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 第203节(2/2)
不入,跟恢复记忆不再处处以她为重的朱绸也有了隔阂,尤其是在朱绸很忙顾不上她的情况下,她更是觉得自己和朱绸走不到最后。
她一度有些抑郁,喜怒无常,也就是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为母则强,小桑彻底抛弃了原先的哀怨,开始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读书不说,还用朱绸的路子,从上海买来许多稀罕东西,然后在认识的妇人间售卖,赚取差价。
手上有了钱,她的精神也好了起来,然后就开始想更多的赚钱的法子。
几年后,朱绸成功了,他的工厂生产出了质量上等的生丝和华美的丝绸。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变了。
她刚到朱家的时候,什么都不懂,闹出许多笑话来,并因此自卑,而现在,她依旧很多不懂,但她足够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绸也终于和好如初。
当有人问朱绸,为什么会喜欢上小桑这样出生乡野的人。
朱绸道:“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处在泥泞之中,跟列强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区别,但我依然喜爱她,努力让她变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很努力,我相信,她会越变越好,就如我相信,我的祖国会越变越好一样。”
之前的书里,穆琼写过感情,但基本都是一笔带过的,倒是这本《丝乡》,他把朱绸和小桑的感情写得极好。
从一开始的甜蜜,到中间的纠结,再到最后的相知相守,穆琼写得很是细腻。
“你这次的感情写得不错。”傅蕴安忍不住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有了喜欢的人。”穆琼笑道。
傅蕴安心里一动。穆琼非常会说情话,他总觉得自己有点招架不住。
然后他就被亲了一口。
穆琼亲了人,又道:“蕴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众报编辑部,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
“好。”傅蕴安道。
穆琼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而穆琼一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的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么。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了。
大众报编辑部的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了花。穆琼这次写的《丝乡》比之前的《流浪记》受欢迎多了,又让大众报的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丝乡》完结了。”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的总共四万字的稿子给了李总编。
“这么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的跟《流浪记》一样长的,结果……竟然这么快就完结了?“新书写什么,你有想法了吗?”
“已经有了。”穆琼道:“新书是以一个女子为主角的,名字叫《蜕变》。”
《蜕变》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出生农村的女子,名叫阿秀。
她从小命苦,因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后来,为了凑钱让她的弟弟可以上学,她被父母卖给了大户人家做丫鬟。
因为她长得不错,年纪又合适,最终得以陪伴他们家的小姐。
小姐有机会读书认字,但并不喜欢,阿秀却非常喜欢。
她一直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们村里最德高望重的周爷爷说过,想要改变命运,就要读书,书里什么都有。
她想要知道为什么自己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就一直努力读书,然而在小姐这里看到的《女戒》之类,一直告诉她,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
而她并不认同。
后来,小姐出嫁了,嫁给了一个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离经叛道的念头,她家的小姐却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子,她不会讨好人,学了一肚子的规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让小姐做出改变,但小姐反过来训斥阿秀,疏远了阿秀,而阿秀,她则是有幸读了几本姑爷放在家中的书,有幸看了一些报纸,开拓了眼界。
可惜的是,她并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她长得极为漂亮,又爱读书,这引来了小姐的忌惮,小姐怕她抢夺自己的丈夫,就把她嫁给了一个管事的儿子。
她一度有些抑郁,喜怒无常,也就是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为母则强,小桑彻底抛弃了原先的哀怨,开始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读书不说,还用朱绸的路子,从上海买来许多稀罕东西,然后在认识的妇人间售卖,赚取差价。
手上有了钱,她的精神也好了起来,然后就开始想更多的赚钱的法子。
几年后,朱绸成功了,他的工厂生产出了质量上等的生丝和华美的丝绸。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变了。
她刚到朱家的时候,什么都不懂,闹出许多笑话来,并因此自卑,而现在,她依旧很多不懂,但她足够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绸也终于和好如初。
当有人问朱绸,为什么会喜欢上小桑这样出生乡野的人。
朱绸道:“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处在泥泞之中,跟列强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区别,但我依然喜爱她,努力让她变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很努力,我相信,她会越变越好,就如我相信,我的祖国会越变越好一样。”
之前的书里,穆琼写过感情,但基本都是一笔带过的,倒是这本《丝乡》,他把朱绸和小桑的感情写得极好。
从一开始的甜蜜,到中间的纠结,再到最后的相知相守,穆琼写得很是细腻。
“你这次的感情写得不错。”傅蕴安忍不住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有了喜欢的人。”穆琼笑道。
傅蕴安心里一动。穆琼非常会说情话,他总觉得自己有点招架不住。
然后他就被亲了一口。
穆琼亲了人,又道:“蕴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众报编辑部,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
“好。”傅蕴安道。
穆琼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而穆琼一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的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么。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了。
大众报编辑部的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了花。穆琼这次写的《丝乡》比之前的《流浪记》受欢迎多了,又让大众报的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丝乡》完结了。”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的总共四万字的稿子给了李总编。
“这么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的跟《流浪记》一样长的,结果……竟然这么快就完结了?“新书写什么,你有想法了吗?”
“已经有了。”穆琼道:“新书是以一个女子为主角的,名字叫《蜕变》。”
《蜕变》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出生农村的女子,名叫阿秀。
她从小命苦,因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后来,为了凑钱让她的弟弟可以上学,她被父母卖给了大户人家做丫鬟。
因为她长得不错,年纪又合适,最终得以陪伴他们家的小姐。
小姐有机会读书认字,但并不喜欢,阿秀却非常喜欢。
她一直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们村里最德高望重的周爷爷说过,想要改变命运,就要读书,书里什么都有。
她想要知道为什么自己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就一直努力读书,然而在小姐这里看到的《女戒》之类,一直告诉她,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
而她并不认同。
后来,小姐出嫁了,嫁给了一个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离经叛道的念头,她家的小姐却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子,她不会讨好人,学了一肚子的规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让小姐做出改变,但小姐反过来训斥阿秀,疏远了阿秀,而阿秀,她则是有幸读了几本姑爷放在家中的书,有幸看了一些报纸,开拓了眼界。
可惜的是,她并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她长得极为漂亮,又爱读书,这引来了小姐的忌惮,小姐怕她抢夺自己的丈夫,就把她嫁给了一个管事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