样,如今他把妻子和女儿移居海外生活,而他由于需要相对独立清净的创作空间,则单独留在国内。
    牟凡向来嗜烟如命,惯常是烟不离手,而近来他疯狂地爱上了雪茄,尤其是古巴雪茄,那浓烈而鲜明的烟草味道总让他灵感迸发。此时,他置身在自己奢华的别墅客厅中,坐在茶几前,时而敲击一通笔记本电脑键盘,时而品尝一口几百元一支的“cohiba”雪茄,整个人完全陷入到小说的创作情境中,以至于门铃响了好长时间他才反应过来。
    突然造访的当然是叶曦和韩印。
    刚踏进客厅,一股浓烈的烟草味道猛地窜进二人鼻息中,呛得他们忍不住一阵剧烈咳嗽。牟凡见状,赶忙关掉空调,推开窗户,返身又熄掉搁在茶几烟灰缸上还在燃着的雪茄。
    “不好意思,呛着二位了,没这玩意儿,我写不了东西。”牟凡扬了扬手中的雪茄,指着客厅沙发邀请二人坐下,“二位喝点什么?是茶还是咖啡?”
    “不用,别忙了,你坐下吧。”叶曦摆摆手,示意他坐到侧边沙发上,紧接着进入正题,“你认识余美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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