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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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热情;而那时的阮玲玉刚好15岁,身上已经有了一种独特的女人的味道了,并且骨子里有一种讲不出来的妖媚。于是张家的这位少爷,阮玲玉生命当中的第一个男人开始对阮玲玉发起了进攻。因为是保姆的女儿,生活拮据,于是这位少爷就经常拿自己的钱去接济她们两个人。慢慢地,张达民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阮玲玉了,于是就说:“我们结婚,好吗?”当时阮玲玉是没有思想准备的,但是阮玲玉的妈妈觉得能跟张家少爷结婚,真是天大的好事,因为一个佣人的女儿能够嫁一个东家的少爷,这可能是当时许多女性的一个追求了——嫁一个好男人,过一份居家的日子,做一个太太。所以阮玲玉的妈妈非常同意这一门婚事。
    这个时候,张家的大太太,也就是阮玲玉生命当中第一个男人的妈妈,她发现自己的儿子和保姆的女儿有这样一层关系,觉得不行,好歹自己也是大户人家,怎么可以娶一个保姆的女儿做太太,于是她想方设法要拆散他们。
    而张达民那个时候是真心实意地想要和阮玲玉结合,于是就跟父母谈判去了。母亲对自己的儿子说:“只要我活着,这件事谈都不要谈。”之后张家的大太太诬陷阮母偷钱,将她逐出张府。老娘唱白脸,少爷却唱红脸,张达民出面租房,将阮母安顿得舒舒服服,里里外外多加照应,从而赢得了阮玲玉的欢心。希望嫁一个老实、温柔和多情的丈夫,能够和她一起孝敬母亲,享受家庭幸福的阮玲玉被张达民外表的老成呆板而迷惑,献出了天真无邪的身心。于是张达民提出,要不我们同居吧?20世纪30年代在上海有一种非常摩登的风气,那就是摩登女人往往会和摩登男人同居,这就像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格林威治村的同居一样。所以那个时候同居并不像在有些年代里面是那么受到人们的道德谴责和刺激,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阮玲玉和张达民同居了,同居的那一年,阮玲玉只有16岁。这是在阮玲玉短促的一生中第一个占有了她的男人。生活的磨难,使阮玲玉比普通少女更早地懂事、成熟;生活的磨难,却又使阮玲玉过早地将自己的命运和一名玩世不恭的少爷连结在一起。从16岁到25岁近十年的时间里,她为他付出了青春和用血汗换来的金钱,而他则愈来愈像魔影似的追随着她,笼罩着她,直至将她送给了死神,这是她悲剧命运的开始。
    一个16岁的女孩子和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两个人根本没有任何工作,就是靠着家里给的那点钱过日子。这时候,张达民经常带着她去舞场跳舞,开始她根本不会跳舞,也不敢跳舞,后来在张达民的教授下,阮玲玉的舞也是跳得非常好了,而阮玲玉也喜欢上了跳舞,这为她日后的悲剧埋了一个伏笔。
    那么两个孩子就是这样混着,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又出现了另一个人,就是张达民的哥哥叫张慧冲。如果我们翻开中国电影百年历史的话,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可以说他是中国电影史上早期的创始人之一。这个大哥的思想也是开明的,他觉得自己的弟弟和阮玲玉这样子过下去很困难,所以他就对阮玲玉说:“你想不想当演员。”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做一个电影明星太有诱惑力了,于是就这样,16岁的阮玲玉进了电影公司,开始成为一名电影演员。
    上海电影业的发达,造就了阮玲玉,也造就了她的悲剧命运。1932年当阮玲玉在电影艺术上有着迅速发展的时候,“一?二八”事变在上海爆发,日本把侵略的战火烧到了上海。此时,上海很多富商为了安全纷纷躲避到了香港,阮玲玉和张达民一起来到香港。在香港阮玲玉遇到了她生命当中的第二个男人,这位中年男子的出现,再次把阮玲玉推向了死亡的边缘。
    与张同居之后,岂料张是败家子,不务正业,嗜赌如命,耗着她的积蓄,阮玲玉曾为此服毒自杀。因此,阮玲玉非常苦恼。她领养了一个被遗弃的女孩,取名妙蓉,小名小玉;倾注母爱以求得安慰。
    阮玲玉与张达民的关系,虽说不是“挂名的夫妻”,但纯属是“同居之爱”。由于多年来张达民一直在外经商,阮玲玉忙于拍戏,阮张之关系开始变化。
    她去拍《挂名夫妻》时,自己的生活却陷入了有夫妻之实却无名份的境况。虽然张达民是少爷,但他却没有拿一分钱供养阮玲玉母女,阮玲玉也不在乎,她需要的不是他经济上的资助,而是爱情的始终不渝。
    但是这是最难做到的,张达民一次次拖延着与她结婚的事情,却一次次伸手向她要钱,并一次次将钱花在赌博上。阮玲玉几次为他找到体面而又轻松的差事,他就几次携软逃走,让阮玲玉去还债并忍受难堪。阮玲玉对他一直存着希望,她希望张达民能像《故都春梦》里的男主角一样浪子回头,她觉得自己能够感化他。
    可是幻想总是很容易破灭,张达民公然表示只是看中阮玲玉长得漂亮,将她当作姨太太,高兴时叫她服侍服侍,解解气,张无情的话语彻底击碎了不堪一击的梦,阮玲玉向他提出分手,可是这个魔鬼竟无耻提出要分手可以,但每个月贴他一百元,贴足两年。阮玲玉答应了,她甘愿用辛辛苦苦拍戏换来的血汗钱换取独立、快乐和未来。
    张达民还未从她的记忆中走远,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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