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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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二爷拍拍怀中的爱女,夸张的叹了口气,“女儿,若是没有你,爹爹可算是一事无成了。”
    阿玖笑的更欢势了,裴太守也笑。
    裴太守一向忙于公事,闲暇时候极少。难得他今晚心情愉悦,裴二爷便抱着小阿玖坐下,陪他一起喝茶、聊天。
    裴太守大概属于工作狂人,才说了没几句家常,话题又到了一桩正在经办的案子上,“……这案子并不难判,可是,到头来苦主十有八,九会改主意,不再追究。”
    这桩案子,和朝中一位贵人的新婿有关。
    生员蔺某,娶妻吴氏,膝下三个儿子,均为吴氏所出。蔺某和吴氏夫妻相得,一向恩爱。天庆元年蔺某中了举人,合家欢喜。到了次年春,蔺某北上赴京城会试,妻子、儿子留在家中,等候好消息。
    蔺某不负家人期望,中了进士。
    可是他中进士后却一直没有回乡,也没有寄信回家。吴氏在家中苦等,百般托人打听,心中惶急。
    今年,蔺某终于回乡了,却是带着新婚妻子金氏同回的。金氏才十六岁,娇滴滴的十分美貌;不只如此,金氏还是蔺某上司、吏部金主事的爱女。
    吴氏欲哭无泪。
    “我父亲和大伯,原是至亲兄弟,父亲只有我这独子,大伯也只有大堂兄一个。后来大堂兄不幸青年早亡,并没留下子嗣。大伯和父亲临去之时有遗言,我是要兼祧两房的。”蔺某振振有辞,“这金氏,便是长房之妇了。”
    蔺某倒并不是要休妻,也不是要舍弃三个儿子,但是,他也舍不得爱慕他盖世才华的二八少女、上司的千金。他想出了两全其美的法子:兼祧。
    吴氏算是二房的媳妇,新娶的金氏算是长房的媳妇,两人虽同一个丈夫,却是妯娌相称。当然了,金氏是嫂嫂,吴氏是弟媳妇。
    蔺某算盘打的啪啪响,可是吴氏忍不下这口气,不肯答应。原本恩爱的夫妻反目为仇,吵闹不休,最后,吴氏一气之下,将蔺某告上公堂。
    因蔺某如今有官职在身,金氏又来头不小,下面的官员不敢审理,直接报到了裴太守面前。
    这案子并不复杂,也并不难判:兼祧不是不可以,但是,当年跟吴家求婚时,蔺某便该事先声明,而不是在若干年后,儿子都有三个了,再冷不丁儿的提起。
    兼祧,对妻子来说,是件很屈辱的事。天朝从来是一夫一妻的,可是在兼祧这样的情形下,一个男人会有两位妻子。这种非常之事,当然要事先挑明,双方都同意了,方可。
    可是蔺某当年到吴家提亲时,从没提过“兼祧”两个字。和吴氏一同生活的这些年里,也没从提过“兼祧”两个字。
    兼祧,是他在京城迎娶过金氏之后,才提出来的。显然,这是在亡羊补牢。
    吴氏完全可以控告他停妻再娶,裴太守也有足够的理由判他和金氏离异。
    “……为父自不惧京中的金主事,当公平判决。不过,以为父看,吴氏狠不下这个心。”裴太守淡淡说道。
    若判蔺某和金氏离异,等于是把金主事得罪到家了。蔺某还敢不敢回京城继续任职?金主事不得恨死他么。
    蔺某是一家之主,吴氏和三个儿子都还指望着他。坏了他的仕途,恐怕不是吴氏的本意。
    ☆、两个指头
    阿玖乖巧的偎依在裴二爷怀里,听祖父和父亲说话。
    一开始,阿玖以为祖父提及的这案子纯是民事纠纷,还在积极的替受害人吴氏想着对策,“不做官又怎么了?宁可摘了蔺某的乌纱,也不能让自己多出位‘大嫂’啊。”
    像蔺某这样的大坏蛋,不应该纵着他!原来日子过的好好的,一旦他发达了、被美女看上了,妻子便要变成弟媳妇,对着他的新妇叫嫂嫂!可想而知,有了年方二八的金氏,已经人老珠黄的吴氏他肯定是不理不睬的,往后就等着冷清度日吧。
    与其屈辱的做“弟媳妇”,还不如干脆一拍两散,把负心人青云直上的路堵死了,让他安安心心在家抱孩子。
    但是再往下听,阿玖才发觉,这并不是简单的民事案件。或者说,透过这民事案件,能折射出朝政时局的冰山一角。
    “……正经人家谁做这种既伤脸面又损阴德的事?也只有金家肯如此。”裴二爷声音中掩饰不住的轻蔑之意。
    京中多少惨绿少年,何苦非要嫁个有妇之夫?说起来夫婿是已有原配和三名嫡子的男人,很好听么。
    吴氏从好端端的原配变为“弟媳妇”,天一下子塌了,差点儿抱着最小的儿子跳了井……蔺某固然是无情无耻,金家也是仗势欺人,做这伤阴鹜的缺德事。
    裴太守把玩着手中的细瓷茶盏,淡淡道:“金家的姑娘,大约真是嫁不出去了。故此,有妇之夫,也肯屈就。”
    正常的官家女孩儿,早该有门当户对的人家上门提亲了,哪至于要抢个有妇之夫为婿?蔺某不过是个寻常进士罢了,又不是什么惊才绝艳之人,哪值得如此。
    金家,是饥不择食了。
    金主事原来也是科举出身,身份清贵。后来他趋炎附势,硬是和宫中的敬妃金氏联了宗、攀了亲,对敬妃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便开始为人所笑,朝臣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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