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1/4)
冯可欣说:“你确定吗?”
刘晓柳说:“确定,朱支队在治安的时候,有一次队里发福利,我和小陈帮他送到家的,就是这家,没错。”
冯可欣说:“你下楼把保安叫上来,我给沈支队打电话请示一下。”
沈恕接到电话后说:“朱队现在韩国考察,还是先不要惊动他,你们跟保安联络一下,看能不能想办法开门进去看看。”
保安队长储华健闻讯匆匆赶来,不过物业手里也没有住户的钥匙,据储华健所知,梁艳家里请了一名钟点工,她手里有钥匙。
等通过家政服务中心找到这名钟点工的下落,并拿到梁艳家的钥匙,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冯可欣拿钥匙试图打开门锁,插进锁孔拧了一会儿却徒劳无功。他在基层派出所,接触最多的案子就是撬门压锁,试一试手感,知道锁簧被破坏了。
冯可欣立刻致电刑警队,请求派开锁专家来支援。
半个小时后,终于打开房门。冯可欣摆摆手,示意刘晓柳跟在他身后,其他人先不要进去,他站在门厅向里面张望,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气。向前走几步,客厅里空无一人。
这是一户跃层的民宅,空间宽敞,装潢豪华。一层是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和一间客房,二层有两间卧室、书房、卫生间和一间起居室。外面均整整齐齐,不见乱象。冯可欣一间间屋子查看,推开最里面的主卧室门时,见室内一片杂乱,一具女尸横亘着倒在床上,暗红色的血迹浸染着床铺,并飞溅在墙上和地面上,构成一幅恐怖的画面。
冯可欣在门口站住,立刻拨打沈恕的电话,汇报案情。
经查证,死者正是梁艳。
卧室内的保险柜门被打开,里面被洗劫一空。
我在勘查过现场后,向沈恕汇报了结果。
梁艳全身赤裸,下身覆盖有一条夏凉被。下体有撕裂痕迹,怀疑曾遭到强奸,但是阴道内未能提取到梁艳本人之外的体液。床头柜上有一个打开的避孕套包装,现场未发现使用过的避孕套。
梁艳系被利器砍杀致死,身上有刀伤七处,胸口处、脖颈处和头部的三道刀伤均为致命伤。此外,双肩处有四处刀伤。凶手的力度很大,一刀曾砍在实木的床头板上,砍出一块长七厘米、深三厘米的豁口。
现场未发现凶器。但是从死者的伤口分析,作案工具应为菜刀。死者家厨房里的刀具摆放整齐,无一缺失,菜刀应是凶手自己带来的。
现场未能提取到有价值的鞋印、指纹、毛发或其他痕迹。
根据尸体僵硬程度判断,死亡时间在午夜前后。
卧室内的五斗橱被人翻得一塌糊涂,五个抽屉均被拉开,里面的物品扔得遍地都是。怀疑是凶手曾在五斗橱内寻找保险柜内的钥匙。保险柜里的财物被取走,而根据姚文迪的描述,这里至少曾经有过三十万元现金,其他财物不详。
从现场判断,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
由于案件牵涉到刑警支队长朱家襄,沈恕向局长王木作了汇报。
王木指示沈恕说:“要不遗余力地侦破此案,必须向朱家襄同志负责,但是要注意保密,不要被新闻媒体掌握情况。朱家襄方面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让他提前结束在韩国的交流考察,立刻回国。”
沈恕答应着挂了电话。
2.寻找凶器
凶手事先做过精密筹备,我们推测他作案时穿了崭新的软底鞋,梁艳家里铺的义是硬木地板,地面上只留下几个浅浅的,疑似脚印的印痕,没有任何价值。而根据现场没有发现毛发、指纹等线索来判断,凶手很可能带了手套和帽子。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通过凶手出手的凶狠程度和力度,判断他是一个身体较强壮的男性。而他的身高,体重和外貌特征,则一无所知。
这应是一个作案经验丰富的案犯。
据梁艳的邻居黄秋惠说,她每天都上网到凌晨两三点钟,昨晚约1点钟的时候,她听到楼道里有急促杂乱的脚步声,由于这层楼只有他们两家住户,现在回想起来,很可能是凶手作案后逃离。
不过黄秋惠不能提供更多的线索。
目前可以追查的线索,一是凶手作案用的菜刀。凶手如果确实像我们判断的一样,是个作案经验丰富的罪犯,他一定不会保留这把菜刀,可能会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隐藏凶器,比如沉到河水里,即使最终找到,也不再具有侦查价值,但是可以作为证物,并借此推测出凶手大致的逃离路线。
还有一条重要的线索是,凶手很可能知道梁艳家里当晚有三十万元现金,而他的作案目标就是抢劫这笔巨款,所以他应该和三十四中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排除梁艳的同事作案。
沈恕、许天华和冯可欣一行三人来到三十四中学了解情况,与刘元、姚文迪、出纳于莹莹三名主要知情人分别对话。
据刘元介绍,三十四中学是区级重点高中,每年新学期都有一些考分稍差的学生愿意自费入读。这周是收择校费的日子,每天的现金入账约三十万元,昨天是收费的第一天,共收到三十万零七千元。由于收最后一笔钱时银行已经下班,就由会计梁艳
刘晓柳说:“确定,朱支队在治安的时候,有一次队里发福利,我和小陈帮他送到家的,就是这家,没错。”
冯可欣说:“你下楼把保安叫上来,我给沈支队打电话请示一下。”
沈恕接到电话后说:“朱队现在韩国考察,还是先不要惊动他,你们跟保安联络一下,看能不能想办法开门进去看看。”
保安队长储华健闻讯匆匆赶来,不过物业手里也没有住户的钥匙,据储华健所知,梁艳家里请了一名钟点工,她手里有钥匙。
等通过家政服务中心找到这名钟点工的下落,并拿到梁艳家的钥匙,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冯可欣拿钥匙试图打开门锁,插进锁孔拧了一会儿却徒劳无功。他在基层派出所,接触最多的案子就是撬门压锁,试一试手感,知道锁簧被破坏了。
冯可欣立刻致电刑警队,请求派开锁专家来支援。
半个小时后,终于打开房门。冯可欣摆摆手,示意刘晓柳跟在他身后,其他人先不要进去,他站在门厅向里面张望,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气。向前走几步,客厅里空无一人。
这是一户跃层的民宅,空间宽敞,装潢豪华。一层是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和一间客房,二层有两间卧室、书房、卫生间和一间起居室。外面均整整齐齐,不见乱象。冯可欣一间间屋子查看,推开最里面的主卧室门时,见室内一片杂乱,一具女尸横亘着倒在床上,暗红色的血迹浸染着床铺,并飞溅在墙上和地面上,构成一幅恐怖的画面。
冯可欣在门口站住,立刻拨打沈恕的电话,汇报案情。
经查证,死者正是梁艳。
卧室内的保险柜门被打开,里面被洗劫一空。
我在勘查过现场后,向沈恕汇报了结果。
梁艳全身赤裸,下身覆盖有一条夏凉被。下体有撕裂痕迹,怀疑曾遭到强奸,但是阴道内未能提取到梁艳本人之外的体液。床头柜上有一个打开的避孕套包装,现场未发现使用过的避孕套。
梁艳系被利器砍杀致死,身上有刀伤七处,胸口处、脖颈处和头部的三道刀伤均为致命伤。此外,双肩处有四处刀伤。凶手的力度很大,一刀曾砍在实木的床头板上,砍出一块长七厘米、深三厘米的豁口。
现场未发现凶器。但是从死者的伤口分析,作案工具应为菜刀。死者家厨房里的刀具摆放整齐,无一缺失,菜刀应是凶手自己带来的。
现场未能提取到有价值的鞋印、指纹、毛发或其他痕迹。
根据尸体僵硬程度判断,死亡时间在午夜前后。
卧室内的五斗橱被人翻得一塌糊涂,五个抽屉均被拉开,里面的物品扔得遍地都是。怀疑是凶手曾在五斗橱内寻找保险柜内的钥匙。保险柜里的财物被取走,而根据姚文迪的描述,这里至少曾经有过三十万元现金,其他财物不详。
从现场判断,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
由于案件牵涉到刑警支队长朱家襄,沈恕向局长王木作了汇报。
王木指示沈恕说:“要不遗余力地侦破此案,必须向朱家襄同志负责,但是要注意保密,不要被新闻媒体掌握情况。朱家襄方面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让他提前结束在韩国的交流考察,立刻回国。”
沈恕答应着挂了电话。
2.寻找凶器
凶手事先做过精密筹备,我们推测他作案时穿了崭新的软底鞋,梁艳家里铺的义是硬木地板,地面上只留下几个浅浅的,疑似脚印的印痕,没有任何价值。而根据现场没有发现毛发、指纹等线索来判断,凶手很可能带了手套和帽子。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通过凶手出手的凶狠程度和力度,判断他是一个身体较强壮的男性。而他的身高,体重和外貌特征,则一无所知。
这应是一个作案经验丰富的案犯。
据梁艳的邻居黄秋惠说,她每天都上网到凌晨两三点钟,昨晚约1点钟的时候,她听到楼道里有急促杂乱的脚步声,由于这层楼只有他们两家住户,现在回想起来,很可能是凶手作案后逃离。
不过黄秋惠不能提供更多的线索。
目前可以追查的线索,一是凶手作案用的菜刀。凶手如果确实像我们判断的一样,是个作案经验丰富的罪犯,他一定不会保留这把菜刀,可能会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隐藏凶器,比如沉到河水里,即使最终找到,也不再具有侦查价值,但是可以作为证物,并借此推测出凶手大致的逃离路线。
还有一条重要的线索是,凶手很可能知道梁艳家里当晚有三十万元现金,而他的作案目标就是抢劫这笔巨款,所以他应该和三十四中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排除梁艳的同事作案。
沈恕、许天华和冯可欣一行三人来到三十四中学了解情况,与刘元、姚文迪、出纳于莹莹三名主要知情人分别对话。
据刘元介绍,三十四中学是区级重点高中,每年新学期都有一些考分稍差的学生愿意自费入读。这周是收择校费的日子,每天的现金入账约三十万元,昨天是收费的第一天,共收到三十万零七千元。由于收最后一笔钱时银行已经下班,就由会计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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