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1/4)
躺在宾馆的床上,现场的情景在脑海中一幕幕呈现。突然,被水枪冲倒的大衣柜的样子闪入我的脑海里。
“不对啊,衣服、被褥怎么会在大衣柜下?”我自言自语道。我仿佛想起白天现场勘查的时候,发现大衣柜的下方好像压着衣服和被褥。总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头的地方,可是不对头的地方在哪儿呢?
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
因为有心事,所以我起了个大早。专案组会议室正在汇报昨天一天的工作情况。
“经比对俞婉婷平时所用牙刷上的dna和死者的dna吻合,确证死者系俞婉婷。经过对俞婉婷的心血进行毒物化验,可以排除俞婉婷生前有中毒致死或致晕的可能。通过对现场多处多点位提取的灰烬进行理化检验,可以判断现场有多处起火点,但是没有助燃溶剂。也就是说,凶手杀人后,在超市里多处可以燃烧的货物上点火,导致大火。”云泰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汇报道。
“可是再多处点火,也不需要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啊。”我说,“我们法医判断,死者死后至少半小时以上,现场才点火。”
“凶手在做什么呢?”黄支队说。
“另外,”我说,“如果排除了死者有中毒致晕的可能,通过法医检验死者头部损伤也不至于致晕。那么,死者为什么会在清醒状态下,保持一个固定不动的姿势,让凶手来敲击她的头部?还有,凶手是如何一边掐压死者的脖子,一边用钝器打击死者的头部?”
“骑在她身上,一边掐脖子,一边打。”有侦查员说。
“不可能。”我说,“我们知道,手指接触颈部,只会留下小片状出血,手掌接触,才会留下大片状出血。经法医检验,死者颈部两侧的肌肉都可见大片状出血,说明是有两个手掌同时掐住死者的颈部两侧,压闭气管和颈动静脉,导致窒息死亡。这个时候,凶手没有其他多余的手去打击死者头部。”
“为什么可以肯定是同时形成两种损伤呢?”
“因为两种损伤都有明显的生活反应,额头部的损伤也只有死者颈部被压住,头部位置相对固定的时候,才能形成。”我说。
这时候,负责对刘伟进行外围调查的民警推门进来,说:“刘伟的嫌疑排除了。”
4
“查到什么了?”黄支队早有心理准备。
“刘伟案发当天确实没有离开云泰。”侦查员说,“经过对入住登记的查询,我们发现刘伟当天上午在一家宾馆里开了一间房。我们调取了该宾馆的视频监控,刘伟是上午十点开房入住,第二天早上七点离开的。”
“也就是说案发时候他并没有离开房间,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离开直接去殡仪馆的,是吗?”我问。
“是的,”侦查员说,“确定他没有作案时间。”
“看来我们抓错人了。”黄支队说。
“没有抓错人。”侦查员喜上眉梢地说,“和刘伟一同入住的还有一名女子,通过面部比对,确定是一名外号是莹姐的女子,这个莹姐涉嫌一起团伙贩毒案。目前可以肯定刘伟和这桩贩毒案有关系,我们已经通过刘伟获取了莹姐的线索,现在派人去抓了。”
“可是刘伟手臂有抓伤啊。”我说。
“这个我们也问了。”侦查员说,“刘伟和这个莹姐有一腿,抓伤是在亲热的时候被莹姐抓的。”
“看来这个刘伟是真的不想我们对他老婆动刀,他还是真的爱他老婆的。也怪不得他对那天晚上的事情只字不提,一是犯法,二是对不起他老婆。”黄支队说,“也好,顺带破了一起贩毒案件。不过,这桩命案,我们应该从何处下手呢?”
我喝了口水,说:“再去现场看看吧。”
重新回到了案发现场,我仿佛比上次勘查有了更多的信心。想起在宾馆思考的问题,我径直走到了大衣柜的旁边。我没有记错,大衣柜的下方确实压着一些衣物和被褥。
我叫来两个侦查员,合力把大衣柜扶起,大衣柜下方散乱地堆着一些衣物和被褥,露出大衣柜压痕以外的部分都被完全烧毁了。我拉开大衣柜的门,两扇门是靠强力吸铁石关合的,门没有上锁。
衣柜里面还挂着几件大衣,没有被大火烧毁。我戴上手套,伸手去检查大衣的口袋和大衣柜里的其他杂物。检查中,我发现了一个相框,拿出来看,里面是一张俞婉婷和刘伟在冰天雪地中的合影。照片上的俞婉婷身穿一件蓝色的羽绒服,蜷缩在刘伟的怀抱中,笑容灿烂。
“把这张图片技术处理一下,看看能不能看清衣服的牌子。”我把照片递给身边的黄支队。
大衣柜的旁边,放着一个不锈钢的茶杯,已经被烧得变了形。我走过去拿了起来,茶杯挺重的,底座是圆形的棱边。我用联苯胺测试了一下底座,出现了潜血反应(现场黏附的血迹量极少,肉眼无法观察得到,但通过鲁米诺、四甲基联苯胺等化学药剂可以显现出来极微量的血迹形态,称之为潜血反应。)。
“这个茶杯底座直径五厘米,呈圆形棱边突起,和死者额部的细小创口刚好吻合。茶杯底座又有潜血反应,说明这个茶杯很可能就是凶器。”
我说。
“不对啊,衣服、被褥怎么会在大衣柜下?”我自言自语道。我仿佛想起白天现场勘查的时候,发现大衣柜的下方好像压着衣服和被褥。总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头的地方,可是不对头的地方在哪儿呢?
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
因为有心事,所以我起了个大早。专案组会议室正在汇报昨天一天的工作情况。
“经比对俞婉婷平时所用牙刷上的dna和死者的dna吻合,确证死者系俞婉婷。经过对俞婉婷的心血进行毒物化验,可以排除俞婉婷生前有中毒致死或致晕的可能。通过对现场多处多点位提取的灰烬进行理化检验,可以判断现场有多处起火点,但是没有助燃溶剂。也就是说,凶手杀人后,在超市里多处可以燃烧的货物上点火,导致大火。”云泰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汇报道。
“可是再多处点火,也不需要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啊。”我说,“我们法医判断,死者死后至少半小时以上,现场才点火。”
“凶手在做什么呢?”黄支队说。
“另外,”我说,“如果排除了死者有中毒致晕的可能,通过法医检验死者头部损伤也不至于致晕。那么,死者为什么会在清醒状态下,保持一个固定不动的姿势,让凶手来敲击她的头部?还有,凶手是如何一边掐压死者的脖子,一边用钝器打击死者的头部?”
“骑在她身上,一边掐脖子,一边打。”有侦查员说。
“不可能。”我说,“我们知道,手指接触颈部,只会留下小片状出血,手掌接触,才会留下大片状出血。经法医检验,死者颈部两侧的肌肉都可见大片状出血,说明是有两个手掌同时掐住死者的颈部两侧,压闭气管和颈动静脉,导致窒息死亡。这个时候,凶手没有其他多余的手去打击死者头部。”
“为什么可以肯定是同时形成两种损伤呢?”
“因为两种损伤都有明显的生活反应,额头部的损伤也只有死者颈部被压住,头部位置相对固定的时候,才能形成。”我说。
这时候,负责对刘伟进行外围调查的民警推门进来,说:“刘伟的嫌疑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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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什么了?”黄支队早有心理准备。
“刘伟案发当天确实没有离开云泰。”侦查员说,“经过对入住登记的查询,我们发现刘伟当天上午在一家宾馆里开了一间房。我们调取了该宾馆的视频监控,刘伟是上午十点开房入住,第二天早上七点离开的。”
“也就是说案发时候他并没有离开房间,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离开直接去殡仪馆的,是吗?”我问。
“是的,”侦查员说,“确定他没有作案时间。”
“看来我们抓错人了。”黄支队说。
“没有抓错人。”侦查员喜上眉梢地说,“和刘伟一同入住的还有一名女子,通过面部比对,确定是一名外号是莹姐的女子,这个莹姐涉嫌一起团伙贩毒案。目前可以肯定刘伟和这桩贩毒案有关系,我们已经通过刘伟获取了莹姐的线索,现在派人去抓了。”
“可是刘伟手臂有抓伤啊。”我说。
“这个我们也问了。”侦查员说,“刘伟和这个莹姐有一腿,抓伤是在亲热的时候被莹姐抓的。”
“看来这个刘伟是真的不想我们对他老婆动刀,他还是真的爱他老婆的。也怪不得他对那天晚上的事情只字不提,一是犯法,二是对不起他老婆。”黄支队说,“也好,顺带破了一起贩毒案件。不过,这桩命案,我们应该从何处下手呢?”
我喝了口水,说:“再去现场看看吧。”
重新回到了案发现场,我仿佛比上次勘查有了更多的信心。想起在宾馆思考的问题,我径直走到了大衣柜的旁边。我没有记错,大衣柜的下方确实压着一些衣物和被褥。
我叫来两个侦查员,合力把大衣柜扶起,大衣柜下方散乱地堆着一些衣物和被褥,露出大衣柜压痕以外的部分都被完全烧毁了。我拉开大衣柜的门,两扇门是靠强力吸铁石关合的,门没有上锁。
衣柜里面还挂着几件大衣,没有被大火烧毁。我戴上手套,伸手去检查大衣的口袋和大衣柜里的其他杂物。检查中,我发现了一个相框,拿出来看,里面是一张俞婉婷和刘伟在冰天雪地中的合影。照片上的俞婉婷身穿一件蓝色的羽绒服,蜷缩在刘伟的怀抱中,笑容灿烂。
“把这张图片技术处理一下,看看能不能看清衣服的牌子。”我把照片递给身边的黄支队。
大衣柜的旁边,放着一个不锈钢的茶杯,已经被烧得变了形。我走过去拿了起来,茶杯挺重的,底座是圆形的棱边。我用联苯胺测试了一下底座,出现了潜血反应(现场黏附的血迹量极少,肉眼无法观察得到,但通过鲁米诺、四甲基联苯胺等化学药剂可以显现出来极微量的血迹形态,称之为潜血反应。)。
“这个茶杯底座直径五厘米,呈圆形棱边突起,和死者额部的细小创口刚好吻合。茶杯底座又有潜血反应,说明这个茶杯很可能就是凶器。”
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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